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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 200 頁-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0條 …請設立菸酒製造業者,應填具申請書與生產及營運計畫表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並於取得設立許可之日起算二年內,檢附工廠登記等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於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產製及營業。申請菸酒製造業者設立…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1條 …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且以一處為限;其年產量並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事酒類之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依前項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許可執…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2條 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許可,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二、申請人或負責人經查獲有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二項、…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3條 …在地。五、工廠廠名及所在地。六、負責人姓名。七、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4條 …對於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或負責人,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菸酒製造業者對於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工廠廠名或前條第七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5條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之,並均廢止其設立許可:一、結束菸酒業務。二、工廠登記經撤銷或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查核其已無菸酒產製事實。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6條 …更者,不在此限。申請設立菸酒進口業者,應填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並於取得設立許可之日起算二年內,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執照,於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申請菸酒進口業者設立許可及核…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7條 申請菸酒進口業者設立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二、申請人或負責人經查獲有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8條 …營業項目。三、總機構所在地。四、負責人姓名。五、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19條 …進口業者對於菸酒營業項目或負責人,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菸酒進口業者對於業者名稱、總機構所在地或前條第五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有變更者…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0條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應註銷之,並均廢止其設立許可:一、結束菸酒業務。二、連續二年未經營菸酒進口業務。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1條 …業者之設立、申報事項之變更、解散或其他許可處理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2條 …者及進口業者經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者,其許可執照,由中央主管機關註銷之。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3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許可及核發、換發或補發執照,應收取審查費及證照費;並得對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按年收取許可費;其各項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菸酒製造業者及進口業者未繳交許可年費,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其…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4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酒品質之提升,得辦理品質認證。前項品質認證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6條 酒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酒盛裝容器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生標準。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27條 …裝、運送、貯存或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良好衛生標準。菸酒產製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設廠標準。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0條 …區或專櫃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1條 …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菸品容器及其外包裝之標示,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前二項標示規定,菸害防制法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及處罰。第一項第八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2條 …限。九、「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酒除依前項規定標示外,不得標示具醫療保健用語,亦不得使用類似文字、圖片暗示或明示有上述效果。進口酒不得另標示原標籤未標示事項。酒製造業者以其…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7條 …示或明示具醫療保健效果之標示、廣告或促銷。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8條 主管機關對於菸酒業者依本法規定相關事項,應派員抽查。必要時得要求業者提供帳簿、文據、菸品或酒品真偽鑑定報告或來源證明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並得取樣檢驗,受檢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但取樣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菸酒業者…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39條 衛生主管機關應抽查菸酒製造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紀錄;必要時,並得取樣檢驗及查扣紀錄,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但取樣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前項衛生抽查,必要時,衛生主管機關得會同主管機關為之。進口酒類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0條 主管機關對於涉嫌之私菸、私酒、劣菸或劣酒,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並得予以封存或扣留,經抽樣檢驗,其有繼續發酵或危害環境衛生之虞者,得為必要之處置;經查無違法事實者,應撤銷原處分。前項檢驗,主管機關得委託衛生主管機關或其他有關…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1條 主管機關或衛生主管機關查獲劣菸、劣酒時,主管機關應命製造、進口或販賣業者立即公告停止吸食或飲用,並予回收、銷毀。前項劣菸、劣酒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主管機關應公告停止吸食或飲用、公布製造、進口或販賣業者之名稱、總機構所在地…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2條 主管機關及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實施調查或取締時,得洽請警察或其他治安機關派員協助。調查或取締人員執行任務時,應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3條 …,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前項對檢舉人及查緝機關之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45條 …適用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第三項所稱之一定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1條 …體事業或出版事業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播放或刊播酒廣告者,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停止而屆期仍繼續播放或刊播廣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第一項違規情形屬警語標示不明顯且為第一次查獲者,得先限期改正。
- 行政菸酒管理法 第52條 …生標準。二、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為標示、廣告或促銷。三、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或衛生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執行之事項,為拒絕、規避或妨礙之行為。四、對主管機關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