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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衛星地球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四、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廠牌、型號、技術規格及數量。五、申請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天線直徑大於三公尺之固定衛星地球電臺者,應檢附電臺設置切結書。固定衛星地球電臺涉及建築物或設置處所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基地使用權等事項者,其設置者…
  2. 行政學校實習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電臺涉及建築物或設置處所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基地使用權等事項者,其設置者應依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電臺設置天線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營建相關法規;天線鐵塔之標誌及障礙燈應符合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規範…
  3. 行政學術試驗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第6條 …天線場型及頻帶寬度。四、工程主管資歷表。五、天線及鐵塔架設於建築物屋頂者,應檢具開業建築師或與建築物結構有關之土木技師、結構技師鑑定之建築物結構安全無顧慮證明書正本。但依相關建築法規不須請領雜項執照者,不在此限。前項各款…
  4. 行政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線增益之乘積。十五、共站:指相同或不同行動業務經營者於同一棟建築物設置基地臺。十六、共構:指相同或不同行動業務經營者以共用天線、基頻設備、射頻設備或鐵塔等方式設置基地臺。十七、空地型鐵塔式基地臺:指利用設置於空地且高度九…
  5. 行政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部、國防部、交通部會銜發布之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之規定。前項天線結構之高度超過地平面六十公尺者,應具有航空色標及標識燈具,並應與高壓電線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6. 行政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區分,應確保其水平方向正前方於下列距離內不得有高於天線之合法建築物:一、大於七點九四瓦特者:十五公尺。二、微型基地臺:八公尺。基地臺天線輸入端之射頻功率大於二瓦特者,其為室外電波涵蓋所設置之天線不得架設於室內。
  7. 行政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5-1條 …他因素之限制,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二、偏遠地區設置於建築物上之基地臺備用電源容量須達二小時以上。但備用電源之重量有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經出具相關專業技師鑑定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三、經主管機關指定為應具防救災功能…
  8.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48條 …固定通信業務或衛星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租用。但銜接電路在同一棟建築物時,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得標者或經營者之行動寬頻系統內之銜接機線設備之電路,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自行建設。前項經核准建設之電路如為自建有線光纖或銅纜…
  9.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2條 …b)或到戶。用戶迴路採用固定無線方式者,應至少建設至基地臺或建築物之用戶端接線箱。第一項申請人事業計畫書所定建設計畫規劃建設之固定無線方式用戶迴路超過二十萬門號者,其計入系統容量以二十萬門號計算之。第一項申請人應於其事業…
  10.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22-1條 …b)或到戶。用戶迴路採用固定無線方式者,應至少建設至基地臺或建築物之用戶端接線箱。經營二營業區域以上市內網路業務之申請人或經營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將交換機集中設置於單一營業區域或自行建設跨區域市內網路間之銜接電路。但…
  11.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34條 …,經營者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第一項第五款之責任分界點,依用戶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裝置規則第十五條之相關規定。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之功能應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一日起具備。
  12. 行政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40條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應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之規定辦理。
  13.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以下簡稱建築物電信設備)規費,包括建築物電信設備之設計圖說審查費、完工審驗費及證照費。
  14.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規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申請建物電信設備設計圖說審查、完工審驗及審定證明者,應依建築物電信設備規費收費基準表(如附表,以下簡稱收費基準表),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本會委託代收規費之金融機構繳交規費。前項審查費及審驗費於申請時收取;證照費於核發審…
  15.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設計圖說內容包括電纜窄頻、電纜寬頻及光纜之配置圖及昇位圖者,得一併申請審查,審驗機構僅得依收費基準表收取電纜窄頻審查費。但申請人將電纜窄頻、電纜寬頻或光纜之設計圖說分別申請審查時,審驗機構應依收費基準表分別…
  16.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建築物因電信設備變更設計,重新申請建築物電信設備之設計圖說審查時,其審查費應依收費基準表所定收費金額百分之八十收取。前項變更設計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建築物樓層數變更,致需變更設計電信設備者。二、建築物用途變更,致需變…
  17.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其空間規費收費標準 第6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審定證明遺失、毀損或證明內登載事項變更,申請補發或換發者,應依收費基準表繳交證照費。
  18. 行政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第41條 …固定通信業務或衛星固定通信業務經營者租用。但銜接電路在同一棟建築物時,經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得標者之無線寬頻接取系統網路內之銜接機線設備之電路,經本會核准後得自行建設。前項經核准建設之電路如為自建有線光纖或銅纜時,其建…
  19.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接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20.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9條 …接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二、乙級電信工程業:從事連接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
  21. 行政電信法 第32條 …關因設置管線基礎設施及終端設備之需要,得使用公、私有之土地、建築物。其屬公有之土地、建築物者,其管理機關(構)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因使用土地或建築物致發生實際損失者,應付與相當之補償。但應擇其對土地及建築物之管理機關、…
  22. 行政電信法 第33條 …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通信工程之需要,得有償使用私有建築物,設置無線電臺。但以不妨礙原有建築物安全為限。前項使用之建築物如為公寓大廈,應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其未設管理委員會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
  23. 行政電信法 第36條 …,除設有柵欄、圍牆者外,對於田園、宅地皆得通行。但因此致損害建築物或種植物時,應由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查明確實後付與相當之補償,如有不同意時,由地方政府協調處理。
  24. 行政電信法 第38條 建築物建造時,起造人應依規定設置屋內外電信設備,並預留裝置電信設備之電信室及其他空間。但經電信總局公告之建築物,不在此限。前項之電信設備,包括電信引進管、總配線箱、用戶端子板、電信管箱、電信線纜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需求須…
  25. 行政電信法 第38-1條 用戶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外之公眾電信固定通信網路設施,由提供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及維護。但社區型建築物內建築物間之管線設施,得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維護。依前條規定設置之電信設備,由建築物起造人或…
  26. 行政電信法 第43條 …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設備,應交由電信工程業者施工及維護。但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所有電信設備得由電器承裝業者施工及維護。前項設備經主管機關公告為簡易者,不在此限。電信工程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相關電信工…
  27.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7條 …照註記變更。變更電臺屬資料更正或變更之設置地點屬同門牌之不同建築物者,應敘明理由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申請人或管理者因實驗測試需要,短期遷移電臺至鄰近設置地點,且未超出核定之地理範圍者,應敘明理由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但期間最長…
  28. 行政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擾分析協調資料表(如附件五),及干擾分析評估資料。五、架設於建築物屋頂之地球電臺,其天線直徑大於三公尺者,應檢具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與建築物結構有關之專業工業技師鑑定之建築物結構安全無顧慮證明書正本。六、地球電臺工程主…
  29.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擾分析協調資料表(如附件三),及干擾分析評估資料。五、架設於建築物屋頂之地球電臺天線,其直徑大於三公尺者,應檢具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與建築物結構有關之專業工業技師鑑定之建築物結構安全無顧慮證明書正本。六、地球電臺工程主…
  30. 行政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放射性污染建築物:指建築物所使用之鋼鐵建材遭受放射性污染者。二、改善:指依據輻射防護原則或其他有效移除污染源之方法,以合理抑低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之輻射劑量,所採行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