「證券」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91 / 135 頁-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2條 …規定者外,適用本準則規定。本準則所稱認購(售)權證,係指標的證券發行公司以外之第三者所發行表彰認購(售)權證持有人於履約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履約價格向發行人購入或售出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差價之有價證券…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3條 本準則所稱發行人,係指標的證券發行公司以外之第三者且同時經營有價證券承銷、自行買賣及行紀或居間等三種業務者。發行人屬外國機構者,應檢具董事會同意函或履約保證切結書後,由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分支機構或直接或間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5條 …告淨值達新臺幣三十億元以上,且不低於實收資本額;財務狀況符合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二、申請日前半年自有資本適足比率未低於百分之二百。三、最近三個月未曾受本會依本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所為之警告處分。四、最近半年未曾受本會命令…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6條 …格認可之日起,遇有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除依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本會及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申報外,應視事項性質檢附相關專家意見,洽請簽證會計師表示其對財務報告…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7條 …發行認購(售)權證而有無法履約之情事者。六、最近一年內未能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認購(售)權證相關規定辦理,且無法於限期內改善者。七、未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或其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執行者。八、違反前條規定,…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8條 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之連結標的範圍以下列為限:一、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且符合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所定條件之股票或其組合、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境…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8-1條 發行人發行以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外國證券或指數為連結標的之認購(售)權證時,應就其中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事項,經中央銀行許可。發行人發行前項認購(售)權證,其履約給付限以現金結算方式為之。發行人發行第一項認購(售)權證…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9-1條 …售)權證之資格認可後,連續一年以上未發行認購(售)權證,或經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停止其發行認購(售)權證達一年以上者,本會得廢止其資格認可。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0條 …權證之資格認可後,發行及停止發行認購(售)權證相關事項,應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前項認購(售)權證之發行人應與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訂立認購(售)權證上市或上櫃契約,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應將上市…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3條 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得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承銷或自行銷售,並向認購人交付公開銷售說明書。前項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應由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5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之證券交易市場應具備之條件及範圍如下:一、須有組織且受當地證券主管機關管理之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二、交易當地之國家主權評等,應符合經本會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6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以國內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標的範圍應符合第八條規定;以外國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標的範圍應依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規定辦理。但不得包括大陸地區股價指數及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8條 …證之發行總額應與其發行國內認購(售)權證之發行總額併計,並依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9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以國內證券為標的證券者,其表彰同一標的證券之總數量,應依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20條 …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申請其擬發行之認購(售)權證前,應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相關書件辦理申報。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21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其避險操作應設立專戶,並依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22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以國內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履約給付限以現金結算方式為之;以外國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履約給付方式應依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規定辦理。
-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23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依第十四條規定經本會備查後,經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停止其發行認購(售)權證者,本會得停止其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發行人經依前項規定停止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時,其已獲准發行而尚未發行者,…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2條 …所稱會務工作人員,係指依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所定,由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聘僱承辦會務、業務、財務及人事等之工作人員。本規則所稱業務人員,係指由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聘僱承辦下列業務之會務工作人員…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3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應記載之事項,除依商業團體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外,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關於維護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全權委託投資與境外基金相關業務之秩序、公正及保護受益人或客戶事項。二、關於防止證券…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4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於提報年度預算前,擬訂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申報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編製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截至該季之執行情形,申報本會備查。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依本會核定…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5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對會員從事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全權委託投資與境外基金相關業務,應擬訂自律規範申報本會核定,並確實執行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6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對會員從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活動,應擬訂行為規範申報本會核定,並確實執行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7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注意查察其會員之財務業務情形,發現有違反法令或自律規範者,應即依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為適當處置,並通知本會。前項查察辦法,由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核定。證券投資信託暨顧…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8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為前條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致信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予輔導;其辦法由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核定。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9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依本會規定方式,提供公眾閱覽其會員之財務業務資料。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10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章程或其他規章及業務如有修正或變更,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即申報本會備查。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11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本會申報年度工作報告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理事會通過及監事會承認之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第12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對下列規定情事,除應即為適當處置外,並應申報本會備查:一、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其業務人員及會員之負責人或業務員因執行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全權委託投資與境外基金相關業務涉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