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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12條 …進度,分期分區完成公共工程建設,並得視人口及產業引進之情形,興建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前項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興建完成後,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得辦理標售、標租;其標售、標租及管理辦法,由中央主…
  2.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13條 …設施,各該公用事業及公共設施主管機關應配合新市鎮開發進度優先興建,並實施管理。
  3.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23條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定興建之住宅,優先租售予在該新市鎮就業之家庭及其他公共建設拆遷戶;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優先標租、標售予有利於新市鎮發展之產業。前項新市鎮就業家庭優先租購住宅應具備之條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25條 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於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地價稅及買賣契稅,第一年免徵,第二年減徵百分之八十,第三年減徵百分之六十,第四年減徵百分之四十,第五年減徵百分之二十,第六年起不予減免。前項減免買賣契稅以一次為限。
  5.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27條 …用。三、土地及地上物之取得與處理。四、各項公用事業公共設施之興建及管理維護。五、都市服務設施建設之協調推動。六、住宅、商店、廠房之興建與租售。七、土地使用管制與建築管理。八、主管機關經管財產之管理與收益。九、獎勵參與投資…
  6.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申請由開發主管機關統籌興建建築物後分配時,開發主管機關得興建建築物或就拆遷安置原住戶住宅之剩餘住宅予以分配,其作業要點由開發主管機關定之。開發主管機關未能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統籌…
  7.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實施項目及開發年期。二、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興建計畫。三、人口及產業引進計畫。四、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五、公共設施經營管理計畫。六、財務計畫。七、實施進度管制計畫。八、其他應表明之事項。
  8.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公用事業及公共設施主管機關未及配合新市鎮開發進度編列預算優先興建者,開發主管機關得徵得各該公用事業及公共設施主管機關同意後,洽請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新市鎮開發基金先行代墊辦理,再由各該公用事業及公共設施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歸墊。
  9. 行政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新市鎮特定區內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及買賣契稅之減免,指本條例公布施行後新市鎮特定區內興建完成之建築物,於核發使用執照當日起,五年內房屋稅及買賣契稅之減免;其地價稅之減免,指本條例公布施行後…
  10.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4-1條 …地縣(市)政府得劃定範圍予以公告,並依左列規定管制: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物。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得為建築使用之土地,其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二層樓、簷高不得超過七公尺,並限作自用農舍或自用住宅使用。三、於各種用地…
  11.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9條 興建交通、水利、採礦等設施,以依計畫核定並經各該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開工之前,各該事業主管機關應將工程計畫送請當地縣(市)政府備查。
  1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65條 …列規定擇優辦理,不受前項後段規定之限制:一、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或已申請建造執照之合法建築物,其原建築容積高於基準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基準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原建築容積。二、…
  13.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73條 …範圍外必要之關聯性公共設施,各該主管機關應配合更新進度,優先興建,並實施管理。
  14.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17條 …畫發布已逾二年以上,而能確定建築線或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者,得依有關建築法令之規定,由主管建築機關指定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
  15.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27條 …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前項都市計畫之變更,內政部或縣(市)政府得指定各該原擬定之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變更。
  16.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73條 國民住宅興建計畫與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實施之舊市區更新計畫力求配合;國民住宅年度興建計畫中,對於廉價住宅之興建,應規定適當之比率,並優先租售與舊市區更新地區範圍內應予徙置之居民。
  17.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81條 …。但為軍事、緊急災害或公益等之需要,或施工中之建築物,得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前項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之准許條件、辦理程序、應備書件及違反准許條件之廢止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第一項禁止期限,視計畫地區範圍之大小及舉辦事…
  18.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2條 …豎立樁誌,而能確定建築線者而言;所稱主要公共設施已照主要計畫興建完成,係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一、面前道路已照主要計畫之長度及寬度興建完成。但其興建長度已達六百公尺或已達一完整街廓者,不在此限。二、該都市計畫鄰里單元規劃…
  19.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29條 農業區為保持農業生產而劃定,除保持農業生產外,僅得申請興建農舍、農業產銷必要設施、休閒農業設施、自然保育設施、綠能設施及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但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所規定者,不在此限。申請興建農舍須符…
  20.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0條 農業區土地在都市計畫發布前已為建地目、編定為可供興建住宅使用之建築用地,或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者,其建築物及使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建築物簷高不得超過十四公尺,並以四層為限,建蔽率不得大於百分之六十,容積…
  21. 行政新市鎮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標售標租及管理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興建之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應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優先標售、標租予有利於新市鎮發展之產業。前項標售、標租程序,除第八條第二項及第九條外,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22. 行政新市鎮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標售標租及管理辦法 第6條 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標售、標租之底價,按其興建成本、土地使用分區、位置、建築物類型、樓層、交通、道路寬度、公共設施及預期發展等條件之優劣,並參考鄰近地區房地產價格或租金估定之。如為標租時,其租金之估算並考量…
  23. 行政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 第5條 …交通服務設施使用之建築物。七、倉庫。八、新市鎮開發工程拆遷戶興建與拆遷前相同用途之建築物者。九、其他供公益目的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前項第一款申請建築自用住宅者,以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
  24. 行政績優建築投資業評選及獎勵辦法 第6條 …、營利事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影印本。三、最近五年投資興建住宅及工商業大樓業績證明文件。四、公司組織及職員名冊(附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五、最近五個會計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六、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公司及其…
  25. 行政績優建築投資業評選及獎勵辦法 第12條 …當獎勵:一、頒發績優建築投資業獎牌。二、優先核准申辦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並依國民住宅相關法規,酌予增加核配戶數。三、先建後售之獎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個案,得協調金融機構依工程進度給予建築融資,並酌予優惠建築融資利率。四、…
  26. 行政新市鎮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如下:一、價購辦理新市鎮內土地及其改良物之補償價款支出。二、興建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等支出。三、撥貸受委託之開發機構、開發公司,辦理新市鎮內土地徵收及地上物拆遷補償。四、撥貸受委託之開發機構、開發公司,辦理…
  27.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27條 …理場(廠)用地應配合污水下水道系統、垃圾焚化廠或衛生掩埋場之興建計畫及期程,於適當地點檢討劃設之。
  28.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28條 …出流管制、逕流分擔、河川區域、區域排水、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及興建計畫,於適當地點檢討劃設之。
  29. 行政新訂擴大變更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辦法 第2條 下列建築物或設施得於禁建期間,申請特許興建:一、因軍事需要興建之工程設施。二、為避免或搶救重大災害興建之工程設施。三、因重大災害重建安置需要興建之建築物。四、生產、教育、文化、交通事業之建築物。五、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
  30. 行政新訂擴大變更都市計畫禁建期間特許興建或繼續施工辦法 第3條 申請特許興建案件,有牴觸都市計畫草案者,應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