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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 84 頁- 考試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 第7條 …。六、其他對於公務員名譽、政府信譽、公務員本職性質有妨礙或有利益衝突之行為。
- 考試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9條 …一般慣例議定外,並應包含下列事項:一、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應遵循利益迴避原則。二、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應負之責任、保密與忠實義務。三、委託報酬之給付及計算方法。四、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應定期提供投資組合配置建議及績效評估報告。五、契…
- 考試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9條 …一般慣例議定外,並應包含下列事項:一、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應遵循利益迴避原則。二、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應負之責任、保密與忠實義務。三、委託報酬之給付及計算方法。四、投資顧問專業機構應定期提供投資組合配置建議及績效評估報告。五、契…
- 總統總統府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2條 …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對於懲罰之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得提起申訴。
- 總統總統府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0條 …其繼承人或其他依法得繼受原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所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人承受申訴程序。但已無取得申訴處理之法律上利益或依其性質不得承受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承受申訴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權責單位檢送繼受權利之證…
- 行政農業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7條 …第一項之申請,應就下列事項審查之:一、信託之設立是否確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二、信託授益行為之內容是否確能實現信託目的。三、信託財產是否確為委託人有權處分之財產權。四、受託人是否確有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能力。五、信託監察人是…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5條 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由主管機關根據河川水系、地理環境及經濟利益定之。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15條 會員在各該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享有灌溉或農田排水利益或其他依法規或該會章程規定之權利,並負擔繳納會費及其他依法規或該會章程應盡之義務。會員未履行義務時,各農田水利會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停止其權利之一部或全部。農田水利…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15-1條 …十歲。二、具有會員資格持續六個月以上。三、享有灌溉或農田排水利益之土地面積合計達零點零一公頃以上。前項第三款土地面積之計算,以投票日前六十日當日之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各項權利人、權利比率為準;未註明土地權利比率者,依權…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25條 農田水利會會費,應向享受灌溉或排水利益之會員徵收。會員請求增加灌溉水量或抽水灌溉利益者,得按受益程度加收會費。水利會會費,自應徵收之日起滿五年未經徵收者,不再徵收。但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強制執行尚未結案者,不在此限。…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38條 …。二、利用職權或公款牟利。三、洩漏公務上之秘密,使他人獲不法利益。四、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
- 行政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第38-1條 …元以下罰金:一、有選舉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二、對於有選舉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三、對於候選人行求、期約或…
- 行政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 第10條 …七、藉勘災損失認定而為其他不法行為,或意圖為自己或被保險人之利益,提供不實勘損報告以領取保險理賠,顯示其不適合擔任合格勘損人員。八、有第七條規定情事之一或未依前條第四款迴避。前項第五款之規定,於停止執行業務後亦適用之。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4條 董事、監事、院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及其關係人之利益迴避事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辦理。違反前項規定致本院受有損害者,行為人應對本院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項人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者,除依該法規定處罰…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6條 …關說或請託,或利用職務關係,接受招待或餽贈,致損害公益或本院利益,有確實證據。六、非因職務之需要,動用本院財產,有確實證據。七、違反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第一項利益迴避規定,有確實證據。八、其他有不適任董事、監事職位之行為。…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9條 …前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與董事或監事候選人有相同利益。四、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與董事或監事候選人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監事院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迴避處置準則 第2條 …董事、監事、院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執行職務時,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應行迴避之情事者,應自行迴避。董事會認定董事、監事、院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有前項應行迴避之事由或有前項情事之虞者,得命其迴避或應為適當之處置…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董事監事院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利益迴避處置準則 第3條 董事及監事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並經董事會議決認定其情節重大已不適任職位者,由核能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院長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並經董事會議決認定其情節…
-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績效評鑑辦法 第4條 評鑑委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其利益範圍及迴避事項,準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