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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9 頁-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8條 …發面積一公頃以上。(九)每月最大處理量二千五百公噸以上。二、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污水處理廠興建、擴建或擴增處理量,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第一款第二目至第五目、第七目或第八目規定之一。(二)每日設計污水處理量六萬立方公尺以…
-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條 為防治科學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水污染並維護污水下水道系統正常操作,依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款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園區內污水下水道系統完成地區之公民營事業、機關學校之廢(污)水,依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排入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
-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園區內公民營事業及機關學校之廢(污)水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前,應向科學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申請核准。其排放廢(污)水量增加或廢(污)水管線變更者,亦同。前項申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每日排放平均廢(污)水量、最大日及…
-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完成地區申請建照時,應檢附排水設備圖說、配置圖、排放口位置等資料向管理局申請核准。前項排水設備完工後,應經管理局檢查合格,始得聯接排放。
-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者,管理局除依法處理外,情節重大者,管理局並得通知停止其使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 行政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維護、操作與營運由管理局為之,管理局應將有關資料及數據詳細記錄備供參考。
-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議規則 第19條 …關認可之排水幹線、河川或公共水域。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其排放應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規之規定。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分署掌理下列事項:一、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建設及維護。二、年度計畫工程之興辦、設計、施工、監造及相關工務行政。三、新店溪青潭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保育及回饋費之業務推動。四、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之建築管理。五、其他有關…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辦事細則 第7條 …理事項如下:一、公共污水下水道計畫之擬訂及工程建設。二、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設施之操作及維護。三、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申請案件之設計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四、專用污水下水道之納管總量管制與相關申請案件之審查及竣工查驗。五、…
- 行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9條 …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水污染防治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二、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規劃、推動、督導及使用費費率之審核。三、園區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之規劃、推動及督導。四、園區環境影響評估後續追蹤之督導。五、園區節能減碳、節水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