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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7 / 96 頁-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第9條 …行不得投資於其所屬銀行負責人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公司所發行、承兌或保證之有價證券。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投資有價證券,應與其所屬銀行投資有價證券金額合計,不得超過金管會對其總行所規定之限額。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應檢附經其董(…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5條 …構辦理前項作業,應徵提使用者之聯絡電話。電子支付機構對使用者發行附隨電子支付帳戶之儲值卡,該附隨電子支付帳戶之儲值卡視為已完成儲值卡記名作業。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2條 …之種類規定如下:一、政府債券。二、銀行依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一發行之金融債券。三、公司債。四、國際性或區域性金融組織經核准在我國境內發行之債券。五、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七、信託業…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5條 …礎證券:一、擔任創始機構者,以其信託或讓與之金融資產為基礎所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二、擔任特殊目的公司股東,該特殊目的公司所發行之資產基礎證券。票券金融公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擔任創始機構,且有該條例第一百零…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7條 票券金融公司不得投資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特定企業發行屬第二條第六款至第九款之投資種類,及所表彰股票發行人為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特定企業之臺灣存託憑證。但因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之投資關係,派任其負責人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8條 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單一銀行所發行之金融債券、單一企業所發行之公司債、單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單一信託業發行之共同信託基金、單一境外基金管理機構管理之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單一受益證券或單一資產基礎證券之原始取…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9條 本辦法施行前,票券金融公司投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不符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者,應自本辦法施行後六個月內調整至符合規定。票券金融公司投資之金融債券、公司債及公債等商品因行使認股、轉換、交換股權,致累積投資單一企…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約機構間訊息之服務。五、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價金保管及協助發行、販售、核銷相關服務:指電子支付機構接受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發行機構委託,介接或建置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相關資訊系統,提供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代理收付…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6條 …為限。下列各款儲值卡應為記名式:一、結合其他金融支付工具聯名發行者。二、具使用於網際網路交易功能者。但購買政府機關或大眾運輸事業所發行之交通旅遊票券,且單筆交易金額在新臺幣三千元以下者,不在此限。三、具約定連結其他金融支…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9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就其所發行之儲值卡,如有事先向使用者收取並約定返還之款項,除儲值款項應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外,其餘款項應全部交付信託。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依前項規定交付信託,應將每日向使用者收取之款項於次營業…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0條 電子支付機構發行附隨電子支付帳戶儲值卡,應檢具董事會議紀錄及營業計畫書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並符合下列規定:一、附隨電子支付帳戶儲值卡應以電子支付帳戶之款項視為其儲存之金錢價值。二、於實體通路交易時,卡片應為晶片型卡片或符合…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6條 …第一項終止或消滅之情形外,電子支付機構不得應使用者要求返還所發行無記名式儲值卡之全部或部分餘額。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7條 …記名式儲值卡。二、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前電子支付機構所發行記名式儲值卡未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所定辦法完成確認使用者身分之儲值卡記名作業,惟經徵提使用者基本身分資料。三、電子支付機構與學校、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及政…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1條 電子支付機構提供商品(服務)禮券或票券之價金保管及協助發行、販售、核銷相關服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子支付機構應簽訂發行人為特約機構,並簽訂契約約定電子支付機構、發行機構(特約機構、收款方)及消費者(使用者、付款方)…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2條 …整合服務:(一)兌換商品或服務:使用者以紅利積點兌換紅利積點發行人或與紅利積點發行人合作之人所提供之商品、服務或其他給付,例如現金回饋、購物金及儲值款項。(二)移轉:使用者移轉紅利積點予他人,或接受他人移轉紅利積點。(三…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33條 …三、儲存區塊用於儲存金錢價值,應與儲存區塊運用者採取聯名方式發行儲值卡。但儲存區塊運用者屬政府機關者,不在此限。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5條 …二、儲值卡製卡及錄碼作業。十三、透過信任服務管理平臺空中下載發行儲值卡作業。十四、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收單業務之推廣,及由銀行、其他電子支付機構及信用卡收單機構辦理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特約機構之查核。但電子支付機構仍應自…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6條 …支付機構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億元者,應於開業一年內補辦為公開發行公司;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同年七月一日施行前已開始營業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兼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之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應於本條例中華民國…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2條 …條件之一之特別股:(一)無到期日;其有贖回條件者,贖回權係屬發行之票券金融公司,且在發行五年後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贖回。(二)訂有強制轉換為普通股之約定。十、累積特別股:指票券金融公司在無盈餘年度未發放之股息,須於有盈…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3條 …之金額。第一類資本所稱永續非累積特別股列為第一類資本者,當次發行額度,應全數收足,且不得超過下列金額合計數之百分之十五,超出限額部分,得計入第二類資本:一、依前項規定計算之第一類資本金額。二、投資於其他事業自第一類資本扣…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4條 …點六。第二類資本所稱永續累積特別股,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當次發行額度,應全數收足。二、票券金融公司因付息致資本適足率低於發行時最低資本適足率要求者,應遞延支付股息,所遞延之股息不得再加計利息。第二類資本所稱非永續特別股,…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5條 …計數額。第三類資本所稱非永續特別股,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當次發行額度,應全數收足。二、發行期限二年以上。三、在約定償還日期前不得提前償還。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四、票券金融公司因付息或還本,致資本適足率低於發行時最…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6條 票券金融公司所發行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如有下列情形者,於計算資本適足率及自有資本時,應視為未發行該等資本工具:一、票券金融公司於發行時或發行後對持有該等資本工具之持有人提供相關融資,有減損票券金融公司以其作為資本工具之實質…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14條 …修正施行前,票券金融公司已出售不良債權所產生之未攤銷損失及已發行之資本工具,得適用修正施行前規定。
-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3條 …授信戶為票據拒絕往來戶,或於其他金融機構債務已有延滯情形,且發行商業本票利率低於票券金融公司承作同天期商業本票利率者。
-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及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指短期票券、債券之發行人或保證、承兌短期票券、債券發行之金融機構,委託經主管機關認可或證券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辦理評等,並取得發行當年度或上一年度評等結果。
-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票券商辦理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機構發行本票之承銷、保證或背書時,應對該公營事業機構詳實辦理徵信調查,查證其發行計畫及償還財源,並取得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查核報告書,或經審計機關審定之營業決算審定書。但承銷之本票經…
-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展至二年。本法第四十條第六項所稱主要股東,指持有票券金融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本法第四十條第六項所稱本公司負責人之利害關係人,指具有下列情形…
- 行政銀行法 第3條 …受支票存款。二、收受其他各種存款。三、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四、發行金融債券。五、辦理放款。六、辦理票據貼現。七、投資有價證券。八、直接投資生產事業。九、投資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十、辦理國內外匯兌。十一、辦理商業匯票承兌。十…
- 行政銀行法 第11條 本法稱金融債券,謂銀行依本法有關規定,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