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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5 / 103 頁-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53條 …罰;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工或停業:一、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或其再利用產品使用、加工再製,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二、清除、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七項規定。三、輸入、輸出、過境、轉口事業廢棄物…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55條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之運輸、分類、貯存、方法、設備或再利用規定,或同條第二項之分類、貯存規定或違反依第四十二條所定辦法有關自有設施、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或管理之規定。二、指定公告之事業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60條 …二、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三、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者。四、申請及申報文件虛偽不實者。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68條 …減免。事業遵守本法有關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及資源減量、回收再利用績效優良者,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71-2條 …執行機關代履行或採取應變措施,得委託適當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設施為之;該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機構或清除處理設施經原核發許可或同意之機關核准後,得不受其許可或同意、指定文件項目、數量之限制;屬依環境影…
- 行政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2條 …到純化、精煉、分離、無害化及資源化處理之行為。七、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指廢照明光源經處理後,再生料之總和重量占其總處理量之比率。八、隔離區:指具有捕集並輸送區域內氣體至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系統功能之空間,且該區域內之氣體不得…
- 行政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7條 廢照明光源應於境內進行處理,且不得將未經回收、再利用之廢照明光源直接焚化或掩埋處理。
- 行政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9條 …定辦理。五、回收處理後之汞、含鉛玻璃、其他玻璃及金屬,其採再利用方式處理者。應依本法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相關規定辦理。六、LED廢照明光源與含汞廢照明光源之再生料與廢棄物應分別收集、貯存。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 行政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10條 …系統、專用電表或其他配合稽核認證之設備或措施。三、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規定。四、於自行停業、宣告破產或其他事由致不能從事處理業務時,應對於尚未處理完竣之廢棄物提具處置…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3條 …之廢棄物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進行再利用。(二)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十五條公告或經申請核准為再生資源項目。四、有害物質:指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廢棄物處理業製程產生之廢棄物所列成分。五、處理效能…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8條 …(三)處理後產出之再生料及其他廢棄物之種類、最大產出量及其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方式之說明文件。(四)貯存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五)處理效能及質量平衡之說明文件。(六)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明文件。(七)廠(場)區配置…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轉後產出之再生料及其他廢棄物之種類及最大產出量之說明,與其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方式及委託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之合約或證明文件。(四)採樣、檢測計畫。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本辦法修正發布前處理設施已建造、裝…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七、處理後產出之再生料及其他廢棄物之種類、最大產出量及其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方式變更。八、貯存方法及設施變更。九、廠(場)區配置變更。申請前項變更,應依下列規定為之:一、申請前項第一款變更者,應於變更後十五日內,檢具…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17條 …理後產出之再生料及其他廢棄物之種類及最大產出量之說明,與其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方式及委託再利用、再生利用或處理之合約或證明文件。五、貯存方法及設施之說明文件。六、處理效能及質量平衡之說明文件。七、污染防制(治)措施之說…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第7條 …員執行稽核認證工作,應依據認證手冊中對於人員管理之規定,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接受受補貼機構之不正當利益。稽核認證團體及稽核認證人員進入受補貼機構作業場所,應配戴識別文件,並應對受補貼機構之進貨、生產、銷貨、存貨憑證、帳冊…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特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2條 …管理。二、展覽收藏保存。三、維護修復。四、防災安全。五、活化利用。公有古物之保管機關(構)應依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就前項管理維護事項,訂定相關規定,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5條 …當,導致部位或功能缺損時,為增進古物鑑賞、文化資產價值或活化利用之需要,得經專業研究評估後,採取恢復古物樣貌與功能之修復處理。三、古物修復處理時,應尊重古物之歷史與原始材料,盡量保留歷史跡證,採用日後可移除及可辨識之材料…
-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7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活化利用應遵行事項如下:一、古物應在確保安全與保護原則下,盡量活化古物之文化價值、創意加值利用及增進社會功能。二、紙質及脆弱易損之文獻古物得以數位化檔案或複製品提供公眾閱覽,因特殊原因須閱覽原件時,…
- 行政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 第5條 …自然生態系統。三、危害國民健康或安全。四、危害自然資源之合理利用。五、改變水資源體系,影響水質及妨害水體用途。六、破壞自然景觀之和諧性。七、其他違反國際環境規範之要求,或有礙環境生態之永續發展。政策環境影響評估,除應考量…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條 …有及接受政府補助之文化資產,其調查研究、發掘、維護、修復、再利用、傳習、記錄等工作所繪製之圖說、攝影照片、蒐集之標本或印製之報告等相關資料,均應予以列冊,並送主管機關妥為收藏且定期管理維護。前項資料,除涉及國家安全、文化…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3條 …一、調查、研究、指定、登錄、廢止、變更、管理、維護、修復、再利用及其他本法規定之事項。二、具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差異性,但無法依第三條規定類別辦理者之保存事項。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6條 …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調查、研究、保存、維護、修復及再利用之完整個案資料。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3條 …之管理維護,指下列事項:一、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二、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三、防盜、防災、保險。四、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五、其他管理維護事項。古蹟於指定後,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擬定管理維護計畫,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古蹟…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4條 …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輔助之。前項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第一項再利用…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5條 …地之居民或團體提出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輔助之。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理事項、方式、程序、相關人員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6條 為利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其審核程序、查驗標準、限制項目、應備條…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29條 …及公營事業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修復或再利用,其採購方式、種類、程序、範圍、相關人員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但不得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及協定。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0條 …有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所需經費,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補助之。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保存、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等,準用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9條 …予以保存維護。前項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範圍、利用方式及景觀維護等事項,得依實際情況為必要之規定及採取獎勵措施。劃入考古遺址保存用地或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之土地,主管機關得辦理撥用或徵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