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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森林保護辦法 第33條 舉發本法第五十一條之犯罪,除私有林外,因而查獲犯罪行為人者,自警察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之日起三十日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之獎金。
  2. 行政森林保護辦法 第34條 舉發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之犯罪,除私有林外,因而查獲犯罪行為人者,自警察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之日起三十日內,得發給舉發人每案新臺幣十萬元之破案獎金。
  3. 行政森林保護辦法 第35條 舉發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四十三條之行為,自查獲行為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之獎金。發現森林火災並為首位通報者,自通報日起三十日內,發給新臺幣五千元之獎金。
  4. 行政森林保護辦法 第36條 民眾向森林保護機關或其他機關提出舉發時,得以書面、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為之,並敘明真實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住址。受理及承辦案件之機關對其身分資料,應予保密。同一案件,數人共同或同時通報或舉發而應發給獎金者,其獎金平均發…
  5. 行政森林保護辦法 第40-1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正施行前,已舉發且尚未發給全部獎金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案件,依舉發時之規定發給。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修正施行前,已通報或已舉發且尚未發給全部獎金之第二十八條、第三…
  6.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2條 …關取締違反本法有關事項者。二、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違反本法有關事項者。
  7.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5條 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而查獲違反本法之案件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下列規定核發獎勵金:一、有關本法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三項之案件:(一)提供犯罪間接證據者,發給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二)提供嫌犯姓…
  8.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6條 舉發人得以口頭、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主管機關、執法機關或受理舉發機關舉發違反本法之案件。舉發人以口頭或電話方式舉發者,前項機關應做成書面紀錄。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舉發而無具體事證者,不予受理。
  9.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執法機關及受理舉發機關對於舉發人之姓名、住所、居所等資料應予保密;其舉發書、筆錄或其他應保密之資料,應妥適保管。如有洩密情事,依法論處。但經舉發人同意公開表揚者,不在此限。
  10.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8條 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取締、舉發違反本法規定案件,經主管機關裁罰、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檢察官認定有犯罪事實依法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者,依下列程序之一核發獎勵金:一、受理舉發機關檢具舉發紀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請中央主…
  11. 行政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10條 …,擇一代表單位具函辦理領獎事宜。由數位民眾或數團體分別或共同舉發而查獲案件者,應由受理舉發機關就其所提供情資出力情形先行依序列冊,併案請獎後再個別核發。
  12.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3條 …之查報與取締工作,確有績效者,及違規使用山坡地經處罰有案者之舉發人,由主管機關給與獎金。前項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3.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22條 …助保育工作。執法人員、民眾或團體主動參與或協助主管機關取締、舉發違法事件者,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其獎勵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4.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一、舉發於山坡地內違反本條例之違規行為並經裁罰有案之舉發人。二、從事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與取締著有績效之機關、團體及其工作人員。
  15.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第3條 山坡地違規使用之舉發人及從事查報與取締工作人員,其獎金之核發基準如下:一、舉發人獎金:舉發人於查報或取締單位未發現前,舉發山坡地違規案件,經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或經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者,每件核發一次獎金新臺幣五千元。二、…
  16.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 第4條 舉發人不論以書面、口頭、電話或其他方式,提供違反本條例規定事證者,各級承辦人員對舉發人身分及處理過程應予保密。
  17. 行政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處理與維護或從事查報、制止及取締之機關或其人員,著有績效,或舉發違反本法相關規定及違規使用山坡地,經處罰有案之舉發人,由主管機關給予獎勵或獎金。執行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或從事查報、制止與取締之機關或其人員,有顯然怠忽或廢…
  18.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2條 舉發或緝獲不符本法規定之健康食品者,依本辦法給予獎勵。
  19.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3條 舉發人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由舉發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並儘可能提供違法證據向衛生主管機關舉發。但情形急迫或有其他原因時,得以言詞為之:一、舉發人之姓名、性別、年齡及住址。二、涉嫌違反本法規定之物品或業者有關之商號、地址…
  20.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4條 因舉發而查獲違反本法規定者,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額度之百分之五核發獎金予舉發人,予以獎勵。前項獎金,由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21.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6條 二人以上聯名舉發之案件,其獎金應由全體舉發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舉發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舉發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發之。
  22.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7條 舉發已發覺之違反本法規定案件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23.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8條 受理舉發之機關,對於舉發人之姓名、年齡、住址應予保密,對於舉發人之舉發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調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或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24. 行政舉發或緝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第9條 受理舉發之機關對於舉發人之安全,於必要時得洽請警察機關提供保護。舉發人因舉發案件而有受威脅、恐嚇或有其他危害行為之虞者,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應洽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25.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舉發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經緝獲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左列標準計點核發獎金:一、舉發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或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四至十點。二、舉發以批發方式轉…
  26.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二人以上聯名舉發前條之案件,其獎金應由原舉發人聯名具領。二人以上分別舉發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舉發者;如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發之。
  27.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1條 …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醫療器材者,其獎勵準用關於舉發人之規定。
  28. 行政藥事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對於舉發人或協助緝獲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之姓名,應嚴予保密,不得洩漏。
  29.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20條 舉發或緝獲不符本法規定之健康食品者,主管機關應予獎勵;獎勵辦法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
  30. 行政藥事法 第48-13條 …人依第四十八條之九第四款聲明之所有專利權,由專利專責機關作成舉發成立審定書。六、當事人合意成立和解或調解。七、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人依第四十八條之九第四款聲明之所有專利權,其權利當然消滅。前項第一款期間之起算,以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