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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第4條 …配置數量:1.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全管理辦法)所定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十倍以上之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扣除其室內儲槽場所及地下儲槽場所之數量,配置如下:(…
  2. 行政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 第4條 …隊或鄉(鎮、市、區)為單位,劃分救護區,由消防機關或消防分隊設置救護隊,辦理緊急救護業務。未設置救護隊者,由消防分隊辦理之。每一救護隊至少應設置救護車一輛及救護人員七名。救護區人口在七萬人以上,每滿一萬五千人,救護隊得增…
  3.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或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三條核准或認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應依申請核准或認可時提具之檢修方法及表格進行檢修。
  4.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11條 …明顯處所張貼禁止進入之告示。(二)整棟建築物之建築基地周圍,設置圍籬予以封閉,且於明顯處所張貼禁止進入之告示。(三)其他經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認定建築物已封閉之情形。管理權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
  5.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審核認可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第2條 …術、工法或設備,每件新臺幣九千四百元。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消防安全設備之審核認可,應繳納審查費,其金額如下:一、惰性氣體滅火設備、鹵化烴滅火設備、放水型自動撒水設備、吸氣式偵煙探測設備,每件…
  6. 行政消防法 第6條 本法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分類及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消防機關得依前項所定各類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第一項所定各類場所因用途、…
  7. 行政消防法 第7條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其測試、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前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得由現有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暫行為之;其期…
  8. 行政消防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所登錄機構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者,不得銷售、陳列或設置使用。前項所定認可,應依序實施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但因性質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得不依序實施。第一項所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實施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
  9. 行政消防法 第15條 …壓氣體之範圍及分類,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設置標準、儲存、處理及搬運之安全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處理或搬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10. 行政消防法 第15-5條 …專業機構實施定期檢查,作成紀錄,並至少保存五年;公告生效前已設置之儲槽,應自公告生效之日起五年內完成初次定期檢查。主管機關得派員查核。前二項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之儲槽檢查項目、方式、合格基準、定期檢查頻率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11. 行政消防法 第17條 …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
  12. 行政消防法 第18條 電信事業應視消防需要,設置主管機關報案電話設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主管機關為執行火警、災害搶救、人命救助或緊急救護任務,得向電信事業查詢或調取待救者通信紀錄及其…
  13. 行政消防法 第21-2條 …存場所之管理權人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應於該場所明顯位置,設置危害風險標示板;危害風險有變動時,並應即時更新。前項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板之等級、內容、顏色、大小及設置位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14. 行政消防法 第24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應依實際需要普遍設置救護隊;救護隊應配置救護車輛及救護人員,負責緊急救護業務。前項救護車輛、裝備、人力配置標準及緊急救護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15. 行政消防法 第35條 …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二、第六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三、第十…
  16. 行政消防法 第37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一、供營業使用之場所,處場所管理權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二、非供營業…
  17. 行政消防法 第39條 …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或其材料;或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銷售或設置未經認可或未附加認可標示之消防器具、器材或設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陳列經勸導改善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
  18. 行政消防法 第42條 …或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或設備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設置標準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依前二項規定處罰鍰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
  19. 行政消防法 第43-1條 …理權人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違反該項規定未於該場所明顯位置設置危害風險標示板,或危害風險有變動時未即時更新;或設置標示板違反同條第二項公告有關等級、內容、顏色、大小或設置位置之規定者,處管理權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五十…
  20.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以下簡稱協議會)之設置及運作。二、自衛消防編組應包括指揮中心及地區隊:(一)指揮中心應設指揮班、通報班及滅火班,並得視需要增編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等,其所需人員由協議會…
  21.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設置之消防栓,以採用地上雙口式為原則,消防栓規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當地自來水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負責保養及維護消防栓,並應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實施測試,以保持堪用狀態。
  22.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23.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及中央主管機關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印製之合格標示停止使用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24. 行政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 第5條 …管機關公告之國內外第三公證機構出具之試驗報告。八、施工安全或設置規範及維修保養手冊。九、文件為外文者,應附中文譯本或適當之摘譯本。前項第五款品質管理說明書,應包括下列文件:一、產品之設計管理及品質管理系統。二、零組件及庫…
  25. 行政專業爆竹煙火施放作業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第6-1條 …爆竹煙火,施放人員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子設備應避免受潮,設置前應測試功能正常。二、電子線路應具備絕緣效果,設置前應測試是否有斷線情形。三、設置電子線路時,應遠離其他通電或帶電物品。四、電子設備連接電子線路後,應採取預…
  26.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3條 …義如下:一、熱水器:指以液化石油氣或天然氣為燃料之熱水器,依設置方式區分如下:(一)屋內式熱水器:依供(排)氣方式分類如下:1.開放式熱水器:指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廢氣直接排放於屋內,並以自然換氣或機械換氣方式…
  27.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4條 …壁。三、有固定或防止掉落之措施。四、依使用燃氣種類、熱水器之設置方式及供(排)氣方式安裝,並記載於施工登錄卡。
  28.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7條 …分連接處及與熱水器連接處牢固裝接,廢氣不得有漏出之情形,且須設置支撐措施,其間隔在二公尺以下。(四)管內不得設置防火閘門。(五)不得與其他熱水器之排氣管共用。(六)其位置易於檢查維修,設於天花板內者,天花板可拆卸,且能對…
  29.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8條 …之同心││與可燃物距離│││管)│├──────┐│││││設置位置\\│││├─┬────────┼───────┼──────┤│室│無隔熱材施工│排氣管口徑一半│無距離限制。││內││以上。│但不得與可燃││開││…
  30. 行政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 第10條 連接熱水器及自來水管預留接頭之冷水管及熱水管,其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使用不銹鋼或具同等以上耐熱性及耐腐蝕性之材質。二、接頭確實連接,不得有洩漏情形。三、長度在一公尺以下,彎曲角度在九十度以下。四、冷水管裝設逆止閥。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