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4 / 96 頁- 行政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應於每月五日前,填具申報表(附表八),將上月份持股之變動情形通知該保險公司,並由該保險公司彙總後於每月十五日前向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網站傳輸申報並公告。…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子公司: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直接或間接被他公司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二)被他公司控制之公司。二、參股投資:指持有被投資者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且對…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款之業務往來:一、辦理大陸地區因繼承或遺贈而持有臺灣地區公司發行之股票之股務事宜。二、辦理大陸地區因繼承或遺贈而持有臺灣地區公司發行之股票之賣出事宜。三、辦理證券投資顧問或期貨顧問業務。四、辦理全權委託證券投資或全權委託…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24-8條 …其他金融機構合併、讓與或受讓全部或重要部分之資產或營業。二、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三、解散或停止營業。四、變更總經理。五、變更公司名稱。六、增資或減資。七、與轉投資之機構具實質控制與從屬關係。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4條 …董事會成員及其簡歷。三、持有大陸地區證券公司或陸資證券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名冊及其背景資料。四、登記地證券主管機關或相關機構所核發營業許可證照。五、公司章程。六、大陸地區證券公司或陸資證券公司董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5條 …持有大陸地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或陸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名冊及其背景資料。四、登記地證券主管機關或相關機構所核發營業許可證照。五、公司章程。六、大陸地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或陸資…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6條 …董事會成員及其簡歷。三、持有大陸地區期貨公司或陸資期貨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名冊及其背景資料。四、登記地期貨主管機關或相關機構所核發營業許可證照。五、公司章程。六、大陸地區期貨公司或陸資期貨公司董事…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7條 …構,其個別累計投資持有單一臺灣地區上市或上櫃證券、期貨機構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全部累計投資持有單一臺灣地區上市或上櫃證券、期貨機構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大陸地…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7條 …他機構或其海外分支機構持有該第三地區法人、團體、其他機構之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三十,或對該第三地區法人、團體、其他機構具有控制能力時,臺灣地區證券、期貨機構應備具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申…
- 行政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4條 櫃檯買賣之有價證券,以依證券交易法公開發行未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之股票及其他經本會指定之有價證券為限。
- 行政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5條 有價證券在櫃檯買賣,除政府發行之債券或其他經本會指定之有價證券,由本會依職權辦理外,其餘由發行人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或登錄。公司之股票或債券已在櫃檯買賣者,其發行新股或再…
- 行政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9條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認為有價證券合於櫃檯買賣者,應與其發行人訂立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契約,並報本會備查。
- 行政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之發行人,有違反證券交易法或依該法所發布之命令時,本會為保護公眾之利益,得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停止或終止該有價證券之買賣。
-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40條 …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曾任證券、金融機構之業務部門或上市證券發行公司財務、股務部門職務三年以上者。二、曾任證券、金融機構之業務部門或上市證券發行公司財務、股務部門職務五年以上者。三、具有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者。四、曾登記…
-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41條 …之特種考試及格者。三、曾任證券、金融機構之業務部門或上市證券發行公司財務、股務部門職務三年以上者。四、曾登記為證券商業務員,或已取得本會核發之證券商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者。五、經全國證券商公會委託證基會舉辦之證券商業務員測…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2條 證券發行人(以下簡稱發行人)應依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與發展及管理上之需要,釐訂其會計制度。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依發行人所營業務之性質,並因應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之需要及發行人與其各子公司會計政策之一致性,分別訂定…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3條 發行人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之,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經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4條 …況,或本會另有規定者外,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主要報表並應由發行人之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逐頁簽名或蓋章。當發行人追溯適用會計政策或追溯重編其財務報告之項目,或重分類其財務報告之項目時,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相關…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5條 財務報告之內容應公允表達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並不致誤導利害關係人之判斷與決策。財務報告有違反本準則或其他有關規定,經本會查核通知調整者,應予調整更正。調整金額達本會規定標準時,並應將更正後之財務報告重行…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6條 發行人有會計變動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會計政策變動:(一)會計政策係指企業編製及表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特定原則、基礎、慣例、規則及實務。(二)若發行人為能使財務報告提供交易、其他事項或情況對發行人財務狀況、財務績效或現…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7條 發行人應依第二章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並應依第四章規定編製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發行人若無子公司者,應依第二章規定編製個別財務報告,並於編製年度個別財務報告時依第二十三條規定編製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發…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9條 …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二)發行人應揭露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部分,及其用以決定該組成項目之政策。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一)指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0條 …二、應付短期票券:(一)為自貨幣市場獲取資金,而委託金融機構發行之短期票券,包括應付商業本票及銀行承兌匯票等。(二)應付短期票券應以有效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但未付息之短期應付短期票券若折現之影響不大,得以原始票面金額…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1條 …事項如下:一、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一)股本:1.股東對發行人所投入之資本。但不包括符合負債性質之特別股。2.股本之種類、每股面額、額定股數、已發行且付清股款之股數(含尚未經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股數)、期初與期…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2條 發行人應將某一期間認列之所有收益及費損項目表達於單一綜合損益表,其內容包含損益之組成部分及其他綜合損益之組成部分。前項認列於損益之收入及費用原則以功能別為分類基礎,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八號揭露性質別之額外資訊,包括折…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3條 …及分配予業主,以及未導致喪失控制之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發行人應於權益變動表或附註中,表達本期認列為分配予業主之股利金額及其相關之每股股利金額。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4條 現金流量表係提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評估發行人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以及發行人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流出,彙總說明企業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與揭露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七號規…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5條 …第十六號規定揭露,包括提供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用以評估該租賃對發行人財務狀況、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之影響及租賃活動之質性與量化相關資訊。二十五、員工福利相關資訊。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規定揭露,包括確定福利計畫對未來現金流…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7條 財務報告附註應分別揭露發行人及其各子公司本期有關下列事項之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交易事項亦須揭露: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一)資金貸與他人。(二)為他人背書保證。(三)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
-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8條 發行人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四號規定,充分揭露關係人交易資訊,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列示關係人名稱及關係。二、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發行人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判斷交易對象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