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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7 / 96 頁-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28條 銀行申請暫時停止或終止兼營保險經紀之一部或全部業務,應敘明理由並檢具申請書及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紀錄,報請主管機關核准。銀行申請暫時停止兼營保險經紀業務者,應繳銷所任用經紀人執業證照;申請終止保險經紀業務者,應繳銷所任用經…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29條 …繳存之保證金須依法完成清算,並將其執業證照繳銷後申請發還之。銀行所繳存之保證金,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其終止兼營保險經紀業務並繳銷執業證照,或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其執業許可後,申請發還之。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1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任用執行保險經紀業務、檢核或其他相關業務之經紀人應於申請執行業務前一年內參加職前教育訓練達三十二小時以上,並經測驗及格。法令遵循人員應參加職前教育訓練三十小時以上。前二項職前教育訓練得由…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2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任用執行保險經紀業務、檢核或其他相關業務之經紀人應於執業證照有效期間每年平均參加在職教育訓練十六小時以上,且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每年平均參加法令課程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法令遵循人員應每年參…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3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於執行或經營業務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維護被保險人利益,確保已向被保險人就洽訂之保險商品之主要內容與重要權利義務,善盡專業之說明及充分揭露相關資訊。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3-1條 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將要保文件送交保險業完成核保作業前,應就下列事項,對客戶進行電話、視訊或遠距訪問:一、確認符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及第八款所定事項。二、就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為貸款、定存解約…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4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確實瞭解要保人之需求及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並應於有關文件簽章或以其他電子方式為之。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前項、第三十三條第二項及前條第二項有關文件,在財產保險包括:一、要保書…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4-1條 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就前條所列文件建立檢核管理作業程序。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應就前項檢核管理作業程序訂定自律規範,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6條 銀行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於營業場所顯著明確標示辦理保險經紀業務。二、應表明並使消費者瞭解保險經紀業務與銀行業務之區別。三、設立或指定相關部門,負責處理因兼營保險經紀業務所衍生之爭議案件。四、應向客戶…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8條 經紀人公司或銀行所任用之經紀人及所屬業務員使用之宣傳及廣告內容,應經所屬公司或銀行核可;其所屬公司或銀行並應依法負責任。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9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因執行或經營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致要保人、被保險人受有損害時,應依法負賠償責任。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0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受要保人委託代收轉付之保險費,應直接總額解繳保險業。但經營再保險經紀業務者,不在此限。要保人以非本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名義開立之票據繳交保險費,非經要保人出具聲明書者,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1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受要保人之委託代收轉付保險費者,應保存收費紀錄及代收轉付保險費收據憑證影本。前項應保存文件之期限最少為五年。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2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有固定之營業所在地,並不得設於保險業總公司、分支機構內。經紀人公司或銀行執業證照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三十日內檢附變更登記表,繳交主管機關所定之規費換發執業證照。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3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專設帳簿,記載業務收支,並於每年四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將各類業務、財務報表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彙報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構;其報表及其他指定事項之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但其會…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4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與同一保險業為執行或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往來所生之佣酬、費用及成本,應以單一金融機構帳戶為之。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5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經主管機關許可登記後,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加入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個人執業經紀人應加入經紀人公會。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非依前項規定加入經紀人公會或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領有會員證,…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9條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銀行及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所任用之經紀人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一、申領執業證照時具報不實。二、為未經核准登記之保險業洽訂保險契約。三、故意隱匿保險契約之重要事項。四、利用職務或業務上之便利或…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9-1條 …之一者,經紀人公司應予解任之。個人執業經紀人、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經紀人,有第六條第三項或第四十九條第二十六款規定之情事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0條 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擬具法令遵循手冊,並置法令遵循人員,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與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報告。有限公司制者,應定期向全體股東報告。前項法令遵循手冊,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一、各項業務應採行…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52條 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法令遵循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具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資格,並實際從事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工作者。二、具有五年以上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經紀人公司相關業務經驗者。三、大專院校金融保險相關學系或法律學…
-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60-1條 經紀人公司及銀行不符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之一、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應於一百…
-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2條 …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報,並副知中央銀行:一、開業。二、變更重大營業計畫。三、發生或可預見重大虧損情事。四、發生重大訴訟案件。五、發生違反本條例或主管機關依本條例所發布命令之情事。前項第一款及第二…
-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5條 …終了後十日內,分別將業務及財務相關之季報表及月報表,報請中央銀行備查,倘因作業時間確有不及,致無法於每季或每月營業終了後十日內申報者,得延長至十五日內申報。第一項申報之報表,應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第二項申…
-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7條 …定者,金管會得廢止其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之營業許可,並通知中央銀行。
- 行政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6-2條 …公司所屬本國保險業之海外分公司、子公司或所屬金融控股公司轄下銀行子公司之海外分行或子銀行及保險子公司之海外保險分公司或子公司、外國保險業在臺分公司之總公司或總公司所轄分公司、外國保險業在臺子公司之母公司、母公司所轄分公司…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 第8條 …一、公債。但不包括可交換公債。二、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但金融債券以一般金融債券為限。前項所購買之國庫券及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金額,不得低於該保險人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 第9條 …得購買下列各款國內有價證券:一、國庫券。二、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三、附買回公債。前項所稱資金,指本保險之各種準備金、應付款項、暫收及待結轉款項。第一項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金額,不得低於該保…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第七條之孳息,應依當年度每月第一營業日之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固定利率平均數計算。各年度提存之特別準備金應自次年一月一日起息。
-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放金融機構。二、購買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保證商業本票。三、購置業務所需之動產及不動產。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運用項目。爭議處理機構資金運用,應研擬年度運用方案,提請董事會核議通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