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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36-1條 …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半失能或在執行勤務中殉職者,其子女應給與教養至成年。如已成年仍在學者,繼續教養至大學畢業為止。警察人員在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前項情形者,其子女自修正施行之日起…
  2. 行政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退休(職)資遣補助費標準表如附表一。五、員工之父母、配偶、子女因患重病住院醫療,一次醫療費用在新臺幣四千元以上者,得申請補助百分之三十,同一員工每年補助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但成年子女以仍在學現尚未婚、且無職業…
  3. 行政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第23條 …記:一、請調澎湖縣、金門縣或連江縣警察局服務,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連續設籍並實際居住請調地區達六年。二、原住民請調原住民族地區之警察局服務,本人連續設籍達二年者,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連續設籍並實際居住請調地區達…
  4. 行政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4條 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三項規定給與教養之子女,包括下列人員之婚生子女及其在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發生前已收養之養子女:一、警察機關、學校所屬警察人員。二、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列警察官人員。三、消防機關列警察…
  5. 行政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5條 給與子女教養之方式如下:一、生活費用補助:每一子女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二、就學費用補助:包含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三、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每一子女每月補助新臺幣八千五百元。前項第二款所定就學費用補助之基準,依…
  6. 行政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生活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第四條所定人員殉職或確定失能之日起,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申請,經初審符合規定後,層轉主管機關核定:一、戶口名簿影本。…
  7. 行政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7條 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就學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第四條所定人員殉職或確定失能之日起,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申請,經初審符合規定後,層轉主管機關核定:一、戶口名簿影本。…
  8. 行政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11條 …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半失能或在執行勤務中殉職者,其子女教養準用本辦法規定:一、警察機關、學校、海岸巡防機關、消防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二、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員)生於實習期間,及應公務人員特種考…
  9.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9條 …一款、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十一款規定情形之一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或於本人入國居留許可後定居許可前申請之。本人居留許可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撤銷或廢止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居留許可併同撤銷或廢止之。依第一項規…
  10.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0條 …定居: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一款之申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依前條規定許可居留者,在臺灣地區居留滿一年且居住三百三十五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
  11.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23條 …術科技研究或長期產業科技研究之大陸地區人民之配偶、未滿十八歲子女及年滿十八歲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四、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我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十一款之工作或從…
  12.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25條 …百八十三日以上,或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其外國籍之配偶、子女在我國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並符合下列要件者,得向移民署申請永久居留。但以就學、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13.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1條 …婚,且未再婚。三、外國人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子女,有撫育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四、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五、外國人與本國雇主…
  14.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 …依親對象再婚。(三)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四)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五)因依親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境…
  15.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5條 …,已逾停留、居留期限,且在臺灣地區無育有已設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五、現(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六、有施用或持有毒品之紀錄。七、有事實足認其係曾與臺灣地區人民通謀而為…
  16.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7條 …對象死亡且未再婚,或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之證明。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第一項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申請案得不予許可延期,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
  17.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8條 …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申請人之配偶及父母、子女或前項第五款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滿十八歲子女,得隨同本人申請;未隨同本人申請者,得於本人入境長期居留許可後定居前申請之。本人長期居留許可經撤銷或廢止時,原隨同或…
  18.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22條 …第十九條至本條規定,申請長期居留者,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滿十八歲子女,得隨同本人申請;未隨同本人申請者,得於本人入境長期居留許可後定居前申請之。本人長期居留許可經撤銷或廢止時,原隨同或於其許可長期居留後申請配偶及子女之長期居…
  19.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23條 …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其臺灣地區配偶之年逾六十五歲父母或未成年子女,無其他法定撫養義務人照顧,而有由其在臺照料之需要。二、被其大陸地區親生父母之臺灣地區配偶收養,且未滿十八歲。三、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臺後,至七十六年十一…
  20.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25條 …對象死亡且未再婚,或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之證明。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前項所稱每年合法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指自核發依親居留證之日或申請日往前推算,每年合…
  2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26條 …依親對象再婚。(三)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四)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五)因長期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境…
  2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27條 …,已逾停留、居留期限,且在臺灣地區無育有已設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五、現(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六、有施用或持有毒品之紀錄。七、有事實足認其係曾與臺灣地區人民通謀而為…
  23.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31條 …對象死亡且未再婚,或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之證明。但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免附。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註同意定居意見之證明。但非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免附。十…
  24.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33條 …,已逾停留、居留期限,且在臺灣地區無育有已設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六、有施用或持有毒品之紀錄。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定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一、申請定居原因消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
  25.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34條 …個月仍未入境。四、大陸地區人民未滿十八歲,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養子女、孫子女,且其依親對象無管教撫養能力。五、違反其他法令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並辦妥戶籍登記,經發現許可前有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情形…
  26.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38條 …警察機關(構)協助查證依親對象及其配偶有無教養撫育未滿十八歲子女、孫子女及養子女能力之相關資料。
  27.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7條 …二、保證人或其現任大陸地區配偶,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已懷孕或所生子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三、保證人與被保證之前任配偶,經法院判決離婚並已通報行方不明逾七年。
  28.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14條 …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其在臺灣地區未育有已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者,不予許可期間得減為二分之一。有第一項第一款情形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第一項不予許可期間之限制:一、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在臺灣地區育有…
  29.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19條 …。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配偶之父母或子女之配偶在臺灣地區罹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四、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五、跨國(境)人口販運之被害人,有繼續停留臺灣地區協助偵查或審理之必要,經檢…
  30.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23條 …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之父母。五、為經專案許可長期居留者之父母或子女。六、其子女取得外國國籍或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所定之香港、澳門居民,並不具大陸地區人民身分,且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許可居留期間逾六個月。七、其子女或子女之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