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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第6條 …事項之開會通知送達於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有受益人及基金保管機構或信託監察人,並抄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
  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第13條 …受益人會議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一、更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二、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三、變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種類。
  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第19條 …三十日內,將議事錄送達於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受益人及基金保管機構或信託監察人,並抄送同業公會。前項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存續期間,應…
  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2條 …)另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名稱及地址。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基金)之名稱及其存續期間。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四、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3條 受益人購買或請求買回受益憑證之費用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基金保管機構所收取經理或保管費用之上限及基金應負擔費用之項目,本會得視市場狀況限制之。
  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條 …另有規定外,不得複委任第三人處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從事保管、處分、收付基金資產之權,並得不定期盤點檢查基金資產。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投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委託證券經紀商,在集…
  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條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指示運用基金之資產,並行使與該資產有關之權利。基金保管機構僅得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指示而為下列處分基金資產之行為:一、因投資決策所需之投資組合調整。二、保證金帳戶調整或支付權利金。三、給付…
  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10-1條 …用基金為給付買回價金或辦理有價證券交割,得依下列規定指示基金保管機構以基金專戶名義向金融機構辦理短期借款,並應揭露於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一、借款對象以依法得經營辦理放款業務之國內外金融機構為限。二、為給付買回價…
  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3條 …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四、基金保管機構無第五十九條規定所列各款情事之聲明文件。五、投資說明書。六、受益人符合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資格條件之聲明書。七、基金專戶之銀行存款證明。八、國外私募投資國…
  1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6條 …託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私募基金自行保管基金資產者,有關基金保管機構之義務,由信託業執行,並應指定專責人員辦理。
  1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7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之基金資產,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應分別獨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就其自有財產所負之債務,其債權人不得對於基金資產為任何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本法、本法授…
  1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8條 …資信託業務募集基金,經本會核准得自行保管基金資產者,有關基金保管機構之義務,由信託業執行,並由信託監察人監督。
  1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5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一、經本會依本法第一百十五條規定處分,處分期限尚未屆滿。二、未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信託公司或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經本會核准外,不得…
  1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0條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保管基金資產。基金保管機構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員,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有…
  1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1條 基金保管機構知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或相關法令,應即請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或相關法令履行義務;其有損害受益人權益之虞時,應即向本會申報,並抄送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因故意或過失致損害…
  1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2條 基金保管機構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命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規定,致生損害於基金之資產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為基金受益人之權益向其追償。基金保管機構之代理人、代表人或受僱人,履行證券投資信…
  1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3條 基金保管機構因解散、停業、歇業、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致不能繼續從事基金保管業務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洽由其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其基金保管業務,並經本會核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不能依前項規定辦理者,由本會指定其他基金保管機構承…
  1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5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後,應於基金保管機構收足申購價金之日起,於七個營業日內依規定製作並交付受益憑證予申購人。前項所稱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製作完成並首次交付基金受益憑證之日。
  1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69條 …,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本會所定格式,載明其應記載事項,經基金保管機構簽署後發行之。前項受益憑證應編號,並記載下列事項:一、基金名稱、受益權單位總數、發行日期、存續期間及得否追加發行之意旨。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
  2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6條 …核准之會計師查核簽證,半年度財務報告應經會計師核閱,並經基金保管機構簽署,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予以公告之。第一項年度財務報告、半年度財務報告及月報之申報,應送由同業公會彙送本會。
  21.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79條 …事之一者,應經本會核准後予以終止︰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有解散、破產、撤銷或廢止核准之情事,或因對基金之經理或保管顯然不善,經本會命令更換,致不能繼續執行職務,而無其他適當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
  22.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81條 …託事業有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情事時,應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亦有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情事時,由受益人會議以決議選任符合本會規定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為清算人。基金因基金…
  23.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84條 …八、申請日前七日內合併基金受益人人數、金額統計。九、存續基金保管機構之同意書。十、消滅基金保管機構之同意書(召開受益人會議者得免附)。十一、律師對合併案適法性之評估。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86條 …算。消滅基金持有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委託基金保管機構檢具基金合併核准函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規定之相關書件向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申請辦理移轉相關事宜。
  25. 行政槓桿交易商管理規則 第10條 …提取或調換。但營業保證金種類調換之提取且總金額未變動者,應由保管機構於三日內將變動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
  26.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11條 …權委託投資資金、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款券或外國專業投資機構款券之保管機構。七、中央公債交易商。八、金融機構。九、保險業。十、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無實體有價證券之發行人。十一、其他經本會核定者。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該幣別為之。二、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三、基金投資:至少應包括基金投資之方針、範圍及決策過程、基金經理人之姓名、主要經(學)歷、權限及基金運用之限制。基金經理人同時管理其他基金者,應…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基金名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名稱、基金保管機構名稱及基金存續期間。二、基金之資產。三、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四、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五、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更換。六、基金保管機構之…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資業務,其運用規範應依第四章之一規定辦理。本辦法所稱全權委託保管機構,指依本法及全權委託相關契約,保管委託投資資產及辦理相關全權委託保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9條 …委託投資資產,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全權委託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應分別獨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全權委託保管機構對其自有財產所負債務,其債權人不得對委託投資資產,為任何之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