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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0 / 103 頁-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個案再利用之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產業製程、種類(代碼)、名稱及用途。四、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收受數量。五、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六、其他…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通案再利用之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產業製程、種類(代碼)、名稱及用途。三、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收受數量。四、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五、其他經本會規定事項。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管理局核發再利用許可文件及其展延、變更、廢止時,應副知事業與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取得通案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應與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送管理局備查,並副知事業與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始得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所核發許可之期限,以三年為限。事業或再利用機構申請許可展延者,應於許可期限屆滿日前三至六個月之間,依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並檢附原許可運作期間之相關紀錄,向管理局為之;每次展延以三年為限。屆期未申請展延者,其許可失其…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名稱、屬性或產業製程變更。二、事業廢棄物實際收受數量逾許可再利用數量。但未逾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原理改變。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變更情形之一者,應檢具相關資料報請管理局核准:一、個案許可再利用機構所收受各事業之許可再利用數量。二、試驗計畫之試驗期間。三、事業廢棄物進廠管制方式或允收標準。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量。五、再利用流程或設施。六、再利…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實發生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管理局備查:一、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之名稱、地址或負責人。二、清除方式。三、清除機構或車輛。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五、污染防治方式、設施或規格。六、產品貯存方式。七、減少再利用之事…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由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二、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事業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妥善保存留供查核。前項契約書應記載之事項依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辦理。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事業對於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及剩餘廢棄物之處置,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之再…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事業或再利用機構對於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紀錄,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相關規定辦理申報。再利用機構應於每月十日前,依下列規定主動連線至本法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系統,申報其前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一、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事…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管理局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追蹤查核,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取得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終止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應向管理局申請廢止再利用許可;其自行暫停營業達一個月以上者,應於滿一個月後十五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管理局備查。再利用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管理局得廢止其許可:一、再利用機構…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廢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局得令其停止收受廢棄物,並要求其限期改善:一、事業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或再利用產品項目未符合許可文件內容規定。二、廠內未具備許可文件內容規定應有之設備。三、再利用產品品質…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管理局得廢止其許可:一、應申報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二、未依許可文件進行再利用,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三、未依第十五條規定重新申請許可。四、許可期間內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
- 行政科學園區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管理局得委託相關機構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及技術移轉等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 行政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所定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指具備下列要件:一、直接或間接提供股票與他人或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票。二、對該他人所持有之股票,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益。三、該他人所持有股票之利益或損失全部或一部歸屬…
- 行政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基金償付作業辦法 第8條 …財務困難失卻清償能力而違約者,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被其利用名義交易者。二、其他經本會核定之事項。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3條 …券之買賣進行推介,或對個別有價證券未來之價位作研判預測。十、利用非專職人員招攬客戶或給付不合理之佣金。十一、代理他人從事有價證券投資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但為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不在此限。十二、其他影響受益人、客戶之權益或…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4條 …分支機構經理人與基金經理人,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決定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某種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時起,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不再持有該公司股…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5條 …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其股份之計算,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0條 …信託事業之負責人與業務人員,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不得買賣其所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封閉式基金。前項人員申購其所服務公司發行之開放式基金,應受最低持有期間內不得請求買回之限制。前項最低持有期間…
- 行政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931030訂定) 第13條 …事。七、保管或挪用客戶之有價證券、款項、印鑑或存摺。八、意圖利用對客戶之投資研究分析建議、發行之出版品或舉辦之講習,謀求自己、其他客戶或第三人利益之行為。九、非依法令所為之查詢,洩漏客戶委任事項及其他職務所獲悉之秘密。十…
- 行政政治檔案條例 第9條 …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其他方法供人閱覽;其保有、處理及利用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第一項所定年限,依前條第五項基準計算;政治檔案有不能提供情形者,其至遲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年限,依前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辦理。
- 行政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 第3條 …、主要業務運作及職能演變者。四、對國家建設或機關施政具有重要利用價值者。五、具有國家或機關重要行政稽憑價值者。六、具有國家、機關、團體或個人重要財產稽憑價值者。七、對國家、機關、社會大眾或個人權益之維護具有重大影響者。八…
-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1條 …藉由證券化提高不動產之流動性,增加不動產籌資管道,以有效開發利用不動產,提升環境品質,活絡不動產市場,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條例。
- 行政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2條 …電子影音檔案及其複製品與原始檔案內容相同之程序。八、加密:指利用數學演算法或其他方法,將電子影音檔案以亂碼方式處理。九、備份:指在原有之技術環境下,複製檔案內容至另一儲存媒體。十、轉置:指資訊系統之軟硬體過時或失效,需進…
-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選(就)任日期、任期、初次選任日期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所具專業知識、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獨立性之情形。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及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
- 行政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44-10條 …地、異地備援機制。四、視訊會議平台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時,應制定個人資料保護之安全性計畫及提供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認證之證明文件。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應制定資訊安全管理政策,並檢具前項相關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