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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52條 …第一款對象私募境外基金,得委任銀行、信託業、證券經紀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境外基金機構於國內向第一項第二款對象私募境外基金,應委任符合第九條第二款至第七款所定資格條件且實收資本額、指撥營運資金或專撥…
  2.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55條 本辦法發布前經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提供投資顧問之境外基金,應由其境外基金機構於一年內依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屆期未完成申報者,除對原在國內採定時定額扣款作業之投資人得繼續其扣款外,不得新增申購。本會並得撤銷或廢止該境外基金投資…
  3.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56條 投資人因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業務所生之糾紛,得向本會或本會所指定之機構申訴;或得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之規定,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
  4. 行政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4條 …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洗錢防制法或其他金融管理法,受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
  5. 行政檢舉違法使用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之負責人及受僱人員。三、司法人員或其他有權責受理檢舉違法機關之人員。
  6.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1條 為保障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之權益,並促進證券及期貨市場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
  7.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條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權益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8.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4條 本法所稱證券投資人,依證券交易法認定之。本法所稱期貨交易人,依期貨交易法認定之。
  9.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7條 …賣中心。四、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五、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六、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七、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八、各證券金融事業。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證券及期貨市場相關機構或事業。前項證券及期貨市場相關機構應捐助一定…
  10.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10條 保護機構應於業務規則中,規定下列事項:一、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與發行人、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期貨業、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結算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間,因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或期貨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所生民事爭議之…
  11.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為保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必要時,得命令保護機構變更其章程、業務規則、決議,或提出財務或業務之報告資料,或檢查其業務、財產、帳簿、書類或其他有關物件。
  12.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17條 …依本法規定提出之調處案件。二、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未受償債權之償付。三、為提起第二十八條訴訟或仲裁。四、主管機關委託辦理之事項。五、其他為利於保護機構執行保護業務之事項。保護機構依前項所得文件…
  13.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19條 …分之三十之範圍內,為下列方式之運用:一、購置自用不動產。二、投資上市、上櫃或興櫃有價證券。三、其他有利基金保值之投資。保護基金用於前項第一款之總額,不得超過保護基金淨額百分之五。第一項第二款投資每家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股…
  14.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0條 …護基金之動用,以下列各款為限:一、依第二十一條規定,償付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之用。二、保護機構依本法執行業務之支出及其他必要費用。三、依本法規定提起之訴訟或提付仲裁所需之費用。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用途。前項第二款之…
  15.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1條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有下列情形時,保護機構得動用保護基金償付之:一、證券投資人於所委託之證券商因財務困難失卻清償能力而違約時,其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有價證券並已完成交割義務,或委託該證券商向認購(售)權證之發行人請求履約…
  16.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2條 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與發行人、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期貨業、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結算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間,因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或期貨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所生民事爭議,得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保護機構為處理調處事…
  17.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3條 …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一、非屬前條第一項民事爭議者。二、非證券投資人、期貨交易人提起者。三、無具體相對人者。四、已在第一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者。五、調處內容為確定判決之效力所及者。六、同一事件已依本法規定申請調處者。調處委員…
  18.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5-1條 關於小額證券投資或期貨交易爭議事件,經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向保護機構申請調處,相對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處期日到場者,調處委員得審酌情形,依申請人之請求或依職權提出調處方案,並送達於當事人。前項之方案,應經調處委員三人以…
  19.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8條 …保護公益,於本法及其捐助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對於造成多數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受損害之同一原因所引起之證券、期貨事件,得由二十人以上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授與仲裁或訴訟實施權後,以自己之名義,提付仲裁或起訴。證券投資人或…
  20.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29條 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依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撤回訴訟或仲裁實施權之授與者,該部分訴訟或仲裁程序當然停止,該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應即聲明承受訴訟或仲裁,法院或仲裁庭亦得依職權命該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承受訴訟或仲裁。保護機構…
  21.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30條 各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於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時效應個別計算。
  22.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31條 保護機構就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授與訴訟或仲裁實施權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或仲裁行為之權。但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得限制其為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前項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中一人所為之限制,其效力不及於其他證券投資人或期…
  23.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32條 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對於第二十八條訴訟之判決不服者,得於保護機構上訴期間屆滿前,撤回訴訟實施權之授與,依法提起上訴。保護機構於收受判決或判斷書正本後,應即將其結果通知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並應於七日內將是否提起上訴之…
  24.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33條 …扣除訴訟或仲裁必要費用後,分別交付授與訴訟或仲裁實施權之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並不得請求報酬。
  25.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清算交割銀行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前項清算交割銀行,指受投資人委託辦理短期票券款券清算交割之銀行。
  26.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6條 …與全部或部分之營業、財產。三、合併或解散。四、經營其他業務或投資其他事業。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27. 行政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2條 …十三、擔任參加人之負責人或職員。但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參加人因投資關係,指派其負責人或職員擔任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董事或監察人者,不在此限。十四、有事實證明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不正當之活動。董事或監察人為法人者,其…
  28. 行政期貨交易所與結算機構非股東(會員)董事及監察人遴選辦法 第3條 …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擔任教授或副教授,講授期貨、證券、投資、財務金融、會計、審計、經濟、管理或法律等相關課程合計五年以上,聲譽卓著者。三、曾任期貨、證券或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任簡任職以上或相當職務…
  29.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 第5條 …證券交易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期貨交易法第二十八條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六十八條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保護機構調處委員;其已充任者,解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