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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 200 頁-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2條 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事業(以下簡稱電信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為前項之公告時,應考量下列情形:一、具有關鍵電信基礎設施。二、用戶數或網…
- 行政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一、電信消費者: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電信服務者。二、電信消費爭議:指電信消費者與電信事業間,因電信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三、書面:指所有手書、打字及印刷之來往信函及通知,包括傳真、手機簡…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試治具應具4x6吋以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八、抽驗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及調變技術等設定值與原檢驗報告之設備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及調變技術等設定值之比較結果。九…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2條 …九、配件:指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於一般正常使用時連接之信號線材或裝置。十、週邊設備:指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於一般正常使用時連接之設備。十一、測試線材:指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6條 …試治具應具4x6吋以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八、設備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調變技術等設定值。但審驗時不具一般正常使用模式者,得不包括一般正常使用模式之最大輸出功率、頻率、頻寬、調變技術等設定值…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7條 …接天線:一、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申請書。二、正體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三、正體中文或英文規格資料。四、電路圖或電路方塊圖。五、設備樣品之檢驗報告。六、設備樣品、外接電源及配件4x6吋以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其廠牌及…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8條 …天線:一、電信終端設備符合性聲明申請書。二、正體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三、正體中文或英文之規格資料、型錄或相關證明文件。四、電路圖或電路方塊圖。五、設備樣品之檢驗報告。六、設備樣品、外接電源及配件4x6吋以上具尺…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1條 …情形之一者,驗證機關(構)核發電信終端設備型式認證證明時,得使用原審驗合格標籤:一、以韌體或軟體變更調變技術、輸出功率、頻率範圍、頻寬或頻道數。二、變更附屬非電信介面功能。三、變更電源供應方式、配件。四、變更天線。五、變…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2條 …線、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相符之測試治具及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使用相同版本之測試軟體至該設備停止生產或停止輸入後三年。但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於一般正常使用時未使用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或測試時未使用測試…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5條 …權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依前項授權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由取得審驗證明者於主管機關指定網站登錄或委託原驗證機關(構)登錄。前項委託原驗證…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6條 電信終端設備取得審驗證明者、被授權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於本體明顯處標示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及其型號,並於包裝盒標示主管機關標章。最終產品應於本體明顯處標示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7條 …合併或分割,經報請主管機關同意由合併或分割後存續或新設之公司使用原審驗證明。依前項規定申請換發,應檢附文件如下:一、前項第一款者:換(補)發申請書、電信終端設備委託生產相關證明文件及該設備符合技術規範之聲明書。二、前項第…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8條 …告、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相符之測試治具、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使用相同版本之測試軟體或審驗相關資料者,取得審驗證明者應無償協助或提供。前二項電信終端設備、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測試治具或測試軟…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19條 …線、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相符之測試治具或與檢驗報告或測試報告使用相同版本之測試軟體。六、未依規定支付驗證機關(構)購買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等設備之費用、拒不協助或提供該等設備、外接電源、配件、外接天線、…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20條 …事由公告之。審驗證明經撤銷或廢止時,原取得審驗證明者、經授權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者,應依主管機關指定期限回收已販賣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若他人權益因而受損,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依前項應辦理…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4條 …對其機能造成障礙。二、不對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之其他使用者造成妨害。三、第一類電信事業設置之電信機線設備與使用者連接之終端設備,應有明確之責任分界。四、電信終端設備連接使用時,應確保與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0條 …時,驗證機關(構)得要求申請者檢送設備樣品。一、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二、中文或英文規格資料。三、電路圖或電路方塊圖。四、設備樣品檢驗報告。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申請者為外國製造商者,應檢附該製…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2條 …備符合性聲明證明(以下簡稱符合性聲明證明):一、中文或英文之使用手冊或說明書。二、中文或英文之規格資料。三、電路圖或電路方塊圖。四、設備樣品檢驗報告。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申請者為外國製造商者,應檢附該…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5條 …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同意他人於同廠牌同型號之電信終端設備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次日起三十日內,應檢具使用電信終端設備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備查表送本會備查。未依前項規定檢具使用電信終端設備審驗合格標籤…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6條 …貼或印鑄於電信終端設備本體明顯處,始得販賣;依前條規定經同意使用審驗合格標籤或符合性聲明標籤者,亦同。審驗合格之自用電信終端設備,申請者應將審驗合格標籤黏貼於設備本體明顯處後,始得使用。未依第一項規定黏貼審驗合格標籤或符…
- 行政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第18條 …合併或分割,經報請主管機關同意由合併或分割後存續或新設之公司使用原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依前二項規定申請補發或換發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遺失或毀損:換(補)發申請書。二…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測試機構及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第11條 …試治具應具4x6吋以上具尺規之彩色照片。八、抽驗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發射功率、頻率、頻寬及調變技術等設定值與原檢驗報告之器材樣品一般正常使用及測試模式之最大發射功率、頻率、頻寬及調變技術等設定值之比較結果。九…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3條 …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或第十四條第六項所定管理法規之規定,其使用須申請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二、不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前款規定以外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主管機關對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依影響電波秩序程度分級…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6條 …於其工廠所在地設置適當之電波隔離設施,以避免干擾無線電之合法使用者;如發生干擾之情事,應依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辦理。經營許可執照有效期間為三年。期滿後需繼續經營者,經營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一個月內,檢具電信管制…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8條 經營許可執照不得出租、轉讓、設質、轉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經營許可執照毀損或遺失時,應即檢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換(補)發申請書及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換(補)發。經營許可執照之登載事項有變更時…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0-1條 …港局辦理資訊登錄,未依規定登錄者,依電信法規定處罰之字樣。為使用而持有前項器材者,應向交通部航港局登錄器材識別碼、個人及其緊急聯絡人之聯絡電話等資訊。其器材毀損、汰換或終止使用,或登錄資訊異動時,亦同。使用個人指位無線電…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2條 …制射頻器材影響飛航安全或干擾合法通信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其停止使用,或改善至無干擾始得使用。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4條 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毀損、汰換、暫停使用或終止使用時,其執照之所有人應即報請主管機關派員封存或監毀,其封存期間由申請者自訂。必要時,申請者得於期間屆滿前十四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展期。但器材之所有人不明者,主管…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5條 測試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涉及無線電頻率之使用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為之。但取得經營許可執照者,於適當之電波隔離設施內進行之測試,不在此限。
-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7條 …射頻器材,未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其汰換、暫停使用或讓與第三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型式認證證明文件或符合性聲明證明文件,得以已取得型式認證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者報請主管機關同意之使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