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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34條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或專業經驗人員,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業務及財務狀況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期限內報告營業狀況時,中華郵政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一…
  2. 行政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第11條 公路監理機關對於受委託辦理檢驗單位應作定期或臨時檢查。公路監理機關得依前項定期或臨時檢查之優劣調整其汽車定期檢驗每條檢驗線之車輛數。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汽車、機車申請牌照檢驗及定期檢驗單位,其汽車檢驗線之煞車試驗、前輪側滑試…
  3. 行政小船管理規則 第5條 小船未經檢查、丈量、註冊、發給執照,不得航行。
  4. 行政小船管理規則 第16條 …緊急應變措施,示範救生設備、救生衣使用方法。二、施行航前自主檢查,檢視船身及輪機各部是否正常、將設備及屬具準備妥善。三、於船艙明顯處公告應急部署表。載客小船駕駛應每個月指導助手演習救生救火一次。但航行內水之載客小船,應三…
  5.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7條 …國外輸入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後之第一次特別檢查起,應具備驗船機構核發之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適載文件(附表四),並經航政機關特別檢查合格。二、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後建造或自國外輸入者,自中華民國…
  6.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8條 化學液體船在完成任何檢查後,其設備之狀況應保持符合本規則之規定,在該檢查範圍內之結構、設備、佈置與材料,除依照原定規格予以更換者外不得變更。
  7.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3條 …個附有效關閉裝置之自動止回閥,該舷內閥在航行中可經常接近予以檢查。前項自動止回閥應採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之型式,並應考慮依第十八條規定殘存之沉下、俯仰及傾側狀況下,能完全有效防水泛入船內。
  8.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3條 …裝置於貨物裝載空間舷外側壁與船殼外板間之甲板下。但如保持有為檢查目的所需之空隙,並於受損時不致使貨物洩出者,該距離得予減小。二、主甲板下之液貨管路,如在供其使用之艙櫃內裝有可由露天甲板操作之停止閥,並假定管路受損時其貨物…
  9.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6條 …與管口蓋板。(三)管路應採全滲透對接焊接並應全部經放射線照像檢查,管路上之凸緣接頭應限用於貨物區域內及岸上接頭部分。(四)第一目之接頭應具有防噴濺罩與足夠容量之收集盤及處理漏洩之措施。(五)管路之漏洩應能自行洩入貨物區域…
  10.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43條 …之外部。三、媒體再導入船舶其他用途或機艙空間循環前,業經取樣檢查並無有毒化學品存在。該取樣設備應位於貨物區域內,並能偵測有毒化學品之存在。
  11.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五)通氣管路應裝有經認可之風雨罩以防阻塞,該罩應易於接近以便檢查與清潔。二、二硫化碳(一)應有設施以在裝卸載及運送中保持貨艙櫃內之水封。並在運送中於液面上之空間保持惰氣封墊。(二)所有開口應設於甲板以上之艙櫃頂部。(三)…
  12.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5條 小船之檢查,分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檢查時效屆滿,非重經檢查合格,不得航行;時效未屆滿經依規定申請檢查而不合格者,亦同。航政機關受理前項申請案件,除建造中特別檢查外,應於三個月內完成。但有不可抗力因素,或可歸責於…
  13.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6條 小船特別檢查,分建造中特別檢查及現成船特別檢查二種。建造中特別檢查,於新船建造中施行之。現成船特別檢查,於自國外輸入、船身經修改或換裝推進機器、變更使用目的或型式、特別檢查有效期限屆滿時施行之。小船經特別檢查合格後,航政…
  14.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7條 小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行臨時檢查:一、遭遇海難。二、船身、機器或設備有影響船舶航行、人命安全或環境污染之虞。三、適航性發生疑義。小船經臨時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於小船執照註明。
  15.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8條 小船施行檢查或丈量時,小船所有人應指派人員在場隨時接受檢查員之諮詢,並於必要時協同工作。
  16.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9條 小船所有人申請檢查、丈量,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一),向航政機關申請。
  17.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0條 新建造之小船及變更設計之小船,申請特別檢查時,應將其設計說明書及設計圖一併送請航政機關核定後,始得動工。載客動力小船之設計圖應經合格造船技師簽證,始得辦理。
  18.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2條 小船所有人申請特別檢查或定期檢查時,應使受檢查之小船,預為下列之準備:一、入塢、上架、上坡或吊岸。但下列除復航外之小船申請定期檢查,且於前次檢查已施行入塢、上架、上坡或吊岸者,不在此限:(一)航行內水之載客小船。(二)總…
  19.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3條 小船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得於必要時抽查之,遇有發覺其設備與小船執照所載不符時,應通知補充或改正,在未補充或改正前,其情節重大足以危及人命安全者,應依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不得航行。
  20.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4條 建造中特別檢查之小船,航政機關應先審核各種設計說明書及設計圖,並依下列規定施行檢查:一、船身檢查:(一)安放龍骨、艏艉柱材、底板肋骨及其他結構材時,所用各種材料及尺寸應與設計圖說相符,各部分連接及固著方法,應予堅固。(二…
  21.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5條 現成船特別檢查,依下列規定施行之:一、船身檢查。(一)船殼及各肋骨組、樑柱等部分質料應經測試,應無損傷腐蝕。(二)船殼的水密情況良好,結構應堅固,舵之裝置必須正常。(三)須換修部分,其換修必須正常。(四)試航時各種裝置及…
  22.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6條 小船定期檢查項目及施行方式,依前條規定辦理。但航政機關得按照前次定期檢查所得狀況,就船身機器及設備情形,免除其部分之檢查。
  23.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7條 小船臨時檢查,應就其申請檢查部分施行之。
  24.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7-1條 小船復航前申請檢查種類如下:一、申請復航時間未逾航行期限者,其所有人應申請臨時檢查。二、申請復航時間逾航行期限者,其所有人應申請定期檢查。但該船特別檢查有效期間屆滿者,其所有人應申請特別檢查。
  25.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18條 小船檢查時,應同時檢查其設備。各項設備應良好合用。
  26.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24條 …可之驗船機構之規範或同等之標準。機器之裝置應能易於確實操作、檢查及維護保養,並不致危及船舶與其人員之安全。四、機艙空間之設計應使能安全自由通達任何時刻需要照顧之機械、設備與艙櫃之所有部分。並應具有防滑表面之台甲板及踏格,…
  27.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26條 …燃油櫃應以鋼板或其他航政機關同意之材料製作。其構造應具有易於檢查、清潔及確認燃油容量之特性。每一燃油櫃下應備有油盤。容量大於二十五公升之燃油櫃其板厚依所使用之材料不得小於下列之規定。(一)玻璃纖維強化塑膠:六點零毫米。(…
  28.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29條 小船機器定期檢查應按下列之規定檢查。但航政機關得按實際狀況及目的,作性能試驗或運轉測試後,必要時得減少其檢查項目:一、小船之主機及副機應作外觀及試車或試航檢查,確認其運轉情況有無異常,發現異常,經檢查人員認為必要時,得就…
  29.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32條 …力機械及電力器具其裝置場所應符合下列之規定:一、應易於操作及檢查。二、安裝場所應能防護由於水、油及水等之滴落、飛濺或淹浸而造成影裝正常功能之損害。三、應具防止外物損害及高溫之防護設施。四、應遠離易燃性物品。五、應具有良好…
  30. 行政小船檢查丈量規則 第40條 電機設備之定期檢查應按下列規定檢查:一、電力機械及電力器具應作運轉試驗以確認其具有正常工作狀況。二、電力機械、電力器具及電路均應作絕緣電阻測量,其數值應符合第三十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