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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置使用期間未滿一年者,得按月計徵,未滿一月者,以一個月計徵。使用人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主管機關申報其於前一年度之已設置數量、使用期間及試算應繳費額。主管機關受理申報後,應於五月三十一日前審定費額並以書面通知使用人於六…
  2.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4條 …區道路工程需要,原設置於該路段內之管線或設施須辦理遷移時,其使用人配合如期完成遷移者,主管機關得自道路工程完工之年度起減半計徵三年使用費。
  3. 行政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5條 …一規定者,主管機關依其減徵期間減徵百分之七十五之使用費:一、使用人主動將所設管線地下化,且於所在區、鄉(鎮、市)路段內,三年內未受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處分三次以上,自完工之年度起,其地下化管線減徵二年。二、兼作照明燈桿或…
  4.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條 …動樓梯或其他類似之昇降設備。二、管理人:指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或經授權管理之人。三、專業廠商:指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從事昇降設備安裝或維護保養並具有專業技術人員之廠商。四、專業技術人員:指領有中央主管建築…
  5.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20條 …依許可事項使用共同管道,該主管機關得採取必要措施,所需費用由使用人負擔。依第一項進入或使用共同管道之許可事項,於管理辦法中定之。
  6. 行政住宅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住宅使用人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提出申訴時,應檢具申訴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訴人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一、申訴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電話。二、有申訴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41條 …全部附建。(二)供學校使用之建築物,按其主管機關核定計畫容納使用人數每人一平方公尺計算,整體規劃附建防空避難設備。並應就實際情形於基地內合理配置,且校舍或居室任一點至最近之避難設備步行距離,不得超過三百公尺。(三)供工廠…
  8.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2條 …認定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
  9.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7條 …,應將不合規定之處詳為列舉,一次通知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復審仍不合規定者,得將申請案件予以駁回。
  10.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9條 …裝修圖說經審核合格,領得許可文件後,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將許可文件張貼於施工地點明顯處,並於規定期限內施工完竣後申請竣工查驗;因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工時,得申請展期,未依規定申請展期,或已逾展期期限仍未完工者…
  11.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1條 …驗,發現與核定裝修圖說不符者,應以書面通知起造人、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停工或修改;必要時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處理。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派員查驗時,所派人員應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起造…
  12.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2條 室內裝修工程完竣後,應由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會同室內裝修從業者向原申請審查機關或機構申請竣工查驗合格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新建建築物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者,應於…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3-3條 …│B-2│供商品批發、展售或商業交│││││商場百貨│易,且使用人替換頻率高之││││││場所。││││├────┼────────────┤││││B-3│供不特定人餐飲,且直接使│││││餐飲場所│用燃具之場所。││…
  14. 行政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4條 …如下:一、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二、耐震能力評估,為建築物所有權人。前項建築物為公寓大廈者,得由其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代為申報。建築物同屬一使用人使用者,該使用人得代為申報耐…
  15. 行政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第7條 …積累計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且該建築物同屬一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二、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公告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要件之建築物。三、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依法認定耐震能力具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
  16.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18條 …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調查或勘測時,其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但進入國防設施用地,應經該國防設施用地主管機關同意。前項調查或勘測人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調查或勘測時,應出示執行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
  17. 行政國土計畫法 第38條 …法發現行為人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序命土地或地上物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限期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屆期不履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辦理。前項土地或地上物屬公有者,管理人於收受限期恢復原狀之通…
  18. 行政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事先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應以書面為之。無法通知者,得為公示送達。實施勘查或測量有損及農作物、竹木或其他障礙物之虞時,應於十日前將其名稱、地點及拆除或變更日期通知所有人或使用人。並定期協…
  19. 行政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應交付所有人或使用人之補償金額,遇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依法提存。一、應受補償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者。二、不能確知應受補償人或其所在地不明者。
  20. 行政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2條 …設備、汽車用昇降機或旋轉臺。二、管理人:指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或經授權管理之人。三、專業廠商:指領有中央主管建築機關核發登記證,從事機械停車設備安裝或維護保養並具有專業技術人員之廠商。四、專業技術人員:指領有中央主管…
  21.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4條 …一人代表申請。三、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專有部分者,為其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四、原有住宅非公寓大廈者,為其所有權人或使用人。
  22.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6-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無障礙住宅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於六十日內改善。但受通知人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展延期間不得逾六十日。
  23.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6-3條 …站公告、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及通知申請人、無障礙住宅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24. 行政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第15條 原有住宅接受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經費者,其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除因天然災害及其他因素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於工程竣工查驗合格後五年內任意變更無障礙設施改善項目。
  25.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設備不符現行規定者,其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依該管主管建築機關視其實際情形令其改善項目之改善期限辦理改善,於改善完竣後併同本法第七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申報。前項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申請改善之…
  26. 行政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 第3條 原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依前條第一項申請改善時,應備具申請書、改善計畫書、工程圖樣及說明書。前項改善計畫書依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認可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辦理,得不適用前條附表一一部或全部之規定。原有合…
  27. 行政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7條 …併拆除之。經公告或書面通知強制執行拆除之違章建築,如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規避拆除時,拆除人員得會同自治人員拆除之,並由轄區警察機關派員維持秩序。
  28. 行政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8條 …違章建築拆除後之建築材料,應公告或以書面通知違章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
  29. 行政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第4條 …)、有關機關、土地與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承租人、使用人、管理人及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一、原核准之都市更新事業名稱。二、被接管人名稱、主事務所所在地、代表人姓名及其住所或居所。三、撤銷更新核准之理由及依…
  30. 行政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第9條 …召開說明會,向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承租人、使用人、管理人、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及被接管人說明。前項說明會應邀請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