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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9條 …人之任一方得於收受鑑定報告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鑑定機關申請更正。
  2. 行政糾紛度量衡器鑑定辦法 第10條 非屬公用事業單位與用戶間因度量衡器準確度之糾紛申請鑑定,雙方當事人之任一方應填具申請書,連同鑑定費、糾紛度量衡器及其所有權人同意書,向鑑定機關辦理;其鑑定測試程序準用前三條規定。
  3.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3條 自行檢定申請人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領有度量衡製造或輸入業許可執照。二、生產廠場應取得度量衡專責機關認可之品質管理驗證機構核發之品質管理系統驗證證書;其認可登錄範圍,應包含申請自行檢定度量衡器之生產,若檢定範圍含重新檢…
  4.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4條 申請人申請自行檢定,應填具申請書,連同許可費及證照費,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一、度量衡製造或輸入業許可執照影本。二、生產廠場品質管理系統驗證證書影本。三、測試實驗室認證證書影本。四、檢定設備一覽表影本。五…
  5.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申請人於不同地址分設測試實驗室執行檢定者,應就各該測試實驗室分別申請。
  6.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6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受理自行檢定申請後,經審查不符者,得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駁回其申請,並退還其證照費。前項申請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審查符合者,發給度量衡業自行檢定許可證書。前項許可證書應記載許可自行檢定度量衡器之種類、範圍…
  7.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7條 …為三年,自發照日起算;有效期間屆滿之日前三個月至屆滿日前,原申請人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許可費及證照費,並檢附第四條各款文件,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延展,經審查符合者,換發許可證書。前項換發許可證書之有效期間,自原許可證書屆滿…
  8.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0條 …撤銷、廢止自行檢定許可或自行檢定許可證書有效期間屆滿,未重新申請換發許可證書之度量衡業,其至許可失效日或有效期間屆滿日,仍未使用完畢之合格印證,應於一個月內,報請度量衡專責機關派員會同清點銷毀;屆期未報請會同銷毀者,由該…
  9.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3條 …衡業,其遷移地址、變更公司或商號之名稱、負責人或組織,應填具申請書,連同證照費、許可證書正本及有關證明文件影本,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換發自行檢定許可證書。經許可自行檢定之度量衡業,其生產廠場變更或遷移地址、測試實驗室遷移…
  10.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8條 …報請備查。六、未依第十三條第四項第一款規定於期限內提出變更之申請。七、未依第十三條第四項第二款規定於期限內提出變更之申請。八、依第十四條規定抽測不合格。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七款或第八款情事之一者,應停止其自行檢定;非…
  11.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19條 …下列情事之一者,度量衡專責機關應廢止其自行檢定許可:一、主動申請廢止自行檢定許可。二、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達二次。三、檢定紀錄或月報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四、未依規定繳納檢定費,經通知限期繳納…
  12.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20條 …告註銷。前項度量衡業經撤銷或廢止自行檢定許可者,於一年內不得申請自行檢定許可。但經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因不可歸責於度量衡業者之事由而廢止許可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度量衡業自行檢定管理辦法 第21條 自行檢定許可證書遺失或毀損者,得填具申請書,連同證照費,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14. 行政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8條 …寄送之郵資,得由監視員檢具相關單據向專責機關或其所屬轄區分局申請匯還。
  15.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3條 …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及其所屬分局(以下簡稱檢驗機關)申請免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報驗義務人得不經前項申請,逕依標準檢驗局公告指定免驗通關代碼,於進口報單輸入許可證號碼欄,自行填報免驗通關代碼,經單證比對符合後,…
  16.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4條 報驗義務人申請免驗,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於商品輸入或運出廠場前,向檢驗機關辦理:一、進口報單相關文件。二、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影本;委任他人代理者,應檢附委任書及代理…
  17.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5條 …一千元以下,或超過美金一千元且數量未逾五件者。同時向檢驗機關申請同一進口日多張進口報單之同規格型式商品或同一貨品分類號列者,其金額及數量應合併計算。輸入供藥物臨床試驗用器材及型式試驗用商品者,其金額數量不受第一項限制。
  18.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7條 …定,因檢驗標準、設備、場地或其他特殊情形者,報驗義務人得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專案同意:一、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影本;委任他人代理者,應檢附委任書及代理人…
  19.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8條 …限:一、供藥物臨床試驗用器材。二、供型式試驗用商品。三、同時申請同一進口日多張進口報單之同規格型式商品。四、供非銷售自用品、商業樣品或展覽品於六個月內有分批輸入之需,於第一次輸入前經標準檢驗局專案同意。五、供研發測試用商…
  20.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10條 …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報驗義務人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標準檢驗局申請免驗通關證號,不受本辦法免驗金額、數量、次數或核銷規定限制:一、輸入經標準檢驗局指定特定之非銷售商業樣品、展覽品、研發測試用物品或供加工、組裝後輸出或原件再…
  21.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11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准予免驗及依本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申請專案同意外,不准予免驗:一、鋼索。二、吊鉤及鉤環。三、額定功率在三十千伏安(30kVA)以上之大型電腦。四、功率超過一毫瓦(1mW)或超過雷射產品安全等級二…
  22.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13條 …替之。報驗義務人無法於第一項期間核銷者,應先向原同意免驗機關申請延展,其延展期間以六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再延展一次。檢驗機關得視需要派員臨場查核。報驗義務人逾前項期限仍未完成核銷者,應依原同意免驗機關通知辦理檢驗、退運或…
  23.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16條 …經准予免驗之商品,因特殊原因擬變更用途時,應向原同意免驗機關申請變更用途。屬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或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准予免驗之商品,除金額、數量符合第五條且六個月內未重複免驗輸入同型式或同號列非銷售自用品…
  24. 行政商品免驗辦法 第18條 …反第十五條標示規定。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提出變更用途申請。以詐偽方法取得商品免驗核准者,原同意免驗機關應撤銷之。
  25. 行政商品義務監視員遴聘及違規舉發程序管理辦法 第8條 …驗機關同意。前項寄送之郵資,得由監視員檢具相關單據向檢驗機關申請匯還。
  26.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5條 申請成為驗證機構者(以下簡稱驗證機構申請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一、我國之行政機關(構)、公立或立案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公益法人。二、已建立符合國際標準所規範之產品驗證制度並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認證基金會)相…
  27.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6條 驗證機構申請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一、每一商品驗證項目應置一名以上之專業且專職之驗證人員;驗證人員應為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具備驗證商品專業技術知識及能力,並應瞭解相關…
  28.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7條 具備前二條資格及條件之驗證機構申請人,得檢附下列文件,向標準檢驗局辦理:一、擬申請之商品驗證類別及項目。二、符合第五條資格之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三、驗證人員名單及適任之商品驗證項目。四、組織架構圖及功能說明表。五、機構布…
  29.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8條 前條驗證機構申請人經書面審查符合者,由標準檢驗局執行實地查核。驗證機構申請人經書面審查及實地查核符合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者,標準檢驗局發給符合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及於一定期間申請簽訂商品驗證業務委託契約之通知後,得擇優議價…
  30.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9條 前條審核結果不符合者,驗證機構申請人得於接到通知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申請複審;複審仍不符合者,於接到通知之次日起三個月後,始得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