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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 180 頁- 行政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6條 …處所。五、使用之翻譯名詞,經本部、改制前國立編譯館或國家教育研究院公告者,以公告內容為準。六、國字注音,應以本部公告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依據。七、使用之度量衡單位,採經濟部指定之法定度量衡單位。
- 行政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15條 …及其他審定機關公告之事項;封面、封底或版權頁應印有「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字樣及審定字號。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3條 …政府機關代表身分之委員為十人至十二人,包括本部部長、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及其他中央與地方機關人員。前項委員,應包括具原住民身分者。第一項委員由本部提名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並依其職務任免改聘。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1條 …階段或特別類型教育課程修訂原則之審議。四、審議大會交付事項之研究或審議。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2條 …審議大會委員及各分組審議會召集人、副召集人,不得擔任國家教育研究院之課程研究發展會委員及其各相關小組召集人。但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不在此限。審議大會委員及各分組審議會召集人、副召集人,不得擔任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第二…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 第16條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團體或本部及所屬機關,應就課程綱要完成意見蒐集、公共討論及專業審查後,擬訂課程綱要草案,送審議大會交予分組審議會或聯席會議審議;審議結果應作成決議,提審議大會審議及決議。前項分組審議會及審議大會應就課…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1條 …,應接續九年國民教育,以陶冶青年身心,發展學生潛能,奠定學術研究或專業技術知能之基礎,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為宗旨。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18條 高級中等學校為辦理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實習、資訊、研究發展、繼續進修教育、特殊教育、建教合作、技術交流等事務,得視學校規模及業務需要設處(室)一級單位,並得分組(科、學程)為二級單位辦事。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43條 …動。前項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訂定,除由中央主管機關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外,其他教育相關領域之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亦得提出課程綱要草案,併案委由課程審議委員會審議;其提案方式、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48條 …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定之。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申請教科用書審定者之資格、申請程序、審查範圍、審查程序、費額、審定執照之發給與廢止、印製規格、成書修訂、稀有類科教材之編訂與獎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
- 行政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跨領域課程小組。四、實驗國民小學及實驗國民中學,得視需要增設研究一級單位,置主任一人,並得設二級單位。學校各處、室、進修部或其他一級單位及其二級單位掌理事項,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教務處或其他教務事務一級單位及其二級單位…
- 行政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第6條 …殊教育學校之特殊教育教師,其擔任各領域、群科、學程或科目教學研究會之召集人,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減授二節。特殊教育學校之特殊教育教師,其個人全學期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或兼任實驗(習)場所管理人員,得減授每週基本教學節數;…
-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 第8條 …會議決議之減授節數。專任教師及兼任導師之專任教師擔任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各類藝術才能班、體育班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班之召集人,其每週基本教學節數,依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減授二節。前二項每週得減授總節數上限,規定如下:┌────…
- 行政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5條 申請政府資訊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於申請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提供資訊之業務主管機關核准後,除郵遞費用仍以實支數額計算外,其餘費用,得減半徵收。
- 行政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1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辦理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狀況調查、研究;其結果得作為調整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政策之參考。中央主管機關為提升偏遠地區之教育水準,應鼓勵並補助地方主管機關設立任務編組性質之區域教育資源中心,對偏遠地區學校提供…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務學校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指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及新制助教,有具體事證足資證明其不能勝任現職工作,且於服務學校已無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可以調任,並經教師評審委…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職業重建服務,由服務學校於申辦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及新制助教命令退休前,對當事人進行職務調整,並作職能輔導或訓練,期間為一個月至三個月。但當事人無繼續任職意願…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46條 各學校受理涉案或涉有違失行為之所屬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專任運動教練及新制助教退休或資遣案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教練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令組成之相關委員會,…
-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126條 …日以後,初次擔任學校依法定資格聘(派)任、遴用之校長、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稀少性科技人員、專任運動教練及新制助教。本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由政府編列預算撥款補助退撫基金,應由中央主管機…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 第9條 …。前二項儲訓課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及其他學術研究機構辦理,並以實務課程導向為原則。第一項甄選及儲訓作業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2條 …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3條 …與擬任職務之種類、性質相當。各級學校校長及社會教育機構、學術研究機構主管人員之任用,並應注重其領導能力。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8條 …一款各目資格之一及第二款資格:一、具下列資格之一:(一)中央研究院院士。(二)教授。(三)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四)曾任副教授三年以上。(五)曾任相當副教授三年以上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二、曾任學校、政府機…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0條 …一款各目資格之一及第二款資格:一、具下列資格之一:(一)中央研究院院士。(二)教授。(三)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二、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計三年以上。獨立學院校長資格,除依前…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5條 大學、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得聘任助教協助教學及研究工作。助教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成績優良者。二、三年制專科學校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二年以上;或二年制、五年制專科學校畢…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6條 講師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在研究院、所研究,得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二、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任助教擔任協助教學或研究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三、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6-1條 …者。二、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三、大學或獨立學院醫學系、中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擔任臨床工作九年以上,其中至少曾任醫學中心主治醫師…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7條 …一:一、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並有專門著作者。二、曾任助理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18條 …一:一、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八年以上,有創作或發明,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重要專門著作者。二、曾任副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專門著作者。
- 行政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22條 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聘任資格,依其職務等級,準用各級學校教師之規定。前項機構一般行政人員之任用資格,依公務人員有關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