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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 第7條 …之飛航,未在我國經營定期班機或無在臺總代理者,應委託飛航國際航線之我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代理提出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申請商務專機或自用航空器之飛航者,得委託經營國際商務專機之普通航空業代理提出申請。二、…
  2.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條 …列船舶服務之艙面部門甲級船員:一、在總噸位三千以上航行於國際航線之船舶。二、在總噸位一萬以上航行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以下簡稱兩岸)直航之船舶。三、在總噸位一萬以上航行於國內航線之船舶。
  3.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條 …務之艙面部門甲級船員:一、在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三千航行於國際航線之船舶。二、在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一萬航行於兩岸直航之船舶。三、在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一萬航行於國內航線之船舶。船舶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配置二等航行員:一、在總…
  4.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6條 三等航行員指在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百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上服務之艙面部門甲級船員。
  5.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9條 …級船員:一、在主機推進動力七百五十瓩以上未滿三千瓩航行於國際航線之船舶。二、在主機推進動力七百五十瓩以上未滿六千瓩航行於兩岸直航之船舶。三、在主機推進動力七百五十瓩以上未滿六千瓩航行於國內航線之船舶。船舶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6.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10條 三等輪機員指在主機推進動力未滿七百五十瓩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上服務之輪機部門甲級船員。
  7.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應具備高速船訓練相關證書。總噸位二十以上、未滿五百航行於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客船,雇用人因船上人力調度致受僱海員不及參加第一項第三十五款訓練,合於下列規定者,得於海員辦理任職之日時,檢附船長已依客船之航…
  8.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3條 …換證測驗合格證明。船員持二等大副或二等大管輪適任證書擔任國內航線總噸位未滿三千之客貨船、航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總噸位未滿三千之客貨船船長或輪機長職務,具最近五年內至少一年海勤資歷者,申領二等船長或…
  9.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4條 …領有第一項第六款加註限制服務於距岸三十海浬以內之沿海水域國內航線船舶之三等船副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合格證明者,其申請三等船副適任證書時,亦應加註限制;日後補足服務於總噸位二十以上船舶之艙面部門海勤資歷滿三年者,註銷其限…
  10.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5條 …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水域。」文字者。第一次申請者,應檢附於國內航線至少一年、或於國際航線至少二個月之同部門工作之海勤資歷證明。但於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具有一年以上任職幹練水手或舵工、機匠或加油以上職務之海勤資歷者,得免附船上訓…
  11.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46條 …練國際公約有關職務之訓練證書。七、第一次申請者,應檢附於國際航線任職幹練水手或舵工以上職務至少一年、機匠或加油以上職務至少六個月之海勤資歷證明。申請換發第一項證書者,應檢附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文件、原適任證書。申請核發第…
  12.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0條 …區域完成:一、一等船長及一等大副應於總噸位三千以上航行於國際航線,或總噸位一萬以上航行於國內航線、兩岸直航船舶上完成。二、二等船長及二等大副應於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三千航行於國際航線,或總噸位五百以上未滿一萬航行於國內航線…
  13.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58條 …發二等大副適任證書、或於二等船長適任證書加註限制在內河、沿海航線航行。二、丙種大副執業證書換發二等大副適任證書。三、丙種二副或三副執業證書換發二等船副適任證書。領有前項加註航行區域限制之適任證書者,得於補足證載海勤資歷後…
  14.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61條 艙面部甲級船員領有下列適任證書,得換發加註限制國內航線及兩岸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適用之下列等級適任證書:一、一等大副適任證書。曾任一等大副以上職務滿一年或二等大副以上職務滿二年,得換發二等船長適任證書。但應須持有符合…
  15. 行政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 第3條 運送人於確定航空器無法依表定時間起程,致國內航線遲延十五分鐘以上、國際航線遲延三十分鐘以上者或變更航線、起降地點時,應即向乘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前項遲延時間逾五小時以上,且乘客未接受運送人安排者,得向原售票單位辦理…
  16. 行政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 第4條 運送人因運送遲延或變更航線或起降地點,致影響旅客權益者,應視實際情況並斟酌乘客需要,適時免費提供下列服務:(一)必要之通訊。(二)必要之飲食或膳宿。(三)必要之禦寒或醫藥急救之物品。(四)必要之轉機或其他交通工具。運送人…
  17.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管機關發給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四、主要股東名簿。五、現有航線圖。六、符合第四條之一規定之消費者保護措施。前項分公司許可證之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於辦妥分公司變更登記後十五日內,向民航局申請換發分公司許可證。外籍民用航空運…
  18.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在我國經營定期客運航線,應依下列規定採取消費者保護措施:一、建立航班異常處理機制。二、提供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文服務專線電話。三、建構繁體中文之網路交易平臺,並提供繁體中文之運送條款。但無網路交易平臺者,…
  19.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依條約或協定,申請來華經營定期航線或增加航線時,應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民航局核准發給航線證書,並於營運前檢附保安計畫報請民航局備查後,始得營業:一、申請書(如附件四)。二、登記國主管機關核准之營運規範。三、…
  20.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7條 …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者,不在此限。二、經營國際包機不得影響定期航線班機之營運。但因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一)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或其他連續三日以上假期及其前後三日之國際…
  21.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8條 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請領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分公司許可證、航線證書時,應分別繳納許可證費、證書費各新臺幣三萬六千元。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總代理公司依第四條第一項提出申請時,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分公司…
  22.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條 …規定,於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準用之。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國際定期航線客貨運價之使用、報請備查程序及生效日期等相關事項,準用航空客貨運價管理辦法之規定。
  23. 行政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定,或經條約或協定之締約雙方協議申請以定期班機管理之包機,其航線證書、飛航申請、客貨運價之使用、報請備查程序及生效日期準用第五條、第八條、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三條之一第三項至第六項、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航…
  24.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41條 …丈量後,應由航政機關依下列規定核發船舶噸位證書:一、航行國際航線船長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者:國際噸位證書。其書式如附件一。二、航行國際航線船長未滿二十四公尺及航行國內航線者:船舶噸位證書。其書式如附件二。
  25.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7條 …訂,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定;變更時,亦同。民航局為顧及國內航線永續經營及保障旅客權益,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國營航空站國內航線使用費。第一項噪音補償金,得以現金發放之方式辦理航空站附近地區噪音補償作業。…
  26.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0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應取得國際航權及時間帶,並持有航線證書後,方得在指定航線上經營國際定期航空運輸業務。民航局應設置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委員會,或委託中立機構,辦理機場時間帶分配;其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
  2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1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或航線證書,不得轉移,其持有人不得認為已取得各該許可證或證書所載各項之專營權。
  28.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2條 已領有航線證書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或經停中華民國境內之航空器,應依郵政法之規定,負責載運郵件。
  29.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5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客貨之運價,其為國際定期航線者,應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其為國內定期航線者,應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核准其上、下限範圍。變更時,亦同。前項運價之使用、優惠方式、報核程序及生效日期等相關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交…
  30.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9條 …之需要,得報請交通部核准後,通知民用航空運輸業調整或增闢指定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