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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20 頁-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通信網路作業方式、信號方式、建設地點等之詳細說明。五、與其他電信事業經營者間網路介接之介面、預定介接點及通信協定需求之說明資料。六、衛星機構授權使用衛星之證明文件(未提出指配頻率者得免檢附)。七、監督衛星通信網路設備施工…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5條 經營者設置之衛星通信網路與其他電信事業之通信網路相介接時,不得逾其特許業務範圍。其接續之方式及費率計算,依主管機關所定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6條 衛星通信業務資費之訂定,由經營者依電信法有關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規定辦理。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7條 …。營業規章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顯失公平之情事,主管機關得限期命電信事業變更之。經營者擬訂之服務契約範本,不得違反電信法令及營業規章之規定,並應載明第二項各款事項,於實施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經營者與其使用者間服務…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55條 …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無線電頻率使用之核准及地球電臺執照,並通知電信事業終止其電信機線設備之租用。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2條 …:指利用公眾電信網路視聽媒體互動介面及視聽內容儲存設備所架構電信事業可控制非開放環境之平臺上,供用戶藉由寬頻接取電路及用戶機上盒,接取該平臺上由內容服務提供者所提供之多媒體內容服務。七、加值通信服務:指利用電信事業所提供…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審驗辦法 第14條 …之網路性能。二、依本法第五十八條協議將獲配頻率之一部提供予他電信事業使用,並經主管機關核准。三、依本法第五十九條協議將獲配頻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他電信事業使用,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事項。前項第一款增設…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第2條 …:一、定期租用費:按每日、每月或每年等定期方式,向用戶或其他電信事業收取之定額費用。二、通話費:按每秒、每分鐘或每通等單位計價之超額語音費用。三、網際網路上網費:按每Mbps或Gbps等單位計價之超額數據費用。四、第八條…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第8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就其提供予其他電信事業之電信服務,應訂定批發價格。前項批發價格之訂定與調整,應含其建立、變更或解除連線之費用。第一項批發價格之首次訂定,應以零售價格扣除可避免成本及費用,並不得高於其促銷方案。第一項批發價格…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 第12條 …費者,應依第五條至前條有關規定辦理。前項所稱組合式費率,係指電信事業對於同一電信服務不同資費項目之組合,設定可讓用戶選擇不同費率選單;所稱套裝費率,係指電信事業對於不同電信服務資費之組合,設定可讓用戶選擇不同費率選單;所…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2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第二類電信事業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及第一類電信事業籌設者(以下簡稱籌設者)應依本標準繳納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
- 行政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5條 …申報書繳納前一年度黃金門號拍賣及選號收入之百分之七十。第一類電信事業依法轉分配予第二類電信事業之黃金門號,經第二類電信事業提供用戶使用,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黃金門號選號規則及前項規定,繳納該黃金門號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併…
-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配,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臺架設許可:一、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申請表(如附件二)。二、頻率指配核准函影本。三、微波頻率干擾分析協調資料(如附件三)。四、切結書。前項指配之頻率,自指配日起逾六個月無正當理…
- 行政第一類電信事業微波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4GHz。(十)38.3GHz至38.7GHz。二、第一類電信事業區域多點分散式服務(LMDS)使用頻率為24GHz至42GHz。三、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微波鏈路使用頻率為:(一)17.7GHz至19.7GHz。(二)24…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影響、妨礙或重複阻斷作業中之無線電通信。三、頻率提供使用:指電信事業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將獲配無線電頻率之一部提供予他電信事業使用。四、頻率共用:指電信事業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與他電信事業共用其獲配之無線電頻率。…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應遵守下列各款規定:一、1GHz(吉赫)以下:不得逾1GHz以下經公開招標或拍賣可核配供整體電信事業使用頻率之總頻寬三分之一。二、3GHz以下:不得逾3GHz以下經公開招標或拍賣可核配供整體電信事業…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電信事業申請使用無線電頻率,經依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取得頻率核配資格後,應依下列程序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頻率使用證明。一、申請核准函:電信事業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申請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電信事業辦理前條第一款程序,應檢具申請書、無線電頻率使用規劃書、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及主管機關公告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核發頻率使用核准函。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電信事業辦理第十三條第二款程序,應檢具下列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核發頻率使用證明:一、申請書。二、網路設置計畫及營運計畫經審核通過之核准函。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頻率使用證明效期屆滿後失其效力,電信事業應依相關法規及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提供使用或共用,以下列頻段為限:一、2100MHz頻段:上行1920MHz~1980MHz;下行2110MHz~2170MHz,僅限用於電路交換方式之行動語音服務。二、3500MHz頻段:3300M…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電信事業申請頻率提供使用或頻率共用,應由供給人及承用人共同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提供使用或共用之申請書。二、提供使用或共用之協議書。三、供給人及承用人之頻率使用規劃。四、供給人及承用人網路設置計畫及營運計…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電信事業申請頻率改配,應依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辦理。電信事業前項申請經核准,及取得變更網路設置計畫及營運計畫之核准函後,檢具核准函影本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或變更頻率使用證明。主管機關依前項核發或變更頻率使用證明效期,與原頻率…
- 行政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46條 …會通知改善而不改善或無法改善。四、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廢止其電信事業之登記、無線廣播事業或無線電視事業之許可。五、未經核准擅自供他人使用無線電頻率。
- 行政業餘無線電人員及電臺管理辦法 第36條 …作業外,控制員應在其中一個控制點上作業。業餘電臺所屬者得租用電信事業提供之電信機線設備作為業餘電臺之遙控控制鏈路之全部或一部。
- 行政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37條 …作業外,控制員應在其中一個控制點上作業。業餘電臺所屬者得租用電信事業提供之電信機線設備作為業餘電臺之遙控控制鏈路之全部或一部。
- 行政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一、號碼可攜服務:指用戶由原第一類電信事業轉換至經營同一業務之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時,得保留其原使用電話號碼之服務。二、經營者: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許並發給執照之第一類電信事業者。三…
- 行政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9條 …攜服務得依本辦法規定將必要之用戶資料提供予其他經營者、第二類電信事業及集中式資料庫管理者。三、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得酌收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固網經營者與其既有用戶訂定之服務契約未包括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事項者,…
- 行政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17條 …攜服務得依本辦法規定將必要之用戶資料提供予其他經營者、第二類電信事業及集中式資料庫管理者。三、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得酌收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四、對預付卡用戶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時,行動經營者對其儲值餘額之處理方式…
- 行政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待原則,由雙方協調並簽訂網路互連協議規範之;協議不成時,得依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向本會申請裁決。二、技術上無法達成者:移入經營者應於攜碼用戶申請移入時,善盡告知移入用戶其將無法接受國際非語音服務之義務。移入經營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