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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 122 頁-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4條 …酬,對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本法所稱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經營證券投資顧問為業之機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一、證券投資…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條 …任,對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所簽訂投資顧問之委任契約。八、有價證券:指依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九、證券相關商品:指經主管機關核定准予交易之證券相…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條 …執行業務。前項事業、機構或人員對於受益人或客戶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就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或契約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1條 …顯文字註記,並於交付應募人或購買人之相關書面文件中載明。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七及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規定,於私募之受益憑證,準用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2條 …責任。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有價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七、證券投資信託之收益分配事項。八、受益憑證之買回事項。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十、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理或保管費…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或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種類、投資或交易範圍及其限制,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基金之投資或交易涉及證券相關商品以外之項目者,主管機關應先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其涉及貨幣市場者,應另會商中央銀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5條 …或隱匿之情事,對於善意相對人因而所受損害之賠償責任,準用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第一項公開說明書及第二項投資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6條 …國境內得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之種類、投資或交易範圍與其限制、申請或申報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第一項境外基金,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者,應經中央銀行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7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或交易,應依據其分析作成決定,交付執行時應作成紀錄,並按月提出檢討,其分析與決定應有合理基礎及根據。前項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方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訂定於內部控制制度,並確實執…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投資或交易之方式與為指示保管、處分、收付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所持有之資產,應以基金保管機構之基金專戶名義登記。但持有外國之有價…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9條 …行為:一、指示基金保管機構為放款或提供擔保。二、從事證券信用交易。三、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間為證券交易行為。四、投資於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與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五、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39條 …理或保管費用。五、重大變更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六、其他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6條 …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或交易之範圍及其限制,由主管機關定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者,應經中央銀行同意。證券投資信託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9條 …用職務上所獲知之資訊,為自己或客戶以外之人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二、運用委託投資資產買賣有價證券時,從事足以損害客戶權益之交易。三、與客戶為投資有價證券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但主管機關對績效報酬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2條 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按客戶別設帳,按日登載客戶資產交易情形、委託投資資產庫存數量及金額。客戶得要求查詢前項資料,受委託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不得拒絕。運用委託投資資產買賣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5條 …之業務,涉及信託業得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且將信託財產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前項一定條件,由主管機關會商信託業法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6條 …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占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額度之一定比率或金額者,應申請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前項期貨交易之比率或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8條 …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四、違反證券交易法或本法規定,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三年。五、違反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7條 …經理人與基金經理人,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決定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某種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時起,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不再持有該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83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接受客戶委任,對證券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時,應訂定書面證券投資顧問契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於前項情形,客戶得自收受書面契約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終止契約。前項契約終止之意思表示,於到達證…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11條 …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辦法有關投資、交易範圍、方式或限制之規定。三、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十六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投資、交易範圍或限制之規定。四、違反第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21條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證券交易法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一所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規定,及第十八條之二與第十八條之三規定,不再適用。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期貨交易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條 …容,應具有時效性。公開說明書刊印前,發生足以影響受益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均應一併揭露。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型期貨信託基金應標明「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文字。二、基本交易及投資方針。三、期貨信託基金型態。四、期貨信託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應註明「投資國外」。五、期貨信託基金以外幣計價者,應註明本基金計價之幣別。六、本次核准發行…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1條 …資產者,其信託監察人)及基金保證機構之職責。四、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五、風險因素。六、收益分配。七、申購受益憑證。八、買回受益憑證。九、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十、期貨信託基金之資訊揭露。十一、期貨信託基金運用狀況。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及標的。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應再列示投資固定收益商品及從事期貨交易之預估比率、所投資之固定收益商品評等等級及到期期限、商品及期貨交易契約之發行者、交易對象等。九、基本交易及投資方針、範圍簡述。十、銷售開始日。十一、銷售方式…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4條 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方針、範圍,包括從事期貨交易及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之類別及其占淨資產之比例、從事期貨交易之預計最大槓桿倍數。二、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之決策…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5條 風險因素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從事期貨交易之風險。二、從事期貨之交易契約過度集中於單一標的商品或金融工具之風險。三、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四、流動性風險。五、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六、投資地區政治、經濟、法規變動之風…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期貨信託基金運用狀況之事項:一、交易及投資情形:列示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個月月底期貨信託基金下列資料:(一)淨資產總額之組成項目、金額及比率。(附表二)(二)所從事期貨交易及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