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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1 頁-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2條 委託人應將危險物品包裝件,妥善包裝牢固,依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Code)規定進行相關標記及標示,並委由棧埠作業機構妥為儲放,必要時得由有關機關派員會同檢查之。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3條 裝載過境危險物品船舶,須進港再裝卸其他貨物或危險物品時,委託人應在委託單詳細註明該項過境危險物品之分類、聯合國編號、品名、數量、裝艙位置,並檢具過境貨物艙單一份,送棧埠作業機構備查。前項船舶依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危險物品禁…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4條 裝卸危險物品發生緊急事故,現場作業主管人員及技術人員應迅速處理,棧埠作業機構現場作業主管人員應立即採取搶救與應變措施,並通報相關主管機關。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5條 棧埠作業機構於危險物品裝卸完畢後,應即清理現場,並作安全檢查。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6條 船舶自用或港區作業用之危險物品運入港區時,應報請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許可。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50條 油輪、船舶載有易燃或爆炸類危險物品,未卸清或清除油氣前,不得從事燒焊或熔切工作,並不得拆卸主機檢修。
- 行政商港法 第3條 …船設施,供船舶停靠之水域。九、錨地:指供船舶拋錨之水域。十、危險物品:指依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所定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指定之物質。十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指於商港區域內利用管道以外方式,提供機具設備及勞務服務,完成船舶貨物…
- 行政商港法 第21條 …查,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拒絕入港:一、載運之危險物品有安全顧慮。二、載運染患傳染病或其可疑症狀之人,有影響國內防疫安全之虞,且該商港未具處置之能力。三、船體嚴重受損或船舶有沉沒之虞。四、其他違反法規規定或…
- 行政商港法 第25條 …性、壓縮性、易燃性、氧化性、有毒性、傳染性、放射性、腐蝕性之危險物品者,應先申請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指定停泊地點後,方得入港。船舶在港區裝卸危險物品,應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之同意。對具有高度…
- 行政商港法 第44條 …港停泊及停航、妨害港區安全行為、港區污染行為、妨礙商港設施、危險物品之裝卸、遇難或避難船舶之管理及船舶修理之管理等港務管理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事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所定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指定物質(以下簡稱危險物品)作業,應擬訂危險物品儲放管理計畫,提交航政機關審查通過後實施,並應設置危險物品儲放管理專責人員。從事前項危險物品作業者,其危險物品儲放管理計畫訂定、危…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43條 危險物品不得攜帶或託運進入航空器。但符合依第四項所定辦法或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間通用之危險物品處理標準有關分類、識別、空運限制、封裝、標示、申報及託運人責任事項之規定者,不在此限。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99-14條 …人機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三、不得裝載依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危險物品。四、依第九十九條之十七所定規則之操作限制。五、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六、不得於日落後至日出前之時間飛航。七、在目視範圍內操作,不得以除…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2-2條 …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攜帶或託運危險物品進入航空器。二、違反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攜帶槍砲、刀械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之物品進入航空器。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0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攜帶危險物品時,應依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條 …睡眠設備:指航空器上可供組員以其背部躺臥休息之設備。二十四、危險物品:指民航局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物品或物質。二十五、機場最低飛航限度:指機場適於起降之限度,通常以跑道視程或能見度、決定高度、最低下降高度來表示。…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7-1條 …。六、包裝物包裝及綑緊。七、被載運物品之運輸安全性。八、載運危險物品之數量及分布情形。航空器使用人應於飛航手冊或其他相關之手冊中訂定經民航局或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核准之貨艙防火保護系統規範。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依第一項…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60條 …關之目視及儀器操作程序、航圖,包含威脅及疏失管理之人為表現、危險物品運輸之訓練。每一飛航組員之訓練應確定其瞭解在於不正常或緊急操作程序中其應負之責任及與其他組員間之關係。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0條 …個月以上十六個月以下。航空器使用人應每二十四個月執行客艙組員危險物品複訓,以確保客艙組員能分辨可能攜入客艙內之各類危險品,並依相關規定為必要之處理。
- 行政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管理規則 第13條 …運渡等飛行活動。訓練機構之航空器從事飛行訓練活動時,不得裝載危險物品。
- 行政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2條 …四)強行侵入航空器、航空站或航空設施場所。(五)為犯罪目的將危險物品或危安物品置入航空器或航空站內。(六)意圖致人死亡、重傷害或財產、環境之嚴重毀損,而利用使用中之航空器。(七)傳遞不實訊息致危及飛航中或停放地面之航空器…
- 行政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 第5條 …防護。三、人員及車輛進出管制區與作業區域之管制措施。四、防止危險物品及危安物品非法裝載於航空器之保安措施。五、保安作業人員之遴選。六、保安作業人員之訓練。七、非法干擾行為之緊急應變計畫。八、航空保安意外事件之通報程序。九…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5條 …二、該國民航主管機關之維修廠檢定合格證明文件。三、其從事有關危險物品之作業人員或支援廠商,完成依最新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送技術規範訓練之證明文件。
- 行政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廠設立檢定管理規則 第33-1條 維修廠執行危險物品維修作業,應依作業性質訂定訓練計畫並於維修廠手冊中規定管理督導機制,報經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實施。維修廠應取得航空器使用人處理危險物品作業之授權並完成航空器使用人危險物品裝載之訓練,其直接監督或作業之人員…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條 …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及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執行空運危險物品作業,應依本辦法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四項,核定採用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之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送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範)之…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條 危險物品之分類如下:一、第一類:爆炸物品。二、第二類:氣體。三、第三類:易燃液體。四、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之物質。五、第五類:氧化物、有機過氧化物。六、第六類:毒性物質、傳染性物質。七、第七類:放…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4條 託運人應確認所託運危險物品之包裝件上及危險物品申報單(以下簡稱申報單)所標示之運送專用名稱、聯合國編號或識別編號,符合技術規範之識別規定。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5條 危險物品不符合本辦法及技術規範之規定者,不得空運。但於緊急情形、無其他適合之運送方式或為符合公共利益時,經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檢附申請書(如附件一)報請民航局同意者,不在此限。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6條 託運人應使用良好品質之包裝封裝危險物品,以避免於空運時,因震動或溫度、濕度、壓力之變化導致滲漏或與危險物品產生化學或其他反應。包裝之材料、結構及其測試應符合技術規範之規定。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7條 …得重複使用;重複使用包裝時,應防止再裝之內容物受污染。曾裝運危險物品且尚未清潔之空包裝仍具危險性者,應予密封並按其危險性處理。包裝件外部不得黏附危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