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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商品標示法 第16條 …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前項情形,其情節重大或該商品對身體或健康具有立即危害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處罰,並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時,得令其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下或歇業。
  2. 行政商品標示法 第17條 …依第十二條規定公告之應行標示事項或標示方法。前項情形,其情節重大或該商品對身體或健康具有立即危害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處罰,並令其限期改正。
  3. 行政商品標示法 第18條 …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前項情形,其情節重大或該商品對身體或健康具有立即危害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予處罰,並令其立即停止販賣或陳列。
  4.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42條 …理由拒絕提供或屆期仍未提供。四、驗證登錄之商品因瑕疵造成人員重大傷害或危害公共安全。五、未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使用商品驗證登錄證書,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完成。六、登錄之生產廠場不符合製造階段之符合性評鑑程序。七、…
  5. 行政商品檢驗法 第61條 …之報驗義務人,違反本法之規定致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有重大損害之虞者,處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上七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6. 行政公司法 第11條 公司之經營,有顯著困難或重大損害時,法院得據股東之聲請,於徵詢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意見,並通知公司提出答辯後,裁定解散。前項聲請,在股份有限公司,應有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提出之…
  7. 行政公司法 第22-1條 …按次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前項情形,應於第一項之資訊平臺依次註記裁處情形。
  8. 行政公司法 第65條 …股。但應於六個月前,以書面向公司聲明。股東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時,不問公司定有存續期限與否,均得隨時退股。
  9. 行政公司法 第95條 …怠忽而致公司發生損害時,應對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任;其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並應對第三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10. 行政公司法 第99條 …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
  11. 行政公司法 第124條 有限責任股東遇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時,得經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之同意退股,或聲請法院准其退股。
  12. 行政公司法 第154條 …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
  13. 行政公司法 第185條 …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三、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對公司營運有重大影響。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前二項出席股東股…
  14. 行政公司法 第189-1條 法院對於前條撤銷決議之訴,認為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其請求。
  15. 行政公司法 第200條 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股東會未為決議將其解任時,得由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於股東會後三十日內,訴請法院裁判之。
  16. 行政公司法 第218-1條 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向監察人報告。
  17. 行政公司法 第356-13條 …關得依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責令限期改正並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命令解散之。
  18. 行政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7條 …:未建立管理制度及檢測技術能力或已建立而未依作業規定執行,有重大缺失,易導致檢測作業失敗或顯著降低效果之缺點。二、次要缺點:已建立管理制度及檢測技術能力,並依所建立之作業規定執行,但無導致使檢測作業失敗或屬偶發之缺點者。
  19. 行政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第20條 …納,屆期未繳納。九、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經標準檢驗局認定情節重大。指定試驗室依前項第一款申請廢止認可時,已發生第二款至第九款情事之一或有發生之虞者,標準檢驗局得不受理其申請。試驗室經廢止認可者,於三年內不得以相同或類似試…
  20. 行政網際網路零售業及網際網路零售服務平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作業辦法 第8條 …查詢管道。三、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之矯正及預防機制。四、發生重大事故時,應自發現事故時起算七十二小時內,依附表格式,以電子郵件方式通報總機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副知本部,並應視案情發展適時通報處理情形,以及將…
  21.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5條 …合作業,未使組合後或混合後之貨品與被組合或混合貨品之特性造成重大差異。四、簡單之切割或簡易之接合、裝配或組裝等加工作業。五、檢測、簡單之乾燥、稀釋或濃縮作業而未改變其性質。
  22. 行政貨品輸出管理辦法 第17條 …合作業,未使組合後或混合後之貨品與被組合或混合貨品之特性造成重大差異者。前項標示臺灣加工或加工之工序字樣之外貨復出口時,應同時以顯著及牢固方式標示原產地。
  23. 行政水災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6條 因重大災害重建需要,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得縮短登記機關辦理受災地區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補給公告之期間為七日,不受土地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及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24. 行政水災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7條 不動產權利登記名義人因重大災害死亡,其繼承人辦理不動產權利繼承登記時,得免檢附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依前項規定辦理繼承登記者,於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但申請政府災區優惠貸款而設定抵押權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
  25.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者。三、轉讓他人使用或未依許可內容或範圍使用者。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管理不當,致他人於其使用範圍有違反許可使用者。五、經許可使用後,申請資格喪失者。六、使用不當致影響水庫營運或安全,經勸導或取締無效者。七、為蓄水範圍設施…
  26.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2條 …。但商業自一百零七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除對被投資公司具控制、重大影響或合資權益者,其長期股權投資應採權益法評價外,得自願比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條、第九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27.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15條 …之應收票據,應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收票據分別列示。(四)金額重大之應收關係人票據,應單獨列示。(五)已提供擔保者,應予揭露。(六)業已確定無法收回者,應予轉銷。(七)資產負債表日應評估應收票據無法收回之金額,提列適當之備…
  28.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16條 …。五、避險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指持有具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能力之權益工具投資。長期性之投資有提供作質,或受有約束、限制等情事者,應予揭露。
  29.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25條 …(一)因營業而發生與非因營業而發生者,應分別列示。(二)金額重大之應付關係人票據,應單獨列示。(三)已提供擔保品者,應揭露擔保品名稱及帳面金額。(四)存出保證用之票據,於保證之責任終止時可收回註銷者,得不列為流動負債,但…
  30. 行政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44條 …租賃、廢棄、閒置、出售、質押、轉讓或長期出租。四、生產能量之重大變動。五、產銷政策之重大變動。六、對其他事業之主要投資。七、重大災害損失。八、重要訴訟案件之進行或終結。九、重要契約之簽訂、完成、撤銷或失效。十、組織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