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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0條 主計官、審計官或檢察官就採購事件,得為機關提起訴訟、參加訴訟或上訴。
  2.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1條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應於使用期間內,逐年向主管機關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主管機關並得派員查核之。主管機關每年應對已完成之重大採購事件,作出效益評估;除應秘密者外,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3.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2條 主管機關應訂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4.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113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5.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2條 採購稽核小組(以下簡稱稽核小組)得就機關辦理採購之書面、資訊網路或其他有關之資訊、資料,辦理稽核監督。稽核小組為辦理前項事宜,得向相關機關調閱有關資料;被請求機關不得拒絕。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6.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3條 稽核小組發現機關辦理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得經召集人指定稽核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對機關進行稽核監督。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發現機關辦理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亦得經召集人為前項之指定。前二項以外情形,稽核小組得隨時辦理稽核監督。…
  7.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4條 …督,應公正行使職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假稽核監督之名,妨礙機關依法辦理採購。二、接受不當饋贈或招待。三、代採購機關訂定底價、審查投標文件、評選廠商或其他類似情形。四、藉稽核監督之便,蒐集與稽核監督無關之資訊或資料,或為…
  8.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5條 稽核小組辦理稽核監督,採購機關應予協助或配合。稽核委員至採購機關辦理稽核監督時,應主動出示稽核小組之書面通知及身分證明。
  9.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7條 …及專業程度。(二)爭議處理。(三)法規遵守。(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指定者。
  10.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8條 …幅變更契約之採購。三、有資料顯示使用情形欠佳或閒置。四、主管機關之政府電子採購網警示專區之異常採購案件。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指定者。
  11.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9條 …決定、不同委員之評選結果有無明顯差異及其處理。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指定者。
  12.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0條 …決定、不同委員之評審結果有無明顯差異及其處理。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指定者。
  13.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1條 …業。三、預估金額及其分析資料。四、底價之保密。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指定者。
  14.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2條 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採購,必要時得以書面通知機關對採購標的進行檢驗、拆驗、化驗或鑑定。前項檢驗、拆驗、化驗或鑑定所生費用,於檢驗、拆驗、化驗或鑑定結果與契約規定相符者,由稽核小組之設立機關負擔;與契約規定不符者,由採購機關依…
  15.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3條 …成後十五工作日內向稽核小組提出稽核監督報告,經核定後函送採購機關。
  16.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4條 稽核小組認採購機關有違反本法之情形者,除應依本法規定處理外,應函知機關採行改正措施,並副知其上級機關、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前項違反本法之情形,其情節重大者,稽核小組應另通知機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副知其上級機關、主管機關…
  17.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5條 稽核委員辦理稽核監督,除涉及本人目前或過去三年內任職機關之採購事項應行迴避外,其迴避準用本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有前項應行迴避之情事而未依規定迴避者,稽核小組召集人應令其迴避,並另行指定稽核委員。
  18.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6條 稽核小組及專案小組得視業務需要,邀請有關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提供諮詢意見;必要時,並得委託專業人士協助稽核。
  19. 行政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第17條 稽核小組發文,以設立機關名義行之。
  20.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2條 機關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委託廠商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服務費用在公告金額以上者,其廠商評選與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依本辦法之規定。
  21.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4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其招標文件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下列事項:一、服務項目及工作範圍。二、廠商之資格條件及應檢附之文件。三、服務之提供方式與頻率。四、服務時程。五、提供服務工作人員之資格要…
  22.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6條 機關公開徵選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之審查,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機關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
  23.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8條 機關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標,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一、優勝廠商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二、優勝廠商有二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以議價方式辦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
  24.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9條 …超底價決標或廢標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四條之規定。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前項第二款之底價時,議價廠商之報價合理且在預算金額以內者,機關依其報價訂定底價,照價決標。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仍得訂…
  25.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0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應視社會福利服務之類別、性質、規模、工作範圍及內容或工作期間等情形,就下列方式擇符合需要者訂明於契約:一、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二、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依前項計算之服務…
  26.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1條 …利潤、風險及有關之稅捐及其他相關費用。五、營業稅。六、其他經機關認定之必要費用。廠商履約結果符合契約約定者,機關憑廠商開立之發票或收據,依契約約定之價金給付服務費用。
  27.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3條 第四條第二項之薪資固定價格,機關不得於議價時洽減。廠商履約期間提供服務之各類工作人員資格條件或其薪資結構如有異動,應提出變更之價格組成,敘明其如期履約能力不低於契約所約定,供機關審查後,辦理契約變更。
  28.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4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由機關提供場地、設施、設備供廠商使用,並由廠商負責維修、保險者,應合理編列費用。前項場地、設施或設備之維修、汰換或保險費用難以估計者,得由機關於契約載明核實給付、給付上限及逾上限時之處理,或…
  29.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5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實際績效提高時,依其情形給付廠商獎勵金。前項獎勵金給付總額,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百分之十為限。
  30. 行政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17條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其履約期間逾一年者,得於契約內訂明自第二年起得隨物價指數調整契約價金,並敘明其適用之物價指數、調整項目、調整方式及調整金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