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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 176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1條 …免部分設備。前二項核減或豁免部分設備,航政機關並應記載於船舶檢查紀錄簿。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條 …而不適用國際公約規定之船舶及航行國內航線之船舶,其設備依規定檢查合格後於船舶檢查紀錄簿內記載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45條 …二級船,或總噸位未滿五百之第十四級船。充氣式救生筏應每年實施檢查。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展延至十七個月。充氣式救生筏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公告認可具資格之服務站檢修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18條 …應儘可能設於裝有該泵之空間內;其佈置應在船舶浮揚時,除水泵之檢查或修理外,不致終止該泵之海水供應。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77條 …應櫃再循環使用者,應在通向混合泵之水及油管路上增設取樣點,以檢查供應至泵之油與水之品質。九、取樣點應位於垂直裝置之管路上,取樣佈置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同意,使能達等運動取樣,即在流速下樣品進入取樣管,使所取之樣品能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2條 …作校準變換對照之說明,並依有關之油料類型,選擇正確校準之方法檢查。其精確度仍能符合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十、反應之時間,自變換該量計試樣之時起至該量計正確反應之時止,所需之時間不超過二十秒。十一、油含量計得具有多種刻度以適…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83條 …予特別之注意。三、在進行不同之試驗時,油含量計之反應時間應予檢查,並應注意警報系統是否在超過預定之時機發出適當之警報。四、用於在含油量百萬分之十五發出警報之油含量計,應依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九目至第十二目規定方法實施校準試驗…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6條 …作及設備手冊進行原油洗艙,並在尚未以水沖洗前,進入艙內作目視檢查以鑑定其清潔度。但檢查艙底時,得在進艙前先行沖水並經收艙移去剩餘之原油,及清除有害氣體後為之。此項檢查應確使該艙完全無油黏附及積存。十、前款艙底之檢查如採用…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8條 …以所有洗艙機同時操作總量之一百二十五倍之速率將油移除。四、為檢查貨油艙底部在原油清洗後是否抽乾,應備有液位計、手測尺及第八款規定之收艙成效儀等設施。除另裝有其他核定之設施以確定每一貨油艙之艙底均已抽乾外,應在貨油艙之後部…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16條 …二、船舶未經改裝不能在水線以上排洩隔離壓艙水。但在排洩前實施檢查證明艙櫃內之水未為油污染者。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9條 …羅經間之最小安全距離。五、其他(一)其構造與安裝易於接近實施檢查與保養。並能避免觸及其內部之危險電壓部分。(二)具有有效操作及維護之說明書。(三)製造廠名、型式及編號應於該儀器外部標示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4條 …當羅經控制失效時,雷達仍應能在不穩定狀況下圓滿操作。八、性能檢查(一)當雷達在操作使用時,應具有可利用之設施,以迅速與裝置時所定之校正標準相較,確定其性能是否有嚴重之低落。(二)新裝雷達除前目規定外,尚應能檢查該雷達在無…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2-3條 各級船應於本條修正施行後之第一次定期檢查或特別檢查時,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一臺,並符合A級規範;其屬第十四級船得以符合B級規範之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代替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55條 …當船舶之接收能力損壞、船舶本身通信之妨礙或設備作定期之保養或檢查而作短暫之中斷,不在此限。三十八、維持守聽:指依無線電規則相關規定於特定頻道上安排之無線電守聽。三十九、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係由九位數字組成,經無線電發送,…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65-1條 …要精密之校準或調整。(二)設備之構造與安裝應易於接近,以便於檢查與維護保養。(三)為適當操作與維護保養,應提供充分之資料,包括全部線路圖、元件之佈置圖、元件清單,及確定、辨識與更換有缺點複合模組之資料。七、標誌設備及裝置…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89條 …裝卸設備者,其型式、結構、材料與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檢查合格,始得裝卸貨物。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91條 …所有人應責由有關使用人員適時予以保養,並於每次裝卸作業前施行檢查,如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必要措施。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00條 …焊不足及熔合不良等現象。五、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實施放射線檢查者,其檢查結果應無第三種缺陷。有第一種或第二種缺陷時,其容許值應在二級以下;同時有第一種及第二種缺陷存在時,其容許值應分別在各該缺陷二級容許值之二分之一以下…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09條 貨物裝卸設備之整體,應依左表施行保證荷重試驗,試驗後應檢查各部分並不得有損害或變形。┌────────────────┬─────────────┐│貨物裝卸設備整體之安全工作荷重│保證荷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15條 貨物裝卸設備之定期檢查應包括左列項目:一、以熟鐵製供貨物裝卸用之鏈(固定於吊桿之桿端拉鏈及永久固定於滑車者除外)、環、吊鈎、接環及轉環等依左表規定之期限施行韌化處理:┌──────────────┬──────┬────…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16條 貨物裝卸設備之特別檢查,應包括左列項目:一、前條規定之檢查。二、滑車插銷之拆卸檢驗。三、絞機、起重機、吊貨機及其附屬裝置,經檢驗人員認為必要部分之拆解檢查。四、貨物裝卸設備及其附屬裝置之整體,依第三章之規定施行保證荷重試…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17條 貨物裝卸設備之臨時檢查,除經檢驗人員認為必要時,得依第三章施行保證荷重試驗,並於試驗後詳細檢查各部分外。所有換新、修理或改裝部分之貨物裝卸零件,均應依照第三百零八條之規定施行保證荷重試驗。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19條 …荷重SWL(U)及其試驗日期。三、前兩款規定之標示,應於特別檢查及臨時檢查試驗後重新標示之。四、每一滑車之明顯部位打印其安全工作荷重。
-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20條 …發布施行前,已裝置於國內航線現成船上之現有貨物裝卸設備於申請檢查時,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提供圖樣及計算書確有困難者,得免之。其整體安全工作荷重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關之核定。前項整體安全工作荷重,不得超過最近…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38條 …止回閥應位於最深艙區劃分載重線以上並能在航務情況下經常可接近檢查之處,其型式應為在通常情形下成關閉狀態者。五、自艙壁甲板以下各空間通至外殼板之每一單獨排洩口,設有確切關閉裝置之閥時,其在艙壁甲板以上之操縱部位,應可接近,…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43條 …緣或艤裝設備造成損壞而無法進行沖水試驗時,應對焊道進行澈底之檢查,必要時輔之以染色滲透、超音波滲漏試驗或等效之試驗方法進行,並應對水密艙進行澈底檢查。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45條 …原型試驗。安裝方法及程序應與原型試驗相對應。在船上裝設後,應檢查艙壁、門框及門間之位置。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6條 …。二、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滿十八歲,未滿六十五歲。但合於體格檢查標準且於最近一年內未有違反航行安全而受處分紀錄者,得延長至年滿六十八歲止。三、遊艇與動力小船助手:滿十六歲。四、二等遊艇駕駛與自用動力小船學習駕駛:滿十八歲…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7條 …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六、二年內之體格檢查證明書。七、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人員之測驗,應使用我國文字作答。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8條 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合格基準如下:一、視力:在距離五公尺,以萬國視力表測驗,裸眼或矯正視力兩眼均達零點五以上。二、辨色力:能辨別紅、綠、藍三原色。三、聽力:經矯正後其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下。四、其他:無患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