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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 147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00條 …應採電弧熔接。二、熔接條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三、熔接場所之氣溫不得低於攝氏零度。但母材經事先預熱者不在此限。四、熔接部分應良好無疵,外表整齊、不得有含渣、多孔、過熔、低陷、重疊及其他缺陷,亦不應有熔接裂紋、根部缺…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20-1條 …圍及最低保險金額依學科場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相關規定辦理。第一項各款傷害保險,每一學員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傷害醫療保險,每一學員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十萬元。
- 行政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 第31條 …驗類別。二、測驗日期。三、測驗場地、水域應包含碼頭設施、候考場所需有遮蔭、適量座椅,及其管理機關同意使用文件。四、水域管理機關同意文件、地點位置圖及交通資訊。五、船舶相關證書或執照,且配置合格駕駛擔任助手。六、測驗水域浮…
- 行政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4條 …、於鉛、汞、鉻、砷、黃磷、氯氣、氰化氫、苯胺等有害物質散布之場所工作。二、從事游離輻射工作,其職業暴露之年劑量在規定值以上者。其標準依原子能法附屬法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認定之。三、於散布有害粉塵之場所工作。四、從事…
- 行政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6條 …、於鉛、汞、鉻、砷、黃磷、氯氣、氰化氫、苯胺等有害物質散布之場所工作。其標準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認定之。二、於水深超過十公尺之水中實施之潛水作業或從事其他異常氣壓作業。三、妊娠女性船員從事斷續性重物處理工作重量十二公斤以上…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6條 前條第四款貨櫃(物)控管規劃之內容,應包含設置適當之檢查場所及下列控管機制設施:一、電子資料自動比對驗證及傳輸系統:對於載運貨物入出自由港區之人員、車輛、貨櫃(物)及運送單證等資訊,能以電子資料自動比對驗證,並能將上述動…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9-1條 …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一、依據。二、目的。三、位置範圍。四、場所基本資料。五、儲放區管制。六、裝卸管理。七、儲放管理。八、定期回報機制。九、內部管控機制及危害預防說明。十、意外事故之應變措施。第一項及第二項計畫經審查通過…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5條 危險物品於儲放場所或專用碼頭裝卸時,應由從事危險物品作業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指派一名乙級以上專責人員,負責確認裝卸作業過程安全及異常狀況聯繫。前項專責人員得由該公民營事業機構協調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業者或其他業者協助指派。危…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51條 …定現場負責人,並受監修人員督導作必要之安全措施,每一燒焊熔切場所,應備妥下列消防器材之任何一種:一、液體或泡沫滅火器之容量,不得少於九公升。二、二氧化碳滅火器所含二氧化碳之量,不得少於五公斤。三、乾粉滅火器所含乾粉之量不…
- 行政商港法 第50條 …派員前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船舶理貨業之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場所為必要之查驗。業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查驗。前項查驗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者,受查驗者得拒絕之。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條 …散站經營業應具備之基本設備如下:一、貨櫃儲放場、貨物裝卸工作場所、停車場、進出道路及辦公室等。二、自備機具及車輛應符合下列最低基準。但本款機具得以相等能量及功能機具替代:(一)起重機:三十五噸以上一臺。(二)堆高機八臺。…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36條 …(一)食品與飲用水之供應。(二)用於儲存、處理食物及飲用水之場所與設備。(三)用於準備、供應餐食之廚房或其他有關設備。十二、訓練、指揮及考核航海實習生。十三、其他依國際公約、法規、雇用人規定應由大副負責及船長交辦之事項。…
- 行政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 第39條 …節考試開始前將書籍文件等非考試必須用品,放置於試場前方或指定場所。四、自行檢查試卷、座號、類別、科目及試題之類別、科目等有無錯誤,遇有不符,應即告知監場人員處理。五、在規定時間內繳交試卷及試題,屆時未繳者一律收繳。繳交時…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條 …、出口、轉運或轉口貨物集散與進出航空站管制區所需之通關、倉儲場所、設備及服務而受報酬之事業。十七、航空器失事:指自任何人為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至所有人離開該航空器時止,或自遙控無人機為飛航目的啟動推進系統準備移動時起…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29-1條 …運或解散、飛航管制、氣象測報、設計規範、安全作業、臨時性起降場所之申請、營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2-6條 …、未依核准之作業項目實施作業。二、無故在未經核准之臨時性起降場所起降。三、搭載未經核准之乘員。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39條 …七、危險品之類別、項目及品名。八、件數、重量或容積。九、裝載場所及其狀態。前項裝載一覽書,得以裝載圖代替之,詳細註明所載危險品之位置。危險品裝載一覽書或裝載圖,船舶所有人應在其陸上事務所保管一年。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47條 …裝載。三、甲板上室內裝載:指裝載於敞露之船艛、甲板室或類似之場所。四、艙口箱裝載:指裝載於艙口圍以無開口之鋼製圍壁,或雖有開口但有設備可使開口完全閉鎖,其底部具有不燃性之艙口閉鎖設備之艙口箱。五、甲板間裝載:指裝載於最上…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56條 為甲板間裝載時,其裝載場所艙壁上之開口,應有閉鎖之設備。裝載危險品後,應立即閉鎖,不得任意開啟。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58條 …第八類之危險品或具有易燃性、能發出爆炸性氣體之船艙內及其鄰近場所,不得施行前項工程。裝載第九類危險品之船舶或船艙,得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但施工前,應經該船船長確認不致引起爆炸或燃燒,施工時應派員持消防滅火器監視之。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0條 …物依下列規定:一、裝載爆炸物之儲存庫、船艙、甲板、艙口或其他場所之處理工程,應於裝載前完成。二、於裝載爆炸物之甲板、船艙等場所,處理貨物器具等時,應事先採取適當措施,使其不致因移動、傾倒、衝撞、摩擦等,而危及爆炸物。三、…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5條 …上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裝載於不妨礙船員為各項作業而通行之場所。二、危險品之周圍應保留適當餘地,以避免因船員之作業而發生危險。三、應與小艇及登艇場所、起居艙室及船艛,保持適當距離。四、裝載爆炸物之面積,應在可能裝載貨物…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9條 …載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裝載於不妨礙船員為各項作業而通行之場所。二、應與消防栓、測深管、空氣管、小艇及登艇場所,保持適當距離。三、客船之裝載場所,應與乘客艙室保持適當距離。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1條 …量之輕便泡沬滅火器或同等效力之消防設備。二、在裝卸易燃液體之場所附近,或裝載場所之通風筒附近,應禁止煙火,攜帶火柴、裸露之鐵具及其他容易發生火花之物品,及穿著釘有鐵釘之鞋類。禁止煙火之標示,應以紅字於顯明易見之地位標示之…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2條 …性物質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與起居艙室、儲存糧食或有機物品場所,保持適當之距離。二、應能便於監視。三、不得裝載於其他危險品或易燃貨物之上層及附近。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3條 …一、應使用墊子。二、應裝載於遇有急迫危險時,容易拋棄於船外之場所。三、應使不致洩漏至其他場所之管路系統內。四、應有隨時可沖水使腐蝕性物質迅速排出船外之準備。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4條 …得將重物裝載於其上層。三、應與起居艙室、儲存糧食或有機物品之場所,保持適當之距離。四、應能便於監視。五、裝載場所除經船長許可應禁止不必要人員進入。六、裝卸終了,應清掃毒性物質處理場所。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5條 …一、應使用墊子。二、應裝載於遇有急迫危險時,容易拋棄於船外之場所。三、應使不致洩漏至船內。四、應有隨時可沖水使毒性物質迅速排出船外之準備。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8條 …或熱氣之危險。五、不得裝載於燃料艙或其直上之甲板上。六、裝載場所及其附近應禁止吸菸或使用煙火。七、備足量之輕便滅火器或同等效力之消防設備。八、第七十條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事項。九、裝卸終了,應清掃裝載場所,並通風換氣。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0條 棉花之裝載方法,應依左列規定:一、裝載棉花之場所,應於裝載前予以清掃。二、於曾經裝載油性貨物之場所裝載棉花時,應先清除其油質。三、於油漆後之場所裝載棉花時,應俟油漆充分乾燥後,始得裝載。四、通至棉花裝載場所之甲板間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