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1 / 200 頁- 行政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 第10條 建築物申請變更使用時,其違建部分依違章建築處理相關規定,得另行處理。
-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1條 …裝修技術士資格或機械、電機、電子工程技師證書資格。前項文件有變更者,應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4條 …資料卡。三、檢查員訓練結業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前項文件有變更者,應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一項第三款檢查員訓練結業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於有效期限屆滿前未依規定申請核發檢查員證者,應重新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訓…
- 行政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第18條 …照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二、專業技術人員資料卡。前項文件有變更者,應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3條 …定或登錄、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之劃定、編定或變更,致其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本辦法申請移轉至其他地區建築使用。本辦法所稱基準容積,指以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區域計畫或其相關法規…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4條 …基地),其可移出容積依下列規定計算:一、未經依法劃定、編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者,以其基準容積為準。二、經依法劃定、編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者,以其劃定、編定或變更前之基準…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三十日,並通知當地相關公共工程主管機關及管線事業機關(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前項共同管道系統,得依實際情況分段公告之,並應以文字或圖表表明下列事項:一、行政區域及規劃地區範圍。二、共同管道位置、名稱及種類。三、規劃目…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4條 …道系統通盤檢討時應考量下列因素:一、配合都市發展或都市計畫之變更。二、配合交通設施之新建或道路系統之更新。三、配合共同管道系統網路之建立。四、管線事業機關(構)之建議。五、其他與共同管道系統有關之公共建設。
- 行政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 第7條 申請人就重要濕地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具變更或廢止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轉送中央主管機關建議變更或廢止重要濕地:一、具有本法第九條所定情事。二、應配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辦理異地補償。三、為避免…
- 行政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 第8條 重要濕地之變更或廢止,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評估:一、申請案由之必要性及替代方案。二、重要濕地之變更或廢止對本法第八條各款所列事項之一與重要物種、重要科學研究、文化資產或生態及環境價值及其應優先保護區域之影響。三、重要濕地變更…
- 行政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進行重要濕地評定、變更或廢止之審議,應將第五條第二項現場勘查紀錄、前條說明會紀錄,併同本法第十條第一項人民或團體之書面具體意見送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參考。
-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8條 …直轄市及縣(市)共同管道系統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變更或廢止時,亦同。前項共同管道系統,跨越二個以上行政轄區者,由有關主管機關協議辦理,協議不成,報請其上級主管機關協調決定之。共同管道系統經公告後,每三至五年應…
-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時,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 行政住宅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業計畫得以單一案件或彙整數案件方式辦理。第一項興辦事業計畫之變更或廢止,其辦理程序依前三項規定。
-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1條 …貸款者,原申請人應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人變更;申請人變更後仍應符合本辦法之規定。三、核定戶以配偶全部持有之住宅為抵押擔保品者,應檢具配偶間約定為共同財產之證明文件及住宅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向承貸金融機構…
-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4條 …關應以書面通知配偶及直系親屬,於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申請辦理變更申請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變更者之條件予以審查。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或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核定函者,於接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簡易修…
-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15條 …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死亡,其配偶及直系親屬未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變更,且取得核發證明。八、未於撥款之日起六個月內檢送修繕前後之照片予承貸金融機構備查。九、接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非全部作自住使用。十、於接受第十六條所定…
- 行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第2條 …築物,申請人出具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作前項第一款用途使用及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申請人得檢附相關文件證明居住範圍全部僅供居住使用,經直轄市、縣(市)主…
- 行政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11條 …廣告及樹立廣告未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不得擅自變更;其有變更時,應重新申請審查許可。
-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16條 …之。應歸併之自來水事業所登記之水權,應依水利法規定辦理移轉或變更登記。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5條 …關應以書面通知配偶及直系親屬,於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申請辦理變更申請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申請變更者之條件予以審查。取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於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前或後死亡,原受理直轄市…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1條 …貸款者,原申請人應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人變更;申請人變更後仍應符合本辦法之規定。三、核定戶以配偶全部持有之住宅為抵押擔保品者,應檢具配偶間約定為共同財產之證明文件及住宅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向承貸金融機構…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3條 …。七、受補貼者死亡,其配偶及直系親屬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變更,且取得核發證明。八、接受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非全部作自住使用。九、於接受第七條所定查核時,無正當理由未依限檢附資料送查,或檢附資料有虛偽或不實…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18條 …地之建物,申請人出具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作第一目用途使用及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二、不得為違法出租者。三、同一住宅僅核發一戶租金補貼。但承租人間不具直…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2條 …安置教養機構,未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變更受租金補貼者及續撥租金補貼。十、出境滿二年未入境經戶政機關辦理遷出登記。停止租金補貼後,溢領租金補貼者,應按該月之日數比例返還其溢領金額。溢領租金補貼返還期…
-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得依職權變更公聽會之時間或地點。但以有正當理由為限。主管機關為前項之變更,應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及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5條 …後二年內,檢具申請書、使用執照影本、核定之竣工工程圖樣、辦理變更設計相關書圖文件、工程勘驗紀錄資料及其他相關書圖文件,送請原評估機構查核確認。涉及容積獎勵者,亦同。變更設計內容無涉及性能評估並經檢具說明書者,免附辦理變更…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7條 …性能類別、評估項目、等級、條件及建議改善事項。十、適用範圍、變更申請及廢止條件。十一、注意事項。十二、其他相關之補充數據、圖表、資料及文件。既有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除第一項第三款之申請人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者,應記載其名…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0條 …評估通知書及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之記載內容、核發、使用、失效、變更或補發及處理程序。六、評估人員之教育訓練及評鑑。七、評估作業時程之管制方式。八、可提供申請人諮詢之服務方式。九、可提供之會議場所等硬體設備。十、可提供之資訊…
- 行政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第15條 評估機構變更地址、名稱、代表人、評估人員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人員,應於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