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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3 / 200 頁- 行政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6條 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應於禮堂及集會場所之正面中央,懸掛國旗於國父遺像之上。
- 行政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10條 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應於適當地點,樹立旗桿,每日升降國旗。
- 行政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18條 凡工廠或商店製售之國徽、國旗,不合標準者,應由當地政府嚴行取締或糾正之。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公共造產得由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自行經營、委託經營或合作開發經營。前項經營方式,經各該立法機關議決後,縣(市)政府應報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備查;鄉(鎮、市)公所應報縣政府備查,並副知本部。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公共造產,應儘先利用公有土地。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辦理公共造產業務之協調、諮詢,得設公共造產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擔任,置委員八人至十二人,由召集人就各該相關單位主管、地方公正人士、學者專家聘(派)兼任之,任期四年,為無…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得申請補助:一、擬興辦之公共造產,確有經濟效益且可行性高者。二、原有公共造產需增加、改善或變更設備,其經費不足者。前項第一款之公共造產,每一單位最高補助其事業計畫經費三分之…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興辦公共造產,具有績效者,得發給獎勵金。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推行公共造產,分別由本部、縣政府辦理考核。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受領之補助金,應依原定計畫用途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所得賸餘,除留供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所設置之公共造產基金需用外,其餘解繳各該公庫。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共造產之結束經營,經各該立法機關議決後,縣(市)政府應報本部備查,鄉(鎮、市)公所應報縣政府備查,並副知本部。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鄉(鎮、市)公所應於年度結束三個月內,將公共造產推行成果報縣政府,由縣政府於一個月內連同縣公共造產成果,彙報本部備查。市政府應於年度結束四個月內,將公共造產推行成果報本部備查。
- 行政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縣政府獎助鄉(鎮、市)辦理公共造產,得準用本辦法相關規定。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條 …除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但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本法所定投票日前幾日,自投票日前一日起算,向前逆算至規定日數之當日;所定投票日後幾日,…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0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在辦理選舉、罷免期間,得調用各級政府職員辦理事務。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3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之經費預算,其年度經常費,由中央政府統籌編列。其辦理選舉、罷免所需經費,立法委員選舉、罷免由中央政府編列;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選舉、罷免由直轄市政府編列;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罷免由縣(市)政府編列…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42條 …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減除政治獻金及依第四十三條規定之政府補貼競選經費之餘額,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投票日年度列舉扣除額。各種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所為支出,於前條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0條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2條 …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之。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供候選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推薦候選人或被罷免人所屬之政黨使用之地點,不在此限。前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地點,應公平合理提供使用;其…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8條 …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投票所、開票所置警衛人員,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59條 …二人。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由選舉委員會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監察員依下列方式推薦後,由選舉委員會審核派充之:一、公…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04-1條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首長或其代理人、受其指示之人違反第五十條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經判刑確定者,其所屬機關得就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二人以上共同犯前項之罪者,應連帶負責。
- 行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經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列入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經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認可;其為大陸地區學歷者,應檢附中央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證明文件;其為香港或澳門學歷者,應檢附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
- 行政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3條 …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三、直轄市議會議員:參照直轄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四、縣(市)議會議長:參照縣(市)長本俸、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五、縣(市)議會副議長:參照副縣(市)長本俸…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3條 …部核定。鄉(鎮、市)民代表會應依本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縣政府核定。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應依本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直轄市政府核定。地方立法機關之組織自治條例,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各權責機關於核…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9條 …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所在地舉行,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直轄市政府召集,並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當選人互推一人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之資深者主持之;年資…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10條 …市)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分別函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直轄市政府備查,並函知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16條 …具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冊各一份,分別報請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直轄市政府發給當選證書,並函知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山…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19條 …原住民區民代表會應於出缺之日起三日內分別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直轄市政府備查,並函知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山地原住民…
- 行政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22條 …、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之議事日程,應分別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直轄市政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