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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6條 …序或民航局核准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使用特殊儀器進場程序。二、飛機於預計到達機場時間前後一小時內之天氣報告或預報,其雲幕高超過機場標高二千呎及能見度超過四千八百公尺。三、直昇機於預計到達機場時間前後一小時內之天氣報告或預報…
  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0條 …年一月一日前首次適航之渦輪噴射發動機之航空器。二、航空器於起飛機場半徑五十浬以內從事本場訓練。三、航空器從事設計及測試之飛航作業。四、新航空器之製造、準備及交機飛航作業。五、檢定為研究及發展用途之航空器。六、航空器從事證…
  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1條 …規定:(一)被清楚照明。(二)作業區域有障礙燈標示。三、水上飛機下錨時,除於不需錨燈之區域作業外,應開啟錨燈。裝置有防撞燈之航空器,未開啟防撞燈前,不得飛航。但機長基於飛航安全考量關閉防撞燈者,不在此限。
  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8條 …一年三月三十日以後製造出廠,乘員座位數六座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應裝置接近地面警告系統。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前製造出廠,乘員座位數六座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以後,應裝置接近地面…
  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7條 …分段式檢查計畫者,應依附件二十八向民航局申請核准後實施。大型飛機、多渦輪噴射發動機之飛機、多渦輪螺旋槳發動機之飛機及渦輪發動機之直昇機更換零組件之年限管制,應遵守航空器原製造廠之航空器維修規範、航空器型別檢定證數據規範表…
  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19條 飛機或直昇機於管制空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一、靜壓系統、高度表及高度自動報告系統於飛航前二十四個曆月內應執行測試及檢查,並符合附件二十九之規定。二、除使用系統排水及備用靜壓閥外,於打開及關閉靜壓系統後,…
  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9條 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達五十浬以上者,應具備供機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始得飛航。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飛航時間超過三十分鐘或達一百浬以上,機上應裝置下列求生裝備,始得飛航:一、供飛機上每一人員使用之…
  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0條 越水飛航之飛機飛越距陸岸飛航時間超過三十分鐘或達一百浬以上者,機上應裝置下列裝備且作用正常,始得飛航。但符合第二項及第三項者,不在此限:一、於航路任一點至少能與一個地面設施聯絡之通信裝備,該裝備應包括下列項目:(一)二具…
  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1條 飛機應裝置本條所規定之緊急裝備,始得飛航。前項緊急裝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第三百十七條之規定執行檢查,以確保作用正常。二、便於組員取用。三、明確標示其位置及操作方法。四、裝置於隔艙或容器內時,應於隔艙或容器上標示其內容…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2條 飛機應裝置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標示,並使乘員及客艙組員隨時可見,且能由組員控制其開關;當飛機於滑行、起飛、降落或必要時,應由機長將其開啟。飛機未依前項規定裝置標示者,於需要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時,機長應通知乘員及組員。當…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3條 飛機搭載乘員時,於每次起飛前,機長應確使乘員知悉下列事項:一、禁菸之時間、地點及情況。二、繫妥安全帶及肩帶之時間、地點及情況。三、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四、求生裝備之位置。五、越水飛航時之水上迫降程序、救生背心、個人…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4條 運輸類飛機駕駛艙及客艙組員席位,應裝置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之複合式安全帶及肩帶,或符合飛機原檢定基礎慣性負載係數設計之安全帶及肩帶之束緊裝備,始得飛航。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5條 座位數超過十九座之飛機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機長始得准許乘員將行李置於機上:一、具有適當之客艙行李櫃、貨物存放隔艙或符合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二、於遭受撞擊時所產生之型別檢定最大慣性力及側面移動力時,置於乘員座椅下方之行李…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7條 有下列情形時,飛機不得起飛:一、有霜、雪或冰附著於螺旋槳、風檔、發動機裝置、空速表、高度表、升降速率表或姿態儀表之系統上。二、有霜、雪或冰附著於機翼、水平安定面或操縱面時。飛機於下列情形之一,不得飛航。但飛機之除冰或防冰…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8條 下列飛機除機長外,應有副駕駛員,始得飛航:一、大型飛機。但經型別檢定僅需一位駕駛員操控且不需有副駕駛員之大型飛機,不在此限。二、經型別檢定需二位駕駛員操控之多渦輪發動機之飛機。三、通勤類飛機。但符合第一款但書之規定且其座…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1條 使用運輸類飛機從事飛航作業時,應裝置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之空速超限音響警告裝置,始得飛航。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2條 運輸類非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起飛:一、起飛重量不超過該飛機於起飛機場標高之最大起飛重量。二、起飛機場標高於最大起飛重量高度範圍內。三、於到達預定降落之機場時,其重量不超過機場標高允許之最大落地重量。四、預…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3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大型航空器或運輸類飛機上裝置飛航紀錄器,始得飛航;該紀錄器應記錄供航空器失事調查使用之必要飛航資料,其詳細規範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飛航紀錄器應於飛航前開啟,不得於飛航中關閉。但於航…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44條 裝置四具發動機或三具渦輪發動機之大型飛機,於一具發動機失效時,得依附件三十二之規定運渡至修理地點。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45條 大型飛機之機艙內裝應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始得飛航。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46-1條 飛機飛航於指定為最低導航性能規範空域,應裝置導航裝備並符合下列條件:一、持續提供飛航組員有關維持或偏離欲飛行航跡之指示,並於航跡上任一點均可符合所需之精確度。二、經民航局核准從事該飛航作業。三、於北大西洋最低導航性能規範…
  2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47條 飛機為飛航於二萬九千呎至四萬一千呎空層,且縮減垂直隔離為一千呎(三百公尺)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其裝置之裝備應具有以下能力。(一)顯示目前飛航高度予飛航組員。(二)自動維持所選定之空層。(三)飛航之空層與所選定之空層偏…
  23. 行政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4條 …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商務專機業務之商用駕駛員。(三)多組員飛機駕駛員。二、乙類體位:(一)學習駕駛員。(二)自用駕駛員。(三)從事普通航空業商務專機以外業務之商用駕駛員。(四)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五)滑翔機商用駕駛員…
  24.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26條 航空器駕駛員訓練機構以飛機或滑翔機從事訓練之機場應具有跑道或起降場,足供訓練所需之飛機或滑翔機於下列條件下,以最大起飛重量進行正常起降:一、風速每小時低於五哩。二、溫度為飛航所在地區最熱月份之每日最高氣溫平均值。三、依製…
  25.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 第20條 …經民航局核准者,得酌予延展稱重期間,其延展期間最長不逾一年。飛機基本空重改變累積增減達其最大落地重量千分之五,或使其重心位移達平均氣動力弦千分之五者,應重新稱重;直昇機基本空重改變達其最大落地重量千分之五者,應重新稱重。…
  26.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飛機運輸業務:指民用航空運輸業以飛機直接載運客、貨、郵件,取得報酬之業務。二、直昇機運輸業務:指民用航空運輸業以直昇機直接載運客、貨、郵件,取得報酬之業務。三、定期航空運輸業務:指以排定規則性日…
  27.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3條 申請經營民用航空運輸業之飛機運輸業務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公司董事長及董事逾半數為中華民國國民,公司之資本總額或股份總數逾百分之五十為中華民國之國民、法人所有,屬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者,其單一外國人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逾百分…
  28.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條 …、飛航違規紀錄者,得申請經營國內航線直昇機運輸業務。二、經營飛機運輸業務之民用航空運輸業,公司財務及組織健全,最近二年未曾發生財務或股權糾紛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最近二年飛行時數達一千小時,最近二年內無航空器失事,一年內無…
  29.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8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收資本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以飛機經營國際航線定期或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者,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六十億元。二、以飛機經營國際航線包機運輸業務者,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十億元。三、以飛機經營國內航線定…
  30.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8-1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以飛機經營國際或國內航線定期航空運輸業務者,使用之飛機至少三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