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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0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委託會計師辦理第二十七條規定之查核,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出具上一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其查核報告至少應說明查核之範圍、依據、查核程序及查核結果。主管機關對於查核報告之內容提出詢問時,會計師應詳實提…
  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1條 …令遵循事項,提報董事會。法令遵循主管及法令遵循單位所屬人員,每年應至少參加主管機關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或所屬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自行舉辦十五小時之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應至少包含新修正法令。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以網際網路資訊系…
  3. 行政僑務委員會僑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申請獎勵事蹟表(如附件)、志願服務時數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一月底前送本會辦理。
  4. 行政僑務委員會僑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之獎勵,由本會每年辦理一次。
  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0條 …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且每年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付款金額,以等值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為限。(二)儲值餘額以等值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三)自同機構之直系血親或監護人電子支付帳戶進行國內外…
  6.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21條 …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收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每年累計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收款金額,以等值新臺幣三百六十萬元為限。
  7.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43條 …每季應於主管機關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填報營運狀況基本資料。(三)每年度應連同境外分支機構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依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報主管機關備查。
  8.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4條 …額度,應全數收足。二、發行期限五年以上。三、發行期限最後五年每年至少遞減百分之二十。四、票券金融公司因付息或還本,致資本適足率低於發行時最低資本適足率要求時,應遞延股息及本金之支付。
  9.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2條 …,但已向主、從債務人訴追或處分擔保品者。協議分期償還授信餘額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十以上,期限最長以五年為限,並依協議條件履行達六個月以上,且協議利率不低於票券金融公司新承作同天期之利率者,得免予列報逾期授信。但於免列報期…
  10. 行政銀行法 第110條 …契約之約定,由公司以特別準備金撥付之。前項特別準備金,由公司每年在信託財產收益項下依主管機關核定之標準提撥。信託投資公司經依規定十足撥補本金損失後,如有剩餘,作為公司之收益;如有不敷,應由公司以自有資金補足。
  11. 行政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專責人員及國內營業單位督導主管,每年應至少參加經第七條第一項專責主管同意之內部或外部訓練單位所辦十二小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訓練內容應至少包括新修正法令、洗錢及資恐風險趨勢及態樣。當年…
  12. 行政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7條 …。前項所稱一定條件,指符合下列情形者:一、原係短期放款者,以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十以上為原則,惟期限最長以五年為限。二、原係中長期放款者,其分期償還期限以原殘餘年限之二倍為限,惟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年。於原殘餘年限內,其分期…
  13.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四)客戶整體投資部位及總資產配置之風險控管機制,銀行須至少每年檢視高資產客戶之投資部位盈虧及資產配置狀況,並提醒客戶過度集中之投資部位。(五)確保專業及道德行事及防範利益衝突之政策。(六)數位金融服務之內部控制、安全控…
  14.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1條 …正時,亦同。發行機構內部稽核單位對營業、財務保管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他管理單位每年應至少辦理一次專案查核。內部稽核報告應交付監察人查閱,設有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者應一併交付,並於查核…
  15.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15條 …計應賠款總金額達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第一項各款特別準備金之每年新增提存數,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提列於權益項下之特別盈餘公積。
  16.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34條 …合計應賠款總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第一項各款特別準備金之每年新增提存數,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提列於權益項下之特別盈餘公積。
  17.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37條 …提與沖減方式及累積限額應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前項特別準備金之每年新增提存數,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提列於權益項下之特別盈餘公積。
  18. 行政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 第7條 …資之被投資保險相關事業名稱、投資金額及各年度投資損益情形,並每年更新一次。五、提供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其他資料或文件。
  19.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簽證精算人員每年應就下列事項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向主管機關提出簽證報告:一、保險費率之釐訂:簽證精算人員應就主管機關指定之險種,定期檢視商品費率。如其未具公平性、合理性或適足性時,應提出適當之修正費率或其他可行之處理措施…
  20.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8條 …本等級有未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所定資本適足之情形者,應每年進行複核作業。二、最近二年度資本等級均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所定資本適足之人身保險業,應每三年進行複核作業。三、最近二年度資本等級均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
  21.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賠款暨已報未付再保賠款及未報再保賠款。第一項各款特別準備金之每年新增提存數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提列於權益項下之特別盈餘公積。第一項各款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列於負債項下之特別…
  22.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第4條 …本會核定後辦理。三、除第六款及第七款之保險業外,各保險業應於每年五月十日前向安定基金申報其依上開基準資料核算各年度計提期間所適用之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等級及相關佐證資料,供安定基金審查。四、為確認保險業申報風險指標相關資料…
  23.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第5條 …基金,並自接獲安定基金通知函起至各該計提期間第三個月底前(即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書面方式向安定基金申請覆核,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
  24.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保險安定基金提撥率之通知及繳納方式:一、安定基金應於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通知各保險業各該年七月份至次年六月份應適用之提撥率等級之審查結果,各保險業應依通知適用之提撥率等級及第二條附件、第三條附件所列提撥金額計算公式,按月計…
  25. 行政住宅地震保險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 第10條 …準則第十七號規範計算已發生理賠負債後提存。三、特別準備金應於每年底就共保分入滿期純保費扣除已發生理賠,及損失組成部分上期與本期差額後,如有餘額,應全數提存;如有不足,得就特別準備金沖減。四、特別準備金累積提存總額超過一定…
  26.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第7條 …時沖銷保險服務費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明細子目。四、保險人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將上年底已受理未給付之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案件逐案預估給付金額及處理費用,函送特別補償基金。
  27.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 第9條 …編製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半年度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於每年八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第二款至第四款報表並應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於每年八月底前報送主管機關。保險人應編製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之年度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8. 行政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32條 …保險代理業務、檢核或其他相關業務之代理人應於執業證照有效期間每年平均參加在職教育訓練十六小時以上,且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每年平均參加法令課程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法令遵循人員應每年參加在職教育訓練十五小時以上。前二項在職教育…
  29. 行政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43條 …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應專設帳簿,記載業務收支,並於每年四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將各類業務、財務報表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彙報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構;其報表及其他指定事項之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但其會計…
  30. 行政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50條 …運活動符合法令規章規定。三、訂定法令遵循之評估內容與程序,及每年辦理至少一次自行評估,並對法令遵循自行檢核作業程序辦理查核,將查核結果簽報總經理。四、對公司人員施以適當合宜之法規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