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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1條 …求或參考民間提出之規劃構想書,對於可供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之公共建設辦理政策公告,徵求民間依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自行規劃提出申請。前項政策公告,應將公告摘要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第一項政策公告內容,除依第四十二條第三項…
  2.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2條 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經主辦機關審查評定之最優申請人,其議約、簽約與不予議約及簽約準用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規定。
  3.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4條 …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指民間機構於興建營運期間內,因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所取得及為繼續經營公共建設所必要之資產及設備。前項營運資產、設備,於不影響公共建設之正常運作,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主辦機關得同意其轉讓、出租或設定負擔:…
  4.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5條 …績效評定,應成立評估會辦理之。前項營運績效評定之內容,應包含公共建設之軟體、硬體設備、人員及服務內容等項目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及資通安全疑慮之威脅評估。主辦機關應將營運績效評定結果,以書面通知民間機構,並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
  5.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7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九條之一辦理公共建設期間,應每年將公共建設之計畫名稱、期程、使用人數或次數、使用頻率、產量或產能效益及經費支出情形等相關資料提報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二規定送立法院備查。
  6.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1條 …資機構、保證人得申報主辦機關同意自行或擇定其他機構暫時接管該公共建設繼續辦理興建或營運之期限。三、暫時接管或繼續辦理時,應為改善之期限。四、應繼續改善之項目及標準。五、屆期未完成改善之處理。
  7.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89條 主辦機關將公共建設所需用地設定地上權予民間機構時,應於契約中約定地上權消滅時建物所有權移轉予政府,並於辦理地上權設定登記時,由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他項權利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前項公共建設興建完成後,民間機構申辦建物所有…
  8.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92條 主辦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得聘請財務、工程、營運、法律等專業顧問,協助辦理相關作業。
  9. 行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第7條 …第二十八條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五、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六、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七、依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修正施行…
  10. 行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第16條 …畫之產品或服務項目。五、本條例施行前民間機構業與主辦機關簽訂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並於投資契約約定日期內開工及完工,且未變更投資計畫內容者。但依主辦機關要求變更投資計畫內容者,不在此限。
  11. 行政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三條。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四、企業併購法第四十二條。五、新市鎮開發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六、都市更新條例第七十條。七、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二十三條。八、…
  12.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3.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課稅所得:指民間機構參與各重大公共建設之營業收入減除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加計歸屬該重大公共建設之非營業收益及減除歸屬該重大公共建設之非營業損失後之所得額,減除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稽…
  14.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3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範圍,以經營重大公共建設之下列所得(明細如附表)為限;經營附屬事業之所得,不適用本辦法:一、交通建設:(一)鐵路:客運所得及貨運所得。(二)公路:通行費所得。(三)市區快速道路…
  15.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4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免稅年限為五年。前項免稅年限應連續計算,不得中斷。民間機構在免稅期間內,應按所得稅法規定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逐年提列折舊。
  16.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5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實際投資達本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規定要件並開始營運,且其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申報該重大公共建設有課稅所得者,應自所得稅結算申報日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無課稅所得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有課稅所得者,應自…
  17.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6條 …第四項規定外,不得變更。民間機構所得稅結算申報自行申報該重大公共建設無課稅所得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有課稅所得者,如其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次日已逾第一項規定得申請延遲免稅之期限,或未逾該期限而賸餘期間不足三個月,得自核定稅…
  18.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8條 …適用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獎勵:一、經營重大公共建設之所得已依其他法令規定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二、未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辦理結算申報。三、免稅期間之各年度結算申報、當期決算或清算申報有短漏報所得額…
  19.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9條 …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經主辦機關認定其參與之公共建設不符合本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全部已免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自免納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
  20.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例第十八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二十八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十六條、企業併購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七第一項、第二十二條之十六第一項、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
  21.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2.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2條 本法所定民間機構及其直接承包商進口供其興建重大公共建設使用,且在國內尚未製造供應之營建機器、設備、施工用特殊運輸工具、訓練器材及其所需之零組件,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免徵關稅。本法所定民間機構進口供其經營重大公共建設使用之營…
  23.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3條 …承包商申請適用本辦法免徵或分期繳納關稅之案件,應繕具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整批或分批進口貨物申請免徵或分期繳納關稅案件審核證明表暨其清表(格式如附件一、二)一式四份,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主辦機關證明屬實後,應將上述文件函轉重大…
  24.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6條 …部同意,轉讓合於本法規定之民間機構或其直接承包商供其興建重大公共建設使用者。三、經主辦機關核轉海關查明原貨復運出口者。民間機構之直接承包商因與民間機構終止承攬關係,而無前項免予補稅之情事者,由主辦機關通知海關依前項規定辦…
  25.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8條 …已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免納關稅,經主辦機關認定其參與之公共建設不符合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定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者,應就原免徵關稅之進口貨物向進口地海關按進口時之價格與稅率補繳關稅。主辦機關依第一項規定終止投資契約,或依前…
  26.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10條 民間機構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分期繳納關稅者,主辦機關應於重大公共建設實際開始營運或完工之日起十個月內,通知進口地海關開始辦理分期繳納。
  27.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11條 …構進口合於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之貨物,其應繳之關稅得申請自該重大公共建設開始營運之日起屆滿一年後,以一個月為一期,最多分六十期繳納,除最後一期外,每期應繳納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百萬元。民間機構進口合於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之貨物…
  28.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13條 …關核轉財政部核准轉讓合於本法所定之民間機構供其興建或經營重大公共建設者,准由受讓機構繼續分期繳納關稅。前項准予繼續分期繳納之關稅,以海關原核定未到期部分為限;其已到期應納稅款,受讓機構應先一次繳清。
  29.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14條 …關核轉財政部同意轉讓合於本法所定之民間機構供其興建或經營重大公共建設者,准由受讓機構就未到期部分繼續分期繳納關稅,其已到期部分一次繳清。民間機構已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分期繳納,經主辦機關認定其參與之公共建設不符合本法…
  30.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95條 …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計提折舊費用。十八、營利事業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投資興建公共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者,應按興建公共建設之營建總成本,依約定營運期間計提折舊費用。但該建設依固定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