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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6 頁-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人待遇條例第四條第二項附表志願役現役軍人俸表之規定辦理;晉任士官換敘俸級對照表如附表。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5-2條 …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應予停役。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予以回役或免…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6條 …軍事需要,於甄選時明定之。但依規定考選入軍事校院,接受軍官、士官基礎教育畢業,轉服軍官役或士官役,或常備兵後備役申請志願再入營者,不在此限。志願士兵在營服役期滿,申請繼續留營服役者,國防部得因軍事需要,核定繼續留營服役,…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7條 志願士兵退伍、除役時,其退除給與之發給,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志願士兵之退除給與,應於退伍除役時發給。但未領退除給與轉任公職者,得依其志願,將軍職年資併同公職年資,辦理公職人員退休。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8條 …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前項共同撥繳費用之標準,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軍人撫卹條例之規定辦理。不合發給退除給與之志願士兵,得申請發還其本人已繳付之基金費用,並以臺灣銀行之存款利率加計利息後,一次發還。志願士兵接受基礎…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10條 …體格五項。志願士兵考績事項,本條例未規定者,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14條 志願士兵之請假事項,依常備士官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悔過室設置辦法 第2條 …防部所屬機關(構)、部隊及學校(以下簡稱悔過懲罰處分機關)之士官、士兵悔過懲罰執行,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以下簡稱督導機關)依國防部規劃,督導並指定所屬部隊(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設置悔過處…
- 行政悔過室設置辦法 第11條 …、志願士兵任本級之最少時間及上等兵服現役之最大年限期間。四、士官停年期間。五、常備、預備士官現役、服現役最少年限期間。六、士官服現役最大年限期間。七、預備士官得依志願轉服常備士官之應服現役最少年限期間。八、依法服現役之士…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2條 …對象如下:一、志願留營:(一)在營服現役期滿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二)後備役再入營服現役期滿之軍官、士官。二、志願入營:退伍未逾五年,或曾志願入營經解除召集逾一年且未逾三年之後備役上尉階以下軍官及士官。後備役上尉階以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3條 軍官、士官志願留營甄選條件如下:一、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要點之體格編號一或二。二、考績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均在甲等以上:(一)最近三年考績,二年甲等以上、一年乙上以上。(二)未具三年考績者,考績…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4條 軍官、士官志願留營服役期間,除依其他法令規定不足整年辦理者外,以年為單位,每期最長為三年。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5條 軍官、士官志願留營,應於服現役期滿三個月前,向服役單位提出申請,由服役單位陳報權責長官核定。志願留營人員核定權責如下:一、軍官及士官長,由編階少將以上單位主官核定。二、上士以下士官,由編階上校以上單位主官核定。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6條 軍官、士官志願入營甄選條件如下:一、年齡:上尉四十歲以下,中尉、少尉三十五歲以下,士官四十歲以下。二、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要點之體格編號一或二。三、離營前最後一年至三年考績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均…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7條 後備役軍官、士官志願入營,服役期間,除依其他法令規定不足整年辦理者外,以年為單位,每期最長為三年。但後備役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再入營服現役期滿後,申請繼續服現役,經核准者,得繼續服現役至最大年限或年齡。前項人員服役期滿志願…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8條 後備役軍官、士官志願入營者,得向戶籍地或就近之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由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負責審查。但志願入營派赴特區工作者之甄選程序,由國防部另定之。前項審查符合第六條第一項與第二項所定甄選條件…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 第10條 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需求之單位、官科、專長、階級及員額,應由國防部直屬單位及各司令部陳報國防部核定。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1條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之任職,依本條例之規定。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2條 軍官、士官之任職,應依其官階任以相當之軍職。各種軍職之名稱、編階及專長,均於編制、編組表中定之。編制、編組表以外之軍職名稱,依國防部核准設置者為準。前項編制、編組表由國防部定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3條 軍官、士官之任職條件如左:一、官階:應以現階與編階相符或低一階高用為原則,如因特殊原因須高階低用或低二階以下高用時,應依隸屬系統報權責單位核准。二、官科:應在本官科範圍內任職為原則,如基於另一官科職務需要,經權責單位核准…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4條 為培育軍官、士官向上發展,應以學歷、經歷及在職訓練相互配合,作有計畫之管理。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5條 軍官之主官、主管職務及士官之領導職務,其人選得依需要預為建立候選名簿,以備選優任職。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6條 …軍職二年至四年。前項職務任期屆滿,人事狀況有必要時得延長之。士官職務之任期,由國防部依需要定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7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調職:一、編制、編組變更或任務需要。二、為調節專長盈缺需要。三、依經歷管理需要。四、任期屆滿或工作績效優良。五、入學受訓或訓畢分發。六、地區輪調。七、任職不當。八、已晉任高階或預定計劃晉任。九、…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8條 軍官、士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停職:一、失蹤者。二、因犯罪嫌疑經羈押者。三、經認定為流氓,由警察機關通知或強制到案移送法院審理者。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9條 軍官、士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免職:一、奉准調職、退伍、除役或解除召集者。二、作戰、因公或因病死亡者。三、被俘者。四、經核准參加公職競選者。五、經核准任軍職以外之職務者。六、停職屆滿三個月者。七、因喪失國籍原因免官者。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9-1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一、任職六個月以上,為撫育滿三歲前子女者。二、配偶應軍事任務需要,派赴國外工作之期間在一年以上,擬隨同前往者。前項第一款留職停薪期…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10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職:一、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二、受保安處分、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裁判確定。但付保護管束者,不在此限。三、因案通緝。四、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應撤職。五、其他…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11條 軍官、士官免職後,合於回役規定,並具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復職:一、失蹤歸來後,經考核合格者。二、參加公職競選,落選後未逾三個月者。三、所任軍職以外之職務免除後,經其服務之外職機關證明,無不良紀錄者。四、因案羈押,經偵查或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