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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2 頁-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22-3條 …廠派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一、留職停薪期間。二、停職期間。三、休職期間。四、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涉嫌內亂罪或外患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所涉犯罪尚未判決確定。(二)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不起…
- 行政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25條 …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提繳之退休金數額。派用人員於休職、停職或留職停薪期間病故或意外死亡者,其撫卹金及喪葬費之給與,依前項規定辦理。
- 行政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第7條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留職停薪人員,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須移撥安置者,應由原服務機關列冊交由新職機關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並不受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二條回復原職務規定之限制。請延長病假、因公傷病請…
- 行政中央文職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 第6條 …職機關報領迄仍持續者。二、奉令另候任用並調任現職者。三、奉准留職停薪而再行就職者。四、因案停職而奉准復職者。五、在其他機關呈准辭職後三個月內轉任現職者。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10條 …該項特定業務工作之六個月以上訓練或進修,不在此限。七、經核准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因配合政府政策或公務需要,奉派國外協助友邦工作或借調其他公務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服務,經核准留職停薪。…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33-3條 本行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一、留職停薪期間。二、停職期間。三、休職期間。四、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涉嫌內亂罪或外患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所涉犯罪尚未判決確定。(二)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不起訴…
- 行政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第38條 …之喪葬費,其任職未滿三年者,以三年計。本行職員於休職、停職或留職停薪期間病故或意外死亡者,其撫卹金及喪葬費之給與,依前項規定辦理。自殺死亡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但因犯罪經判刑確定後,於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第9條 …關先行具領,辦理喪葬事宜,如有賸餘,歸屬公庫。約僱人員依法令留職停薪期間因病故或意外死亡者,得依本條規定辦理。
- 行政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8條 …機關(構)公務人員,於改制前辦理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者,應由主管機關定相當期限,以書面徵詢其復職時隨同移轉意願,於其以書面表示意見並送達主管機關後,即生效力。前項人員同意隨同移轉者,於休職、停職或留職停薪…
- 行政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3條 …日者,以一日計。但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留職停薪後復職者,視為年資銜接,其事假接續核給。聘僱人員應先請畢依規定核給之慰勞假及補休後,始得依第一項第一款後段規定,請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其給假應由機關長官…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條 …職帶薪自行進修)。三、實任法官依本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自行申請留職停薪全時進修(以下簡稱留職停薪進修)。四、前三款以外其他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或相關規定選送或自行申請之進修。五、參加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其他政府機關(構)學校…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3條 …要調整之。法官因請延長病假或公(傷)假、停止職務、進修以外之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致實際上無法從事在職進修者,前項時數依其實際在職月數按比例計算。法官在職進修情形,作為法官職務評定及遷調參考。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4條 …及依本法第七十七條停止辦理審判案件、依法停止職務及進修以外之留職停薪法官人數。司法院得因業務需要調整第一項所定限額比率。各機關報請司法院同意該機關法官從事在職進修後,不得以人力不足為由,請求司法院增派人力。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6條 …、選送進修或考察、從事本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帶職帶薪自行進修或留職停薪自行進修期滿後之繼續服務期間尚未屆滿。三、最近三年曾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留職停薪進修(含專題研究),且進修期間連續達六個月以上。四、首次調任智慧財產及商業…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9條 …長,延長期間不得逾一個月。前項各款所定核准延長進修期間,應予留職停薪。各年度選送帶職帶薪進修期間,由辦理機關視預算情形等,在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限範圍內,於每年所訂計畫明定之。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選送國內進修者,應於寒暑假…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18條 …亦同。前項繼續服務之期間,為選送帶職帶薪期間之二倍;延長進修留職停薪者,加計與延長進修留職停薪期間相同之期間。選送進修或考察人員,得於繼續服務期間遷調至司法院暨所屬其他機關服務,各機關之服務年資應合併計算。選送進修或考察…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0條 …務年資中斷,並分別自復職、再任或銷假上班之日起重新起算。四、留職停薪者,其服務年資中斷,並自復職之日起重新起算。但依法應徵服兵役、育嬰、選送進修期滿經奉准延長而留職停薪者,其服務年資視為未中斷,前後年資併計。五、請公傷假…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4條 …所領薪給。帶職帶薪自行進修人員於繼續服務期間期滿前,不得申請留職停薪自行進修。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7條 實任法官得檢附入學許可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申請留職停薪進修。前項留職停薪進修期間,除經司法院另予准許外,以三年為限。候補及試署法官之留職停薪進修,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8條 …力配置及審判業務需要。四、選送進修或考察、帶職帶薪自行進修或留職停薪進修期滿後之繼續服務期間是否屆滿。五、對於個案審結進度之影響程度。
- 司法法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9條 留職停薪進修人員應於進修期滿後,立即返回原服務機關繼續服務。期滿前已完成進修,或因故無法完成者,亦同。前項繼續服務之期間,與留職停薪期間相同。違反前二項規定者,應由服務機關依相關規定議處。但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者,不…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5條 …用資格、撤職、解職、辭職、退休、資遣或死亡。二、因停止職務或留職停薪致職務評定年資無法併計。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或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者,其進修期滿當年度之職務評定,應俟其研究報告經司法院審核後,再予補…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7條 …併計:一、前項不適用晉級規定之年資。二、依法應徵服兵役、育嬰留職停薪,或有第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之一,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評人之事由,致不予辦理職務評定或辦理另予評定良好之年資。十二月二日以後退休生效或死亡,…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8條 …選之日為計算基準,且不包括一、二審法院院長、受停止職務處分或留職停薪、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之受評人。依本法第七十九條辦理各級法院法官之資遣案件,提請各院職評會辦理初評。
- 司法法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19條 …員任用資格、撤職、解職、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因停止職務、留職停薪期間評定年資無法併計或轉任不適用本法規定之職務,經依本法辦理職務評定者,其職務評定獎金以在職同等級且支領相同俸給項目者次年一月一日之俸給總額為準。三、受…
- 立法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12條 …)關於職員銓敘案件之查催核轉事項。(四)關於職員兼識、借調及留職停薪案之審擬事項。(五)關於人才儲備、規劃與評估事項。(六)關於約聘僱人員遴用、核薪、登記、考核、儲金、勞保、健保及管理事項。(七)關於人事問題之研究改進及…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 第6條 合於第四條規定之現職人員,奉准留職停薪,在國內外進修與現職有關之科目者,於學成回原機構服務應升資考試,其論文或學業成績經複評並提報典試委員會後,准予視為考成成績。但最多以計算三年為限。前項准予視為考成成績之論文或學業成績…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3條 …票選或指定之委員。第三項所稱全體法官,不包括受停止職務處分或留職停薪、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之法官。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合併設立自律會者,除各合併之法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合併之各法院全體法官推選產生。院長以外之委員任期…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3條 …審法院回任,調其他機關辦事,自檢察官、律師、學者轉任或遴選,留職停薪、帶職帶薪進修,免兼院長、庭長職務,或其他情事,尚未依第一項辦理選定者,應於其歸建、到職、免兼或其他情事消滅時,選定其辦理之事務。未依第一項選定事務之法…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3條 …良好。五、受停止職務處分期間。六、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期間。七、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