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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14-1條 …公司或提供擔保品種類為政府債券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將關係人交易及擔保品管理之風險監控措施報經本會核准後,始得為之。前項所稱利害關係公司,準用第十一條規定。
  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23條 …及多重資產型基金。四、指數型基金。五、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六、組合型基金。七、保本型基金。八、貨幣市場基金。九、其他經本會核准發行之基金。
  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37條 指數股票型基金指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並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且申購、買回採實物或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金。前項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價證券。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同時包括股…
  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38條 …,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除依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外,並應載明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申購買回方式、指數授權契約及參與契約重要內容等相關事項。但符合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得不載明指數授權契約之重要內容。證券投資信託事…
  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39條 …百分之十。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借入國內有價證券,應依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41-1條 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於特定投資方針運用基金投資,主動分析作成決策,並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且申購、買回採實物或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方式交付之基金。前項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範圍包括股票、債券及其他…
  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41-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除依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外,並應載明在證券交易市場交易、申購買回方式及參與契約重要內容等相關事項。
  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44條 …增加保本型基金投資效率,得以利息或未保本之本金從事國內外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並遵守相關規範。
  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47條 貨幣市場基金指運用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達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者。前項附買回交易標的,包含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
  1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48條 …符合下列規定:一、運用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有價證券及附買回交易等標的,且應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二、投資任一非金融機構之公司發行、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
  1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49條 …場基金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不得大於一百八十日,運用標的為附買回交易者,應以附買回交易之期間計算。貨幣市場基金之運用標的以剩餘到期日在一年內之標的為限。但附買回交易者,不在此限。
  1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54條 …用基金,除本會另有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投資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以外之有價證券。二、不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以外之交易。三、不得為放款。四、不得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之其他各基金、共同信託基金、全權委託帳戶或自…
  1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60條 …員及其他受僱人員,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活動或洩漏予他人。
  1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70條 …得遲延。但有下列情事之一,並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一、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或外匯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二、通常使用之通信中斷。三、因匯兌交易受限制。四、有無從收受買回請求或給付買回價金之其他特殊情事。受益憑…
  1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第71條 …金。二、於國外募集投資國內之基金。三、指數股票型基金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四、組合型基金。五、保本型基金。六、其他經本會核准者。
  16.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17.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5條 …本會撤銷或廢止部分營業許可之處分。七、最近一年未曾受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依其章則處以停止或限制買賣之處置。…
  18.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6條 …大影響之事項,除依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本會及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申報外,應視事項性質檢附相關專家意見,洽請簽證會計師表示其對財務報告影響之意見後,向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申報,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並…
  19.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7條 …認購(售)權證而有無法履約之情事者。六、最近一年內未能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認購(售)權證相關規定辦理,且無法於限期內改善者。七、未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告或其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執行者。八、違反前條規定,或其…
  20.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8條 …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之連結標的範圍以下列為限:一、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且符合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所定條件之股票或其組合、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境外…
  21.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8-1條 …金結算方式為之。發行人發行第一項認購(售)權證及從事相關避險交易,其結匯事宜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2.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9-1條 …權證之資格認可後,連續一年以上未發行認購(售)權證,或經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停止其發行認購(售)權證達一年以上者,本會得廢止其資格認可。
  23.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0條 …之資格認可後,發行及停止發行認購(售)權證相關事項,應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前項認購(售)權證之發行人應與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訂立認購(售)權證上市或上櫃契約,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應將上市或上…
  24.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3條 …人交付公開銷售說明書。前項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應由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
  25.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4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應先取得本會及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核發發行認購(售)權證資格認可。發行人於取得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核給發行認購(售)權證資格後,應檢具相關書件報本會備查。
  26.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5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之證券交易市場應具備之條件及範圍如下:一、須有組織且受當地證券主管機關管理之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二、交易當地之國家主權評等,應符合經本會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27.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6條 …符合第八條規定;以外國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標的範圍應依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規定辦理。但不得包括大陸地區股價指數及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
  28.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7條 …,經中央銀行許可。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及從事相關避險交易,其結匯事宜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29.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8條 …發行總額應與其發行國內認購(售)權證之發行總額併計,並依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
  30. 行政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19條 …以國內證券為標的證券者,其表彰同一標的證券之總數量,應依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