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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第22條 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其程序、期程、評量項目及工具之調整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為加強本條所定學生之鑑定,各級主管機關得因應學生身心特質及其需求、文化差異、族…
  2.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16條 …五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偏遠地區學校外聘調查委員有困難者,學校主管機關應給予必要之協助。調查小組委員應包括法律專家學者至少一人。但偏遠地區學校,不在此限。當事人接受訪談時,得請學校教師、家…
  3.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27條 …為原則。二、輔導小組應包括輔導人才庫之輔導員至少一人。但偏遠地區學校,不在此限。三、輔導小組得包括校外教育學者、法律學者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校內外績優教師。
  4.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第55條 …主管機關推薦名單,並應包括輔導人才庫之輔導員至少一人。但偏遠地區學校,不在此限。輔導期間以二個月為原則,並自輔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之日起算;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一個月。
  5.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7條 …員或輔導人員至少二人。三、家長代表。四、外聘學者專家。但偏遠地區學校外聘學者專家有困難者,得以社會公正人士替代。五、高級中等學校,並應包括學生代表。專科以上學校防制委員會,應置具校園霸凌防制意識之委員七人至十一人,任期一…
  6.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27條 …三人或五人為原則,至少過半數委員應自生對生人才庫外聘,但偏遠地區學校至少三分之一委員應自生對生人才庫外聘。偏遠地區學校自人才庫外聘委員有困難者,學校主管機關應給予必要之協助。教師執行防制委員會、審查小組、處理小組、諮詢委…
  7. 行政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第59條 …參與調和、調查之處理小組委員,應迴避同一事件輔導工作。但偏遠地區學校欠缺適合執行輔導工作之人員,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且經受輔導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8. 行政專科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辦法 第5條 …家庭重大變故、行為不當或於現任學校不適任。(二)於外離島同一地區任職服務滿二年以上,且戶籍地不在當地。(三)因編制員額調整需要。(四)其他特殊因素。前項遷調作業規定及資績分基準,由本部另定之。
  9.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等學校合聘教師辦法、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及偏遠地區學校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聘任辦法,採合聘方式辦理。學期中增加安置通過鑑定之學生或幼兒時,各該主管機關應依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二規定增置教師、協調教師支援,…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11條 …理員,應接受學校、幼兒園或各該主管機關之督導及定期考核。偏遠地區學校或幼兒園,經辦理公開甄選三次以上,仍無符合第一項第一款資格者參加甄選,經函報主管機關同意後,得進用代理人員,不受該款資格規定之限制。
  11.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辦法 第5條 …家庭重大變故、行為不當或於現任學校不適任。(二)於外離島同一地區任職服務滿二年以上,且戶籍地不在當地。(三)因編制員額調整需要。(四)其他特殊因素。前項遷調作業規定及資績分基準,由本部另定之。
  12.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 第6條 …習環境。五、均衡城鄉教育功能。六、確保學生就學權益。七、傳承地區族群文化。八、達成國民教育目標。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合併或停辦,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相關規定辦理。
  13.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 第7條 …保學生就學權益,規模較小之學校,地方主管機關得鼓勵學校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採取混齡編班、混齡教學之方式,或將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學校新生或各年級學生有一人以上者…
  14.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 第9條 …代表、地方社區人士及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進行之;其涉及原住民地區之學校者,評估小組應納入學區內原住民族之代表。專案評估之項目如下:一、學生數。二、學區內學齡人口流失情形。三、社區人口成長情形。四、與同級公立學校之距離。五…
  15.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7條 …提供幼兒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之教保服務,對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經濟、身心、文化與族群之需要協助幼兒,應優先提供其接受適當教保服務之機會,並得補助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辦理之。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應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
  16.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協助離島、偏遠地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離島、偏遠地區為因應地理條件限制及幼兒生活與學習活動之需要,得採社區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始得招收幼兒進…
  17.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2條 …保活動課程大綱及服務實施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離島、偏遠地區教保服務機構得結合非營利組織、大專校院及社區人力資源,提供幼兒照顧服務及相關活動。
  18.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6條 …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
  19.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8條 …議處理等事項,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規定辦理。為促進離島、偏遠地區教保服務發展,各級主管機關得定期辦理該地區教保服務人員培訓課程。
  20.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0條 …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離島、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遴聘前項資格人員有困難時,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酌減前項第二款或第五款人員之專業訓練課程時數。
  21.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5條 …其屬國民中、小學附設者,併入該校家長會辦理。前項家長會得加入地區性家長團體。幼兒園家長會之任務、組織、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22.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4條 …、縣(市)主管機關對主管之教保服務機構,其優先招收離島、偏遠地區,或經濟、身心、文化與族群之需要協助幼兒,應提供適切之協助或補助。前項協助或補助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3.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62條 …管機關應視其財力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其所在地或鄰近地區設置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
  24.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所稱離島、偏遠地區及原住民族地區,定義如下:一、離島:指與臺灣本島隔離屬我國管轄之島嶼。二、偏遠地區:指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二之鄉(鎮、市、區)。三、原住民族地區: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定之地區…
  25.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6.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第5條 依本條例第八條第四項規定,偏遠地區學校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其專聘教師之甄選,具當地地方通行語專長者,應酌予加分;其加分比率,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並納入甄選簡章。
  27.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第6條 各該主管機關應將公開甄選錄取之專聘教師名單,提供各該偏遠地區學校予以聘任。
  28.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 第7條 …由學校校長再聘之;原校已無缺額時,各該主管機關得指定其他偏遠地區學校聘任,受指定學校不得拒絕:一、表現優良,其考核符合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情形。二、經原任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核通過,…
  29.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7條 …條第二項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其為推動族語、歷史及文化教育之需,於辦理第一項人員甄選時,得就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族語認證通過並有證明文件者,酌予加分,且應明定於甄選簡章。第三項規定,自中…
  30. 行政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第14條 …其相關規定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所轄之偏遠及離島地區,訂定契約進用人員地域加給之補充規定,並發給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財政狀況,規劃辦理園長福利措施。第五項及第六項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