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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13 頁- 行政災區受災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5條 …內或自災害發生當日起六個月內之滯納金,不予計收;有溢領或誤領保險給付之情形者,自災害發生當日起六個月內,暫緩催繳。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二、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三、保險費滯納金。四、基金運用之收益。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6條 …勞工保險或其職業災害保險者,發生同一保險事故而二保險皆得請領保險給付時,僅得擇一領取;其自本保險退保者,退還期前繳納之保險費,不受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限制。第二項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5條 …,轉繳保險人。加徵滯納金三十日後仍未繳納者,被保險人於請領本保險給付時,在保險費及滯納金未繳清前,保險人應暫行拒絕給付。前項被保險人未繳納保險費期間,已領取之保險給付,保險人應依法追還。被保險人於請領本保險給付時,如有欠…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6條 …故者,被保險人、其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本條例規定,請領保險給付。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7條 …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必須連續住院診療者,一年內仍可享有該項保險給付;住院診療之被保險人,經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應即出院。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8條 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重複請領。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19條 投保單位為不合本條例規定之人員辦理參加保險手續,領取保險給付者,保險人應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資格。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0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保險給付:一、因戰爭變亂或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二、被保險人無正當理由,不接受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之檢查,或補具應繳之證件,或受益人不補具應繳之證件。三、法定傳染病、…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1條 保險人為審核保險給付或農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為審議保險爭議事項;必要時,得向投保單位、特約醫療機構或其他有關機關調查被保險人與保險有關文件。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2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各種保險給付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經保險人撤銷或廢止保險給付之核發者,已領取之保險給付有應繳還而未繳還情事,保險人得自保險給付對象請領之保險給付扣減之。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23條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七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前,已進行之領取保險給付請求權時效,於修正施行之日尚未完成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適用修正後規定,其修正施行前與修正施行…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1條 …、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二、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三、保險費滯納金。四、基金運用之收益。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2條 …收入,或農民健康保險業務之投資。本保險基金,除作為前項運用及保險給付支出外,不得移作他用或轉移處分;其管理、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基金之收支運用情形及其積存數額,應由保險人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按年公告之。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4-2條 …議,準用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辦理之。本職災保險之管理及保險給付,準用第六條第三項、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四章第一節及第四十九條之二規定。本職災保險試辦之方式、被保險人資格、範圍、保險費費率、繳費方式與其…
-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5條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本條例之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及申報診療費用者,除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或診療費用處以二倍罰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特約醫療機構因此領取之診療費用,…
- 行政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第5條 …療費用,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及不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費用。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者。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所稱住屋,其範圍以作為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2條 …險人投保金額事項。三、關於保險費、滯納金及罰鍰事項。四、關於保險給付事項。五、其他關於保險權益事項。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於保險人核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案件有爭議時,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醫療費用案件之審議。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16條 本保險給付藥品支付價格調整之檢討、調整之次數及調整之生效日,規定如下:一、第一大類、第三大類及第四大類藥品:(一)當年度藥品費用超出保險人預先設定之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時,每年檢討及調整一次,於次年度依超出目標之額度調整…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 第21條 …項目,依前目之調整幅度等比例調整。(三)第一目藥品變更為非本保險給付者,以同分組項目之加權平均銷售價格(GWAP)百分之一百十五調整。但不得高於調整前之支付價格。二、前款各項目,自同成分、同劑型項目第一個納入本保險收載項…
- 行政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3條 …險費情形者,自災害發生當月起六個月內,不予催繳;溢領或誤領之保險給付,亦同。災害發生當時未逾繳納期限之保險費,受災國保被保險人得自繳納期限屆至翌日起延後六個月繳納,該期間不計收利息。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72條 …及扣費義務人辦理本保險所用之帳冊契據,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請領保險給付與其收取保險對象屬本保險給付範圍而應自行負擔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二、保險人辦理本保險所收保險費、保險費滯納金、利息及因此所承受行政執行標的物之…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相關支出。二、經行政院核准保險醫療給付外之專項支出。三、其他有關支出。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5條 …險人得代位求償。因同一重大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經本保險給付醫療費用總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者,保險人得代位求償。前二項總額,以本保險提供該保險給付之日起三十日內之給付費用總額,為計算基準。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6條 保險人依本辦法辦理代位求償,其範圍以本保險提供該保險給付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費用總額為限。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10條 保險人對符合第五條規定之情事者,應於提供該保險給付之日起六個月內,就其是否求償,作成正式確認,並將結果以書面通知受害人與第三人或責任保險人。
- 行政縣(市)醫療補助辦法 第3條 …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生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健康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前項醫療費用不含義肢、義眼、義齒、配鏡、鑲牙、整容、整形、病人運輸、指定醫師、特別護士、指定藥品材料費、掛號費、疾病預防與非因疾病而施…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再評鑑結果異動時,保險人應依其異動後之評鑑結果,核定變更特約保險給付等級;未再參加評鑑或經再評鑑未通過時,其特約類別應變更為基層醫療單位。新設立之醫院未及參加當年主管機關依法令規定辦理之評鑑時,得由保險人參照醫院評鑑基準…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保險給付之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除依第十四條規定收取費用外,其他不得囑保險對象付費或自購藥劑、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亦不得應保險對象要求,提供其非醫療必要之服務及申報費用。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額品項費用及其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注意之事項、副作用,與本保險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等。同意書應載明自付差額品項名稱、品項代碼、醫療院所單價、數量及自付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