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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陶瓷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3條 …五、燒成窯:指將含有水分之製坯予以燒成成品之設備。六、C:經校正或依法令不需校正之污染物排放濃度,單位為ppm或mg/Nm3。七、Cs: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測定方法測得之污染物排放濃度,單位為ppm或mg/Nm3。八、Os…
  2. 行政陶瓷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5條 …乾燥排氣體積為計算基準,並以排氣含氧量百分之十八為參考基準,校正公式如下:21-18C=————×Cs21-Os
  3.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6條 …蒸氣輔助燃燒型式廢氣燃燒塔設置蒸氣流量計。前項各款其監測設施校正及性能規範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第一款母火溫度感應器應連線至地方主管機關,每季有效監測時數應大於百分之九十五;並應於每次廢氣燃燒塔歲修時執行校正,且符合溫度量…
  4.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3條 …檢測日期等資料,上傳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資料庫。四、檢測儀器之校正、保養及維護資料應做成紀錄。五、第一款至第四款紀錄資料應製成檔案,連同設備元件檢測原始資料保存五年備查。公私場所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月底前,向地…
  5.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8條 …項氣體偵測設備應保持功能正常,且每年依設備原廠手冊實施測試及校正一次並做成紀錄。第八項紀錄資料應製成檔案,並保存五年備查。前項紀錄資料應保存一年備查。
  6. 行政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1條 …體含氧量超過百分之十者,則測得之氯乙烯單體濃度值應以下列公式校正為百分之十含氧量(乾基)濃度值,再計算排放量:Cb(校正值)=Cb(10.9)/(20.9-含氧百分比)其中(一)Cb(校正值):廢氣中氯乙烯單體校正濃度值…
  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21條 …基本資料。二、廢(污)水水量、污泥量之計測設施、計量方式及其校正維護方法。三、除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指定公告之事業外,其增加或變更作業系統用水來源、產生廢(污)水之主要製程設施,或其每日最大生產或服務規模…
  8. 行政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方公尺體積。三、ppm:百萬分之一。四、C:經含氧量參考基準校正之污染物濃度,單位為ng-TEQ/N(m的3次方)。五、Q:經含氧量參考基準校正之排氣量,單位為N(m的3次方)/min。六、Cs:依測定方法測得,未經含氧…
  9. 行政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6條 …釋之乾燥排氣體積為計算基準,並以排氣含氧量十一%為參考基準,校正公式如下:21-11C=────.Cs21-Os採富氧燃燒系統,即輸入焚化爐之空氣含氧量超過二十一%以上時,其排氣含氧量以十一%為參考基準,校正公式如下:E…
  10. 行政鋼鐵業燒結工場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6條 …釋之乾燥排氣體積為計算基準,並以排氣含氧量十五%為參考基準,校正公式如下:21-15C=─────.CS21-OsC:指經含氧量參考基準校正之污染物濃度,單位為ng-TEQ/Nm³。CS:指依測定方法測得,未經含氧量參考…
  11. 行政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 第3條 …應採用TWD97以上大地基準)及測定人員。(二)使用儀器及其校正紀錄。(三)測定結果。(四)測定時間之氣象狀態(風向、風速、相對溼度、氣溫及最近降雨日期)。(五)適用之標準。(六)測定過程錄音或錄影資料紀錄。(七)測量期…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法 第31條 …縣(巿)主管機關認定係重大水污染源者。前項監測結果、監測儀器校正,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申報。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4條 …內辦理:(一)廢(污)水水量、污泥量之計測設施、計量方式及其校正維護方法。(二)核准餘裕量內委託者及其委託廢(污)水量。(三)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汰舊換新,且其規格條件及功能皆與原核准計畫相符。(四)僅變更廢(污)水處…
  1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6條 …內辦理:(一)廢(污)水水量、污泥量之計測設施、計量方式及其校正維護方法。(二)核准餘裕量內委託者及其委託廢(污)水量。(三)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汰舊換新,且其規格條件及功能皆與原核准計畫相符。(四)僅變更廢(污)水處…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7條 …關報備,並記錄故障時間、報備發話人、受話人姓名、職稱。故障或校正維護期間,應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之替代方式公布監測數據。前項顯示看板故障無法於二十四小時內,恢復正常功能者,應於故障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向直轄市、縣…
  1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5條 …計測設施,應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並應依其廠牌規定之頻率校正。但廠牌規定之校正頻率大於一年者,應每年至少校正一次。前項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性能規格,於可量測流量範圍內之準確度應在正負百分之五以內。但非循環使用之未接觸…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2條 …措規定之內容申報。五、貯留設施之自動液位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及方法。但已設置進流水及出流水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者,不在此限。前項事業為廢棄物掩埋場返送滲出水至掩埋面者,應申報其每月返送至掩埋面之廢水量…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3條 …率。九、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設置之進流水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及每月讀數或量測值。十、依第四十九條之十二廢(污)水評估優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之厭氧處理者,其厭氧處理設施之甲烷氣體回收處理方式及流量。
  1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7條 …四、受託者名稱及業別。五、出流水端之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及每月讀數或量測值。六、廢(污)水委託處理前於作業環境內設置之貯留設施,依第七十二條規定之內容申報。
  2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9條 …水(前)處理設施處理。五、回收使用之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及每月讀數或量測值。六、經核准設置貯留設施者,應另依第七十二條規定之內容申報。七、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者,應另依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
  2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1條 …當日之水量及每月排放水量。三、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之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及每月讀數或量測值。四、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者,應另依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規定之內容申報。
  2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90條 …、已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且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進行校正維護者之水量。三、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質、水量,以下水道管理機關(構)之檢測、量測數據為之。
  2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92條 …、時間。四、藥品採購之單據或發票影本。五、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校正維護之紀錄及單據或發票之影本。六、各水措設施單元及放流口之現況照片,並清楚標示其名稱及拍攝日期。但不包括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納管事業之水措設施單元。前二…
  2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6-2條 …市)主管機關核可後,得免辦理。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現場應置放校正、維護及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等操作紀錄。第二項受託之監測服務機構有虛偽不實或造假紀錄,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受有處分確定之日認定其行為日。
  25.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三)監督放流口所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正常運作及校正,並簽章確認。五、廢(污)水水質檢測管理:(一)監督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所委託之檢驗測定機構依規定進行廢(污)水之採樣。(二)主動向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告知…
  2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第6條 …警報設備之數量、設置圖、警報設定值、檢查、測試、維護、保養及校正等。前項數量、設置圖或警報設定值有變更者,應自變更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重新報請備查。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器材、偵測及警報設備之設置及操作計畫內容,重新報請備…
  2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 第12條 …各一次。警報設備應每月實施功能測試一次;偵測設備應每年測試及校正一次,其測試濃度不得大於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之十倍,偵測設備若以替代性氣體進行校正,應檢附替代氣體轉換係數資料,情況特殊須採用其他方式進行測試及校正者,…
  28.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之設備規範、作業方式、附屬電子媒體即時顯示系統、準確度查核、校正與維護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符合附錄規定。
  29.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四、審查及審驗部門組織架構及其功能說明。五、測試設備清單及其校正證明文件。六、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之作業程序。七、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受理窗口清單及其設置規劃。八、其他經本會指定之資料。前項第七款之受理窗口,應包…
  30.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41條 …錄。二、接地電阻測試紀錄。三、信號品質測試紀錄。四、測試設備校正紀錄。五、信號處理設備保養維護紀錄。六、自備發電機保養維護紀錄。七、故障修護紀錄(含平均修護時間)。工作日誌及工作紀錄簿須經工程主管簽核,其格式由各系統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