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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200 頁-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7條 主辦機關得就現有科技工業機構或其財產設施整建或擴建之需要,委託民間機構予以擴建、整建,並為營運;營運權於營運期間屆滿或委託經營契約終止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無償歸還主辦機關。前項整建或擴建資金,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由民間…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8條 依前節所定之方式辦理委託經營之民間機構,得於原契約履行期間未滿二分之一前,提出變更營運計畫書,經主辦機關陳報核定機關核准後,改為本節之委託經營方式。前項經營方式之變更,除招標文件及委託契約有得延長契約期間約定之記載外,不…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9條 主辦機關辦理本節所定委託經營,其委託經營契約之期限,至少為五年。前項契約履行期間達二分之一時,得與原受委託之民間機構議價續約一次。但以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者為限。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2條 民間機構依委託經營契約所取得之權利,除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轉讓、出租、處分或設定負擔。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3條 主辦機關得於委託經營契約規定,民間機構於委託經營期間,如有短期、輕微之經營不善或失當,得由主辦機關以書面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主辦機關應依違約規定作適當之處理。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4條 委託經營契約簽訂後,主辦機關應負責監督委託經營有關事宜,並得視委託個案特性需要,依編裝表調整規定設置履約監督辦公室。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5條 民間機構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前,將委託經營部分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後送主辦機關備查。主辦機關如認為民間機構之財務報表有不實情事,得延聘會計師至委託機構或財產設施現場進行稽核。其確有不實情事者,民間機構應負…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6條 委託經營係替代原機構或財產設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之任務者,主辦機關應於簽訂委託經營契約時,明定第一年之規格、最低數量或工作量、單價等各項契約條件;主辦機關無法於招標前確知者,於陳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以預估參考值代替,但實…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8條 主辦機關於辦理委託經營時,科技工業機構之非軍職員工,除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自請退休或自願接受主辦機關調整職缺安置者外,由委託經營機構依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自委託經營之日起終止勞動契約,並發給資遣費…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0條 主辦機關辦理委託經營,對未隨同移轉及安置之非軍職員工,加發移轉時七個月平均工資之給與。自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於符合勞基法所定之退休條件前,為民間機構所資遣者,得向主辦機關請領前項之加發給與。但以自移轉之…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1條 …不發給補償金。隨同移轉至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在工作期間為受委託民間機構資遣,且未符合勞保老年給付條件者,比照第一項規定辦理。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2條 主辦機關於委託經營契約期滿或終止前,辦理繼續委託經營之招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明定,得標之民間機構應同意以原民間機構相當之待遇、福利,聘僱隨原委託經營機構移轉,且尚在職之人員。受託民間機構因建立衛星分包體系,影響原委託經營…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3條 主辦機關辦理委託經營時,義務役之軍職人員,除經國防部同意外,應辦理調任。志願役之軍職人員,除自願調任其他軍事機關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服滿法定服現役最少年限,未達各階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退伍資格,不願隨同移轉民間機構,並…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4條 …推動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一、研擬促進科技工業機構或財產設施委託經營推動有關方案。二、科技工業機構研發、產製或維修能力資料之調查及建立。三、科技工業機構委託經營個案評估規劃執行建議及意見之協調與配合事項。四、協調其他有關…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5條 主辦單位辦理委託民間經營時,應要求受託民間機構建立必要之研發、產製、維修或銷售等業務有關之衛星廠商分包體系,並定期將廠商名單送主辦機關備查。前項衛星廠商於不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情形下,得規定以國內廠商為原則。主辦機…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6條 委託經營機構之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機構經營後,該機構之名稱應予保留。委託部分之人員及內部單位編制,應配合現況辦理調整。民間機構受委託經營後,不得以科技工業機構名稱從事對外交涉、行文等行為。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7條 委託經營機構文案卷之移轉,應按國軍文案卷管理手冊移交規定辦理。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5條 …稱國防科技工業產品,指科技工業機構自行或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研發、產製、維修之各種武器、裝備、系統、補給品、技術資料、書刊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軍品或軍民通用產品。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區分及其銷售案件核定權責如下:一、…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6條 …象為我國政府機構時,得由科技工業機構自辦,不適用本辦法合作或委託銷售之規定。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8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銷售,指科技工業機構以契約委託法人團體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代理或經銷行為。前項所稱代理或經銷,包括與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相關之市場調查、行銷與宣傳等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0條 …約書之核定。六、國防科技工業產品輸出、入許可之申辦。七、遴選委託銷售法人團體及委託銷售計畫之核定。八、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數量、項目與金額之統計及彙陳。九、科技工業機構銷售執行之監督與成效之考核。十、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1條 …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一、研擬推動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委託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有關方案。二、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委託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資料之調查及建立。三、協調其他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產品銷售事項。前項之推動…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3條 科技工業機構從事國防科技工業產品之委託代理或經銷,為遴選具備銷售專業能力及資源之法人團體,符合政府採購法得採選擇性招標性招標辦理者,優先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但得以採限制性招標辦理者,不在此限。前項委託代理或經銷,非屬政…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4條 …為有效銷售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科技工業機構得就特定產品或地區,委託單一法人團體負責代理或經銷。
-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所屬機關(構)、學校(以下簡稱本部所屬單位)編列預算,補助、委託或出資由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進行之研發計畫。(二)本部所屬單位自行從事之研發計畫。(三)本部或本部所屬單位與部外單位共同出資委託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辦理之合作研…
-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3條 …屬於國家科技預算額度直接用於研發計畫或其他公務預算用於補助、委託或出資予部外單位而執行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研發計畫者,應循預算程序,撥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保管運用。研發成果及其收入之歸屬及運用,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
-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4條 …畫所產出之成果,屬於國防研發成果,由本部認定之。並得於補助、委託、出資進行前或於研發成果產出後依其特性認定之。前項認定,本部得指定本部所屬單位先行進行要件之審認。被指定之單位,應將其認定結果及理由呈報本部核定。國防研發成…
-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享有無償、非專屬之實施或運用權利。但本部或本部所屬單位出資、委託或補助之金額合計未達總經費百分之五十者,由雙方約定之。前項權利不得讓與第三人。
-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或本部所屬單位管理之。執行單位將歸屬於其所有之一般研發成果,委託智慧財產權專業管理機構或其他已建立前項制度之執行單位管理者,視為已建立前項制度。
-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7條 …二十。二、其他執行單位:百分之四十。本部或本部所屬單位補助、委託或出資金額占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下者,前項應繳交收入之比率,得與執行單位以契約約定或免繳之。前二項應繳交之收入,得以授權金、權利金、價金、股權或其他權益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