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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75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隨時或定期檢查實施者對該事業計畫之執行情形。
  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77條 依第十二條規定經公開評選委託之實施者,其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如有不法情事或重大瑕疵而對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之權利顯有不利時,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請求依第七十五條予以檢查,並由該管主管機關…
  3.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78條 實施者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完成後六個月內,檢具竣工書圖、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及更新成果報告,送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4.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83條 都市更新案申請建築執照之相關法規適用,以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日為準,並應自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經核定之日起二年內為之。前項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且其權利變換計畫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分別報核者,得自擬訂權利變換計畫經核定之…
  5.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84條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一年前,或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一年前,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有居住事實,且符合住宅法第四條第二項之經濟、社會弱勢者身分或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者,因其所居住建築物計…
  6.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8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都市更新涉及之相關法令、融資管道及爭議事項提供諮詢服務或必要協助。對於因無資力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主動協助其依法律扶助法、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
  7.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 第86條 …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報核或已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審核及變更,除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聽證規定外,得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前項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應自…
  8.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64條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下列三種:一、重建:係為全地區之徵收、拆除原有建築、重新建築、住戶安置,並得變更其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二、整建:強制區內建築物為改建、修建、維護或設備之充實,必要時,對部分指定之土地及建築物徵收…
  9.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10條 …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時,其計畫書附帶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都市更新方式辦理者,應檢附當地縣(市)主管機關認可之可行性評估相關證明文件。前項計畫書規劃之公共設施用地兼具其他使用項目者,應於計畫書內載明其主要用途。
  10.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3條 …發建築,或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法建築物經縣(市)政府認定無法以都市更新或合併整體開發建築方式辦理重建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三十之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額度或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11.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2條 …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得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或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一、採綠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
  12.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3條 …入容積外,於法定容積增加建築容積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一、依都市更新法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五倍之法定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零點三倍之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二、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
  13.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4條 私人於依都市更新法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外,捐贈集中留設六百平方公尺以上樓地板面積及其土地所有權,登記為國有或縣(市)有,供中央住宅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作社會住宅使用,並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該捐贈部分得免計容積…
  14. 行政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12條 …除重建、就地整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研訂更新基本方針,納入計畫書。
  15.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8條 …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
  16.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16條 …者,免附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規定之相關送出基地文件。接受基地以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重建者,得由實施者提出申請,並得免附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接受基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17. 行政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統籌辦理住宅業務、新市鎮開發建設及推動都市更新事業之需要,特設置營建建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18. 行政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下設住宅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及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三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主管機關。
  19. 行政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序之撥款。二、住宅基金收入。三、新市鎮開發基金收入。四、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入。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六、其他有關收入。
  20. 行政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用途如下:一、住宅基金支出。二、新市鎮開發基金支出。三、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支出。四、管理及總務支出。五、其他有關支出。
  21.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37條 …損建築物之安全評估及處理。十二、住宅、公共建築物之復原重建、都市更新及地權處理。十三、水利、水土保持、環境保護、電信、電力、自來水、油料、氣體等設施之修復及民生物資供需之調節。十四、鐵路、道路、橋梁、大眾運輸、航空站、港…
  22.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40條 …他事項,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前項簡化行政程序、不受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限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
  23.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 第2條 …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之標售,得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但以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得委託其他政府機關(構)辦理。前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指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列冊報經行政院核定…
  2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 第5條 …形者,得由國防部或國防部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讓售:一、屬都市更新事業範圍,面積未達五百平方公尺,且所占都市更新單元土地總面積比率未達四分之一。二、經地方政府依建築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認定應與鄰接土地合併建築使用。前項讓…
  25.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1條 …原眷戶三分之二同意改建,經主管機關核定不辦理改建之眷村,得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辦理都市更新。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依第四條第三項核定為眷村文化保存之土地,國防部應連同建物無償撥用地方…
  26.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2條 …主管機關核定不辦理改建之眷村,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辦理都市更新時,原眷戶應由實施者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拆遷補償或安置,不得再依本條例之相關規定請領各項輔(補)助款。
  27.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3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比照國民住宅條例規定,提供優惠貸款。但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實施者應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納入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拆遷補償或安置,並經都市更新主管機關核定者不適用之。前項所稱之違占建戶,以本條例施…
  28. 行政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第8條 …為百分之二十。六、因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依都市更新條例參與都市更新,或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參與重建,於興建房屋完成後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第一次移轉且其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者,為百分之二十。
  29. 行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購法第四十二條。五、新市鎮開發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六、都市更新條例第七十條。七、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二十三條。八、發展觀光條例第五十條。九、電影法第七條。十、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十一、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及…
  30. 行政所得稅法 第14-4條 …分之二十。(七)個人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依都市更新條例參與都市更新,或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參與重建,於興建房屋完成後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第一次移轉且其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者,稅率為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