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期未補正」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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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7條 …機關(構)受理檢定申請後,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三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其檢定費。
  2. 行政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第9條 …時更正者,應不予檢定。前項不符情事,申請人應於二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但屬矇騙性質者,應逕予駁回。
  3. 行政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他考試報名簡章規定之文件。前項報名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計量技術人員考試試務,由度量衡專責機關辦理;必要時,得委託其他政府機關(構)、團體辦理。
  4. 行政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第13條 …專責機關申請核發計量技術人員證書;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其證照費。前項申請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審查符合者,發給計量技術人員證書;其證書有效期間為五年,自發照日起算。前項計量技術人員證書,…
  5. 行政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 第12條 …人依本辦法應檢具之資料不全或不符時,應於通知後二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檢驗機關得駁回其申請。
  6.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正者,應停止取樣。前項不符情事,報驗義務人應於十四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標準檢驗局應駁回其報驗。但屬矇騙性質者,標準檢驗局應逕予駁回。
  7. 行政度量衡器型式認證管理辦法 第7條 …式認證、系列認證或核准申請後,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並退回其證照費。前項補正應於三十日內為之;必要時,度量衡專責機關得酌予延長。
  8. 行政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 第8條 …正或修正內容必要時,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通知開發單位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用水計畫並通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9.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9條 …佐證資料有不全或缺漏者,電業管制機關得通知限期一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予退回。
  10. 行政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第7條 …證資料不完全或有缺漏者,電業管制機關得通知限期一個月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應予退回。電業管制機關就發電業所提報告內容進行抽查時,發電業應予配合,不得拒絕。
  11. 行政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 第8條 …備查資料不全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通知再生能源義務用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情節取消部分或全部前條扣減之義務裝置容量。
  12. 行政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第6條 …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填報之資料如有疏漏,經稅捐稽徵機關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稅捐稽徵機關應不予受理。
  13. 行政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 第11條 …,不予受理。前項申請文件不齊全或記載不完備,本部得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予以駁回。同一案件如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獎勵或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以及向各機關申請獎勵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本…
  14. 行政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2條 …請文件不符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申請認可經審核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證書,有效期限最長三年。期滿前一百八十日內得檢具第一項規定之文件申請展延,展延期限為三年,…
  15. 行政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第10條 …事項、申請案文件不全或有誤漏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應駁回其申請。經審查申請案文件符合規定者,應於接到通知之翌日起十五日內,繳納審查費或變更審查費。未依規定繳費者,準用前項規定。
  16. 行政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 第12條 …用說明書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補正而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得作成不予核准之處分:一、能源使用說明書所記載之使用數量、種類、區位,不符第五條或第八條之規定。二、能源使用說明書所記載之效率,不符第…
  17. 行政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不符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而能補正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予駁回申請。
  18. 行政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6條 …及第二項規定填報之資料如有疏漏,經稅捐稽徵機關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稅捐稽徵機關應不予受理。
  19. 行政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第6條 …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填報之資料如有疏漏,經稅捐稽徵機關通知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稅捐稽徵機關應不予受理。
  20. 行政商港法 第65-4條 …代理人於三個月內補正正當理由、所有權證明文件及相關船舶證書;屆期未補正者,該外國商船不問屬於何人所有,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沒入之。
  2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 第5條 …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者,管理機關應通知申請人於三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者,駁回其申請。
  22.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6條 …期通知申請人補正,其補正期間不計入前項所定之審查期間。申請人屆期未補正或未補正完備者,應駁回其申請。申請人於前項補正期間屆滿前,得敘明理由申請延展或撤回案件,屆期未申請延展、撤回或理由不充分者,交通部應駁回其申請。
  23. 行政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期通知申請人補正,其補正時間不計入前項所定之審查期間。申請人屆期未補正或未補正完備者,應駁回其申請。申請人於前項補正期間屆滿前,得敘明理由申請延展或撤回案件,屆期未申請延展、撤回或理由不充分者,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
  24. 行政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5條 …請書件內容不符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25. 行政溫泉標章申請使用辦法 第8條 …標章標識牌;申請書件不完備或內容欠缺,經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26. 行政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10條 …第三條第七項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或申請文件欠缺,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七、勞工或工會勝訴所可能獲得之利益,小於律師酬金。但對社會及公益有重大影響或意義者,不在此限。八、案件相對人為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
  27. 行政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28條 申請生活費用扶助文件有欠缺,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28. 行政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33條 …告書。第一項至第三項所應檢附之文件有欠缺時,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經核定扶助之案件,申請人應於同意扶助公文書送達之日起七日內出具領據及撥款帳戶送中央主管機關撥款。
  29. 行政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第37條 …關扶助之切結書。前項所應檢附之文件有欠缺時,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30. 行政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 第11條 依第九條申請補助之文件有欠缺時,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該次申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