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6 / 80 頁-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1條 建築物拆除石綿瓦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應依附件之管理方式辦理。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 第11條 …除外,其餘在指定清除地區以內者,由執行機關清除之:一、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二、與土地或建築物相連接之騎樓或人行道,由該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三、因特殊用途,使用道…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 第3條 …可直接判讀及方便攜帶之檢測儀器。四、管制室內空間:指公私場所建築物之室內空間,其全部或一部分經公告適用本法之樓地板面積總和,不包括露臺、陽(平)臺及法定騎樓面積。五、自動監測設施:指可自動採樣、分析與記錄空氣污染物濃度之…
- 行政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 第5條 …材料與技術,且不臆測缺失的樣貌或圖紋,並詳實記錄。四、附屬於建築物之繪畫、雕刻或裝飾性物件等古物,應以現地保存為原則,非必要不得採遷移保存作為。前項第二款之修復處理及第四款之遷移保存作為,應遵行事項如下:一、擬具修復計畫…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9條 …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寬度、建築物之形貌、高度、色彩及有關交通、景觀等事項,得依實際情況為必要規定及採取必要之獎勵措施。前二項規定於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準用之。中央主管機關於擬定經行政院核定…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42條 …專用區內,關於下列事項之申請,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一、建築物與其他工作物之新建、增建、改建、修繕、遷移、拆除或其他外形及色彩之變更。二、宅地之形成、土地之開墾、道路之整修、拓寬及其他土地形狀之變更。三、竹木採伐及土…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1條 出資贊助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考古遺址、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古物之修復、再利用或管理維護者,其捐贈或贊助款項,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及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列舉扣除或列…
- 行政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2條 …構承租,並出資修復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古蹟保存區內建築物、考古遺址、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者,得減免租金;其減免金額,以主管機關依其管理維護情形定期檢討核定,其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5條 …、建造執照中、整地、建築施工中或尚未取得使用執照),二案以上建築物規劃連結或規劃使用相同之公共設施系統,合計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者,該新申請案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二、尚未取得建造執照,毗連之開發基地於新案申請建造執照之日前…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9條 …達十座以上。(三)位於保安林地。(四)任一風機基座中心與最近建築物(指於風力發電開發計畫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時,領有使用執照或門牌號碼之他人建築物)邊界之直線距離五百公尺以下。但建築物屬抽水站或發電設備之電氣室等設…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或地上儲槽及與其相連接之輸送設備。(三)貯存容器:指於地上或建築物,未與輸送設備相連接並可移動之槽、罐、桶。二、地下儲槽:指槽體總體積百分之十以上在地面下之儲槽。但不包括緊急溢流或滿溢收集之備用儲槽。三、地上儲槽:指定著…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1條 …查且周圍未直接接觸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三、儲槽或輸送設備定著於建築物。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3條 …司概況、營運計畫、建廠計畫(含土地面積需求、土地配置與規劃、建築物規劃、興建進度表、建築法規檢討表、水電需求、污染防治計畫)、財務計畫等項目。前項建廠計畫應以一次建築完成為原則。但有正當理由,經管理局同意者,得分期完成建…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4條 園區事業租用園區土地自行興建之建築物,以供營業所需之廠房、辦公室、倉庫、實驗室、作為儲運、裝卸、包裝及修配等之工作場地及專供員工使用之設施為限。但有特殊事由,經管理局同意者,不在此限。園區事業於園區土地興建建築物,其土地…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5條 租用園區土地自行興建建築物之園區事業,應於收到管理局核配土地同意通知後一個月內,與管理局簽訂土地租賃契約起租土地。逾期未簽訂土地租賃契約起租土地者,管理局得撤銷核配。但有正當理由,經管理局同意延長期限者,不在此限。園區事…
- 行政科學園區土地租金及費用計收辦法 第10條 …繳付期間之差額仍應追收或退還。園區事業經由買賣或法院拍賣取得建築物所有權者,應與管理局簽訂土地租賃契約,並自地政機關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或取得法院核發之移轉證明書之日起,開始計付租地費用。租用土地如因地政機關辦竣地籍整理…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3條 …科學等價值,並與人類生活有關之下列資產:(一)場址、結構物、建築物、器物及人類遺骸,並包括其周遭之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二)船舶、航空器及其他載具,及該載具之相關組件或裝載物,並包括其周遭之考古脈絡及自然脈絡。(三)具有…
-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第15條 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之興辦機關(構)應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興辦機關(構)辦理公共藝術,應參照藝術創作者所提之建議,擬訂公共藝術管理維護計畫,定期勘察公共藝術狀…
-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第26條 …、表演場館,已辦妥財團法人登記,或由財團法人興辦,且其用地及建築物為該財團法人所有者,免徵土地稅及房屋稅。
- 行政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11條 …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關係人所有,並提出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為合法建築物之證明,或於基準日八個月前,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關係人已於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設有戶籍。二、為設置園區而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所有權人,且提出被價購或徵收之房屋為合…
-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條例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高抬轉讓價格,指出售價格超過與該建築物同類結構之新建價格,扣除該建築物按新建價格調整計算之折舊價額後之百分之十以上者。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4條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責其主管之重大公共工程及轄內公有建築物之公共藝術。二、中央部會應負責範圍跨越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之公有建築物及其主管之重大公共工程公共藝術,並應邀請公共藝術設置地之地方政府代表列席…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5條 …戶,統籌辦理公共藝術及相關文化藝術事務:一、具特殊事由之公有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二、辦理公共藝術經費未達該建築物或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前項第一款所稱特殊事由,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文化資產相關工程。二、工程或基地具…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6條 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主體符合公共藝術精神者,興辦機關(構)得將完成相關法定審查許可之工程圖樣、說明書、模型或立體電腦繪圖、公共藝術經費運用說明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送文化部審議會審議,並請工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17條 興辦機關(構)辦理逾新臺幣二百萬元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應於建築物或工程主體基本設計核定前,成立執行小組。但有特殊情事者,興辦機關(構)得報請審議機關同意後,展延成立。執行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九人,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一、…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20條 執行小組應依建築物或基地特性、預算規模等條件,選擇下列一種或數種之徵選方式,送審議會同意:一、公開徵選:以公告方式徵選公共藝術設置企劃,召開徵選會議,選出適當之企劃。二、邀請比件:經評估後列述理由,邀請三個以上藝術創作者…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27條 …關(構)應依本辦法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不得將該計畫納入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工程契約之項目及經費中。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33條 二案以上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興辦機關(構)得合併統籌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之基地不宜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且後續管理維護及產權問題無虞者,興辦機關(構)得另尋覓合適地點辦理。
-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37條 …應副知文化部。直轄市、縣(市)及特設主管建築機關,於審議公有建築物建築許可時,應通知該公有建築物所在地文化主管機關。
- 行政文化部獎勵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者辦法 第3條 …術、展演票券,提供不特定團體、個人觀賞。七、鼓勵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環境。八、保存維護、修復或推廣文化資產。九、推動文化創意之研發及人才培訓。十、捐贈政府機關、博物館或美術館等機構藝術品、文物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