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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0 頁- 行政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0條 南方黑鮪作業漁船前往南緯二十五度以南水域作業時,應至少使用二種海鳥忌避措施,其中一種應為驅鳥繩,其餘應自夜間投繩或支繩加重選擇運用;其規格如附件四。漁船每次作業所採行前項海鳥忌避措施,應填報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
- 行政船位回報漁獲回報海圖及監督管控中心設備管理輔導辦法 第2條 …氣候及環境因素影響,二十四小時均能在南緯七十度至北緯七十度間水域,全自動正常運作及傳輸船位。四、須能傳輸船位回報器識別碼、日期、時間、船位經緯度、航速及航向等內容。五、全球定位系統經緯度之誤差值在一百公尺以內者,比率應達…
-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2條 …。十三、漁船長度:指船舶丈量規則第二條規定之船長。十四、有限水域: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以內之水域。十五、無限水域:指有限水域以外之水域。十六、A1海域:指在海岸電臺特高頻通信範圍內之海域。十七、A2海域:指A1海域以外…
-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4條 幹部船員職務依所適任漁船之長度、主機推進動力、航行作業水域、設備維修方式,區分類別、等級如下:一、漁航部門:(一)一等船長:長度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航行作業於無限水域之漁船船長。(二)一等船副:長度在二十四公尺以上航行作業於…
-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12條 長度十二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四公尺之漁船,申請赴無限水域航行作業者,其漁航部門幹部船員應持有一等船長或一等船副幹部船員執業證書。一等船長、一等船副以外之幹部船員欲擔任前項漁船之漁航幹部船員者,應參加相關專業訓練合格後,始得為…
- 行政漁港法 第3條 …要供漁船使用之港。二、漁港區域:指依第五條所劃定漁港範圍內之水域及漁港建設、開發與漁港設施所需之陸上地區。三、漁港計畫:指主管機關對漁港區域,依漁業活動及各使用目的所需之建設及土地使用規劃配置。四、漁港設施:指在漁港區域…
- 行政漁港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應依漁港規模、水域,公告得設籍停泊該漁港漁船之總噸位及艘數。主管機關得依漁港區域實際使用狀況,限制設籍漁船以外船舶入港停泊。但為緊急避難者,不在此限。
- 行政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 第2條 …以總噸位計算,按每船噸每日新臺幣四元至三十二元計收。但僅停泊水域,而未與靠泊碼頭船舶併靠或停泊於非屬主管機關管理營運之碼頭者,按每船噸每日新臺幣二元至十六元計收。三、遊艇、小船:停泊於浮動棧橋支碼頭者,以船席碼頭長度計算…
-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第12條 …程用油量部分。五、未裝設紀錄器之漁船、舢舨、漁筏無故停泊公共水域,未實際從事漁撈作業者,應繳回該違規航次用油量部分。六、從事非漁業行為者,應繳回該違規航次用油量部分。有前項第五款或第六款所定違規情形,且無作業時數可勾稽者…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委託辦理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以下簡稱大陸船員)之僱用、進入境內水域、接駁、轉換雇主、續僱、解僱、送返及離船等相關業務之機構。三、經營公司:指大陸地區依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外派大陸船員提供臺灣地區近海或遠洋漁船勞務…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漁船船主在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外及金門、馬祖地區距岸一千公尺水域外僱用大陸船員協助作業,與大陸船員進入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內及金門、馬祖地區距岸一千公尺水域內暫置之許可及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漁船船主辦理大陸船員之僱用、進入境內水域、接駁、轉換雇主、續僱、解僱、送返及離船等相關事項,應委託仲介機構辦理。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第一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三十七條僱用大陸船員及其進入境內水域許可之申請或備查;情節重大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仲介機構之許可,並公告及刊登政府公報:一、未遵守第十八條規定,經命限期改善而未改善。二、未依第十九條第二項規…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3條 …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經審查通過後,發給漁船船主僱用大陸船員許可文件及大陸船員來臺許可文件:一、漁船船主與仲介機構簽訂之委託勞務契約影本。二、漁船船主與大陸船員簽訂之勞務契…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項各款文件向金門縣政府或連江縣政府申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經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金門、馬祖地區近海漁船船主申請僱用大陸船員,以直航客船接駁、送返大陸船員者,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金門縣政府及連江縣政…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6條 …近海漁船船主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限以原僱用漁船接駁及送返大陸船員,不適用前項規定。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7條 大陸船員隨直航客船進入境內水域,所攜帶物品,其品目及數量限額,以大陸船員隨身攜帶自用日常物品限量表(如附表)之規定為限。違反前項規定者,由權責機關依海關緝私條例、懲治走私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8條 大陸船員第一次進入境內水域,所持證件應依下列各款之一辦理:一、以直航客船接駁者,應持大通證及來臺許可文件正本進入通航港口。二、以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原僱用漁船接駁者,應持登輪證件正本進入查驗漁港。前項通航港口或查驗漁港所在地…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9條 大陸船員隨遠洋漁船進入境內水域前,仲介機構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大陸船員名冊,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進入境內水域許可,經審查通過後,發給許可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0條 載有大陸船員之遠洋漁船進入境內水域,應直接至設有暫置場所之漁港,向當地海岸巡防機關報驗檢查後,將大陸船員暫置於暫置場所。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3條 …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接駁大陸船員。大陸船員所持證件及識別證之製發,應依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但大陸船員持有海員證者,免製發識別證。依前項規定僱用之大陸船員,不得於國外港口離…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4條 遠洋漁船僱用之大陸船員經許可進入境內水域者,限進、出設有暫置場所之漁港。前項漁船進港、出港時,漁船船主或船長應備下列文件接受當地海岸巡防機關身分查驗:一、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經許可進入境內水域之大陸船員名冊。二、海員證…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5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於一年以內不受理仲介機構僱用大陸船員及進入境內水域許可之申請,或廢止仲介機構之許可。大陸船員於前項接駁期間,擅自離開接駁之客船、飛機、專車,不服管理或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項所公告之規範者,依第三十三條第二…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7條 載有大陸船員之漁船進入境內水域後,應直接進入設有暫置場所之漁港,並將大陸船員暫置於岸置處所或於暫置區域原僱用漁船暫置。
-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58條 …供僱有大陸船員之漁船,並以原船暫置大陸船員之漁港碼頭區及停泊水域。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劃設暫置碼頭區之漁港數。
-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條 …海洋工程、魚苗放流、人工魚礁投放及維護管理。娛樂漁業漁船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定載客從事潛水活動者,除應符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之。第一項第一款活動所使用之漁具、漁法,以竿釣、…
-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5條 …筏不得經營娛樂漁業。但對於類似潟湖等具天然屏障之一定水深公共水域,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特定水域並制(訂)定自治法規,核准舢舨、漁筏於該水域內兼營娛樂漁業。
- 行政娛樂漁業管理辦法 第21條 …澎湖地區、離島之島嶼間、彭佳嶼、綠島、蘭嶼距岸三十浬內之沿岸水域為限。在金門、馬祖地區經營娛樂漁業,應使用當地籍娛樂漁業漁船,其娛樂漁業活動時間及區域等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當地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之。
- 行政漁業法 第6條 凡欲在公共水域及與公共水域相連之非公共水域經營漁業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漁業證照後,始得為之。
- 行政漁業法 第15條 本法所稱漁業權如左:一、定置漁業權:係指於一定水域,築磯、設柵或設置漁具,以經營採捕水產動物之權。二、區劃漁業權:係指區劃一定水域,以經營養殖水產動植物之權。三、專用漁業權:係指利用一定水域,形成漁場,供入漁權人入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