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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產品監督:指對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八條第一項所定產品,於生產廠場或倉儲場所,執行取樣檢驗、查核產銷紀錄完整性及製造階段產品安全規格一致性。二、市場查驗:指對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八…
  2.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 型式驗證機構監督驗證合格產品,應依產品類別,指派適當專業人員於產品之生產廠場或倉儲場所執行下列事項。但製程監督之執行地點,以生產廠場為限:一、產品實體監督:包括取樣檢驗及查核產品之產銷資料。二、製程監督:包括對生產廠場有…
  3.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8條 型式驗證機構辦理前二條之製程監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現場取樣,並攜回測試。但產品有不易攜回者,不在此限:一、監督地點無測試設備。二、經現場比對或測試,有不相符情事。三、其他認有疑義,須再測試釐清。
  4.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型式驗證機構辦理驗證合格產品之監督作業,認其產品之產銷資料不符規定者,應通知受查驗者限期改正,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監督之對象。
  5.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3條 …關、勞動檢查機構及本法第八條第一項之型式驗證機構並應派員到場監督。報驗義務人辦理第一項產品之退運時,應於退運後三個月內,檢附復運出口報單副本等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銷案或核符關務退運資料後銷案。
  6. 行政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第27-1條 …管機關認可之檢定機構,執行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產品之監督及不合格品處理,準用第二章及第四章有關型式驗證機構之規定辦理。
  7.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10條 事業單位對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比照該事業單位勞工,辦理前條所定勞工健康服務事項。前項從事勞動之人員不提供個人健康資料及書面同意者,事業單位仍應辦理前條第五款至第七款規定之事項。
  8. 行政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第23條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管理、監督人員或相關人員及於各該場所從事其他作業之人員,有受健康危害之虞者,適用第十九條規定。但臨時性作業者,不在此限。
  9. 行政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第3條 …。二、全國性雇主團體推薦代表一人。三、本部代表一人。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一人。五、財政部代表一人。六、專家學者十人。前項第六款所定之委員,其中五人由全國性勞工團體推薦,二人由全國性雇主團體推薦,其餘三人由本部遴聘之…
  10.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40條 …局部排氣裝置及其他預防勞工健康危害之裝置一次以上之紀錄。四、監督勞工確實使用防護具。
  11. 行政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5條 …立職工福利社前,應檢附相關資料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受其監督。
  12. 行政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17條 …一人,協助主任委員處理日常會務;會務人員若干人,受總幹事指揮監督辦理會務,並得分組辦事。職工福利社得設主任一人,綜理社務;社務人員若干人,承主任之命辦理社務。前二項人員,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商請事業單位,就職工中遴選…
  13.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得要求生產廠場提供試驗用樣品,並就特定項目執行複測、抽樣、監督試驗或赴生產廠場實地就品管及製程查核。驗證機構執行前項監督試驗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14.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8條 …準所定之風險管理能力。四、具有對驗證人員之任免、培訓、認可、監督、考核及管理所需之相關內部規範文件及執行能力。五、具有推動產品型式驗證業務之內外部符合性評鑑機構之資格認可、監督、考核、維護及管理所需之相關內部規範文件及執…
  15. 行政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9條 …准之符合性評鑑機構辦理。前項符合性評鑑工作,因情況特殊,擬採監督試驗或臨場試驗者,驗證機構應擬具評估分析報告,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16.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2條 …動派遣業務之事業單位。八、要派單位:指依據要派契約,實際指揮監督管理派遣勞工從事工作者。九、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要派單位提供勞務者。十、要派契約:指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就勞動派遣事項所訂立之契約。
  17.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56條 …應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第一項雇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匯集為勞工退休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管理之;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18.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84-1條 …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1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當者,不在此限。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或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接受前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前二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十四之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路教學課程,事業單位之勞工上…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8條 …機關指定之人員。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或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亦應接受前項第十二款或第十三款規定人員之一般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雇主或其代理人依第三條或第四條規定擔任各該業務主管者,應接受第一項第一款之…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32條 …予查核;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抽查。前項主管機關為查核及監督訓練單位辦理之教育訓練成效,得向其索取教育訓練相關資料。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條 …: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8條 …、合格標章、標示方法、先行放行條件、申請免驗、安全評估報告、監督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5-1條 …應使前項施工者依施工計畫書確實執行,並指派人員或委託專業機構監督及查證。前三項一定規模以上工程範圍、分析與評估方法、安全衛生圖說與規範之內容、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與施工計畫書內容要項、人員或專業機構之資格條件、監督與…
  2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3條 …理人或工作場所負責人綜理,並由事業單位各級主管依其職責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執行。前四項之事業單位規模、性質、安全衛生組織、人員、職責、管理、自動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27條 …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工作之連繫及調整。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相關承攬人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指導及協助。五、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之進場管制。六、其他為防止職業…
  2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51條 …二十八條及其罰則規定。第二條第一款所定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比照該事業單位之勞工,適用本法之規定。但第二十條之體格檢查及在職勞工健康檢查之規定,不在此限。
  2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作者。本法第二條第一款及第六款所稱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指與事業單位無僱傭關係,於其工作場所從事勞動或以學習技能、接受職業訓練為目的從事勞動之工作者。
  2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工作場所負責人,指雇主或於該工作場所代表雇主從事管理、指揮或監督工作者從事勞動之人。
  3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監督及檢查,於必要時,得要求代行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人員,提出相關報告、紀錄、帳冊、文件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