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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16 頁-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7條 …遣業務對其委託人,並應盡下列責任:一、維持服務品質。二、提供專業訓練。三、確認已依公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四、解決消費爭議。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52-3條 …三個月內由醫療院所之神經內科、神經外科或兒科且曾參加神經相關專業訓練醫師(以下簡稱醫療院所醫師)出具最近二年內未癲癇發作並加註專科醫師證照號碼之診斷證明書,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駕駛執照,或於原領駕駛執照以加註方式延長有…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61-1條 …照駕駛遊覽車,應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八十六條所定之經歷及專業訓練條件。七、領有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未經考驗合格不得駕駛小型車附掛總重逾七百五十公斤至三千公斤以下拖車。八、僅領有機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駕…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4條 …(查)合格證明書。五、運送危險物品之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並隨車攜帶有效之訓練證明書。六、裝載危險物品車輛應隨車攜帶未逾時效之滅火器,攜帶之數量比照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有關大貨車攜帶滅火器之規定。七、應參…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9條 …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罐槽車之罐槽體未檢驗合格、運送人員未經專業訓練合格或不遵守有關安全之規定。四、貨車或聯結汽車之裝載,不依規定。五、汽車牽引拖架或附掛拖車,不依規定。六、大貨車裝載貨櫃超出車身之外,或未依規定裝置聯鎖…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9-3條 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應經交通部許可之專業訓練機構訓練合格,並領有訓練證明書,始得駕駛裝載危險物品之汽車。前項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方式、專業訓練機構資格、訓練許可、訓練場所、設備、課程、訓練證明書格式、訓練有效期限、查核…
- 行政鐵路運送規則 第23條 …對旅客、鐵路有危害或騷擾之虞之物品攜入車內。但警犬、導盲犬及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所帶同之導盲幼犬,不在此限。旅客違反前項規定時,鐵路機構得令旅客退出站、車或鐵路區域。旅客攜入車內之物品,鐵路機構認有確認是否違反第一項…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7條 …核單位之稽核人員於充任前均應分別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下列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一、初任稽核人員應參加稽核人員研習班或電腦稽核研習班六十小時以上課程,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二、領隊稽核人員…
-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8條 …儲匯業務主管人員,應於就任兩年內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或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舉辦之稽核業務研習班,並應經前述訓練機構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前項郵局經理以外之儲匯業務主管人員新派任者,應於就任一年內取…
-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59條 …帶之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攜帶之幼犬,不予收費外,其限制及收費辦法,得由汽車客運業公會擬訂,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72條 …帶之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攜帶之幼犬不在此限。
- 行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86條 …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一年以上實際經歷,並經公路主管機關專業訓練合格。(二)乙類以下大客車:1.具備受僱於公路、市區汽車客運業或其他駕駛大客車等一年以上實際經歷。2.經公路主管機關專業訓練合格。三、派任駕駛員前,應持…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77條 …主管機關核定。氣墊船甲級船員(電信人員除外)需曾接受氣墊船之專業訓練取得合格證書。
- 行政酒駕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毒品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 第3條 …公路主管機關設立之訓練機構道路交通管理法規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專業訓練結業領有證書。(二)曾任或現任大專以上學校交通法規、交通管理或交通工程相關課程教師滿二年以上。(三)曾任或現任機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或覆議會委員滿二年以…
- 行政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第6條 …訓練及適任性評估、補強訓練之合格證明文件,由專業機構核發。但專業訓練合格證書由航政機關核發。
- 行政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第7條 專業訓練分為公費班及自費班。前項訓練之項目、參訓資格及專業訓練合格證書核(換、補)發資格要件,依附件一船員專業訓練參訓及領證資格辦理。前項證書核發日期應為結訓日期。但結訓時,參訓學員未具有申領證書之資格者,其證書核發日期…
- 行政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第8條 參訓學員申請專業訓練合格證書之核(換、補)發,應向航政機關繳交每張證書費及審查費各新臺幣一百元。航政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辦理前項證書核(換、補)發資格之審查及製作。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應經交通部許可之專業訓練機構為之。前項許可及依本辦法規定之管理及處分,交通部得委任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委託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前項委託事項及法規依…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3條 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機構實施完成本訓練之初訓課程,始得參加筆試測驗,經測驗合格後,發給有效期間二年之初訓訓練證明書。取得初訓訓練證明書者,於訓練證明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個月內,應經專業訓練機構實施完成本訓練之複…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4條 …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完成訓練並經測驗合格之訓練證明書發,由專業訓練機構造冊並繕妥訓練證明書,送請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查驗後發給及登記列管。訓練證明書遺失、毀損或登記事項變更時,應向專業訓練機構申請補發或換發,其作業程序依前…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5條 …。第一項之初訓、複訓訓練課程及時數配當表如附件二、附件三。但專業訓練機構得依受訓學員之需求,增加訓練課程及時數。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6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為本訓練之專業訓練機構資格如下:一、政府設立之訓練機構。二、學術研究機構。三、事業機構。四、非營利法人。前項事業機構申請為專業訓練機構者,其訓練對象以該事業及其承攬人、再承攬人所屬員工為限。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7條 專業訓練機構申請本訓練許可,應檢具申請函及訓練計畫書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或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訓練計畫書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一、訓練機構簡介、組織概況及設籍地之建物與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所有權狀如非屬自有者,應檢附至少有效…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為本訓練之專業訓練機構應有課程訓練場所及實作演練場所。其場所佈置、設施及教學設備等,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課程訓練:(一)教室應有良好之通風、適當之採光及照明。(二)訓練場所之樓梯寬度、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等,應符合…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9條 經許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有下列事項變更時,應檢具相關文件送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查核合格後轉交通部公路總局或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一、訓練場所地址變更、遷移、增設或縮減。二、訓練場所設施變更。三、講師之異動或增減。四、專業訓練…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10條 專業訓練機構應聘請符合下列資格之人員擔任各科教學講師:一、安全駕駛講師,年滿二十五歲領有大貨車以上汽車駕駛執照,經公路主管機關訓練機構安全駕駛講師專業訓練結業得有證書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講師,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一)大…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業訓練機構實施本訓練之教育訓練教材及題庫,由交通部委任公路總局會商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成立題庫小組統一編訂公告。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14條 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員依附件十二查核轄區內專業訓練機構之訓練實施情形及訓練相關紀錄,並做成查核紀錄。當地公路監理機關應於每年年終依附件四,覆核專業訓練機構之訓練計畫書、場所、設備等,審查合格後續予許可辦理本訓…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15條 專業訓練機構應將每期訓練計畫、教師及學員名冊、結業學員名冊等,依下列規定陳報:一、每期訓練計畫,內容應載明招生人數、訓練課程表、上課時數及訓練地點位置圖含地址等,於每班次開訓前十五日陳報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或直轄市公…
- 行政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管理辦法 第16條 專業訓練機構於每班次訓練後應備置訓練實施紀錄、學員名冊、學員成績冊、教材、課程表、講師資料、試卷及其他必要紀錄以供查核。前項表冊紀錄資料至少應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