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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第4條 …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
  2.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第5條 …職系之類科為限。但下列人員之報考類科,並受以下之限制: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技術職系升官等考試。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
  3.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4.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第一款所稱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九職等人員,指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九條所定薦任職任用資格,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派用人員派用條例進用為薦任或薦派第九職等,經銓敘審定有案之有給專任者。
  5.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第一款所稱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指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九條所定委任職任用資格,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派用人員派用條例進用為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經銓敘審定有案之有給專任者。
  6.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前推算遞補之,低一官等考績或考成不予採計。本法第四條第三款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第四款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
  7.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處理外,其經扣考處分者,應由試務機關通知其服務機關(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辦理。
  8. 考試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試及格者,取得其及格類科所適用職系職務之升官等任用資格,並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之規定升補缺額。
  9. 考試公務人員考試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類科審核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0.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1.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 第2條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為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12. 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 第10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司法院或法務部依次派用。前項之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13. 考試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款身分,並得有勳章乙座以上,或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身分,應公務人員考試者,得加總成績五分至七分。二、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身分,並得有勳章乙座以上,應公務人員考試者,得加總成績七分至十分。前項公務人員考試,以公務人員高…
  14. 考試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條例第四條第三款所稱應考年齡,得酌予放寬,指有應考年齡限制之公務人員考試,後備軍人應考,得酌予放寬一歲至五歲。
  15. 考試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四款所稱體格檢驗,得寬定標準,指公務人員考試須實施體格檢查時,在不妨礙執行有關職務情形下,考試機關得寬定標準,予以檢驗。
  16. 考試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後備軍人依法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與其他候用人員資格相等時,優先任用,指各機關任用新進人員時,後備軍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優先予以任用:一、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考試類科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且成…
  17. 考試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後備軍人依法取得公務人員各官等任用資格者,其軍職官等官階,與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之對照,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中將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三職等、第十四職等職務。二、少將具有簡任任用資格者,相當簡任第十一職等、第十二職…
  18.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第10條 中華民國國民於心理師法公布施行前,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者,得申請臨床心理師全部科目免試。前項所稱公職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者,指臨床心理科、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或九十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臨…
  19.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5條 …以上,有證明文件。四、具有第四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資格之一,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建築工程科及格,分發任用後,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建築工程職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部分科目免試資格,應於本考…
  20.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第7條 …試或全部科目免試者,資格證明文件如下:一、應考資格證明。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建築工程科考試及格證書。三、三年以上擔任建築工程職務年資證明文件。職務年資證明文件應載明任職期間、曾參與建築物設計或施工之工程名稱、地點…
  21.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 第3條 …格不予保留。本考試第一試及選試科目以外之第二試應試科目分別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之第一試及第二試同時舉行;應試科目相同者,均採同一試題。
  22.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7條 中華民國國民於語言治療師法公布施行前,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公職語言治療師考試及格者,得申請語言治療師全部科目免試。前項申請案件之審議,由考選部設語言治療師考試審議委員會辦理。審議結果,由考選部核定…
  23.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 第5條 …管理)科學等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土地行政或地政類科及格,在地政機關辦理地政業務一年以上,有證明文件。二、於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
  24.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5.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2條 現職公務人員之調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6.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現職公務人員,指本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定各機關除政務人員及民選人員外,於其組織法規中定有職稱及官等、職等,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列有職系現仍在職之人員。所稱調任,指具有擬任職務法定任用資格人員,於不同職務間之調動。
  27.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4條 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並得單向調任與銓敘審定有案職系視為同一職組職系之職務。
  28.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5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簡任職務職系專長:一、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升(官)等考試及格,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其考試類科或職系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二、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或得以採認之國…
  29.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6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薦任職務職系專長:一、具有第五條各款資歷之一。二、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其考試類科或職系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三、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學…
  30. 考試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7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委任職務職系專長:一、具有第六條各款資歷之一。二、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升(官)等考試及格,取得委任第二職等以下任用資格,其考試類科或職系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三、在教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