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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11條 …軍部隊,沿管制路線行進時,其指揮官仍須實施部隊管制。但不得與地區之管制措施抵觸。交通管制站(哨)於管制路線上,發現障礙時,應即協調公路調節站及有關單位迅速予以排除。
  2.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14條 …之部隊、憲兵、警察機關及民防團隊,應兼負交通管制勤務,並接受地區聯合運輸指揮處之指揮督導。
  3. 行政列管軍品技術文書圖表輸出管理辦法 第11條 …准內容輸出。二、擅自變更進口人或最終使用者,或轉往第三國家、地區。三、其他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法令所定之輸出規定。
  4.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條 …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施行前之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及其所屬機構依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人員遴用暫行辦法進用轉調該公司,選擇適用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規定之人員。二、屬本部印刷廠人員,且為副廠長(含)以下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之人員。
  5.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6條 …設施支援軍事通信之管制區,依各作戰區指揮部及防衛指揮部所轄之地區劃分之。各作戰區指揮部及防衛指揮部為該管制區之管制單位,並得劃分管制分區,指定適當之軍事機關(部隊)為管制分區單位。前項管制區及管制分區之劃分,如附表。
  6.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2條 …機關(構)對其重要通信設施,應預為完成防護搶修等整備措施。各地區警察、民防等機關,對轄區內之重要通信設施,應協助支援維護。
  7.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3條 公、民營機關(構)之重要通信設施,遭致重大損壞時,得向地區之管制單位申請支援,協同搶修。但應急戰備階段或災害支援之管制期間,須接受地區管制單位及管制分區單位之作業管制,依軍事需要,協調搶修之優先順序。
  8.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6條 …資聯合管制中心,並實施通信動員整備戰備檢查。二、管制單位對本地區各公、民營機關(構)之通信設施,應局部(全面)管制與運用。以傳遞軍事通信為主,並兼顧全面動員業務之通信及重要政務之通信,對普通民用之通信,得在無礙軍事通信原…
  9.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8條 …災害支援期間,國防部視需要,得成立通資聯合管制作業室,各災害地區負有管制任務之管制單位或管制分區單位,得成立通資聯合管制中心,以統合管制運用及協調通信支援事宜,全力配合執行災害搶救與通信復原工作。
  10.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2條 為達成災害支援之目的,各地區海巡、警訊、鐵路、公路之總機及公、民營機關(構)之鏈路節點,得依需要與國防部之軍用總機、鏈路節點,設置連絡線及備援徑路,其佈設之原則如下:一、警訊、鐵路、公路之總機與公、民營機關(構)之交換機…
  11.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公墓及其附設忠靈殿、空軍軍人公墓及其附設忠靈塔(室)及國軍各地區忠靈塔。二、亡故官兵:指因病或意外死亡之現役及退伍除役官兵。三、遺族:指亡故官兵或其配偶之法定繼承人。亡故官兵無遺族者,由遺產管理人代行本辦法所定遺族相關事…
  12.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負責國軍示範公墓及其附設忠靈殿、國軍各地區忠靈塔之管理、維護、祭典、安葬(厝)申請等事宜之策訂及執行,並辦理空軍公墓及其附設忠靈塔(室)之管理及維護。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負責空軍軍人公墓及其附設忠…
  13.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服役滿十年以上或曾獲頒獎章者,得申請將骨灰安(遷)厝於國軍各地區忠靈塔。空軍亡故官兵有前二項所定資格者,得選擇申請將骨灰安(遷)厝於空軍軍人公墓附設忠靈塔(室)。
  14.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構)受理:一、安葬(厝)於國軍示範公墓及其附設忠靈殿、國軍各地區忠靈塔: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二、安厝於空軍軍人公墓附設忠靈塔(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安葬(厝)之申請,由下列人員或機關(單位)向前項所定軍事機…
  15.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8條 …。已安葬(厝)於他處之遺骸或骨灰,得依遺族意願申請遷入國軍各地區忠靈塔安厝。已安葬(厝)於國軍葬厝設施之遺骸或骨灰,得依遺族意願申請遷厝至國軍各地區忠靈塔,但以一次為限。
  16.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校尉級軍官及士官兵等型。空軍軍人公墓附設忠靈塔(室)及國軍各地區忠靈塔之骨灰龕,不分階級,統一型式。
  17. 行政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16條 本局為應轄區稽徵業務需要設派出單位(稽徵所),掌理所轄地區國稅稽徵業務。
  18. 行政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19條 …學,應具備下列條件:一、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二、合於招生簡章所…
  19. 行政列管軍品安全維護申請辦法 第4條 為維護列管軍品安全,申請廠商對於列管軍品研發、產製及維修地區、廠庫及設施(備)處所,有下列情形者,得向國防部申請協助執行安全維護:一、列管軍品之研發、產製及維修,具機敏性質或屬關鍵技術或相關設施。二、申請廠商自行執行安全…
  20.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 第2條 …模組之分包或協力之國內法人、機構或團體。三、陸資廠商: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投資人、第五條所定之陸資投資事業及其依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
  21.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 第3條 …三、有資安疑慮。四、違反契約保密條款、應報准而未報准進入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與大陸地區人民技術交流,衍生國防技術外洩疑慮。五、廠商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犯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
  22. 行政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5條 …除役或撫卹時發給。合於補償金發給對象,年滿七十二歲以上在臺灣地區無負扶養義務人之退伍除役軍官、士官、其補償金得一次發給。
  23. 行政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第7條 …請領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如請領人係旅居國外地區並應繳驗我國駐外機構一年內驗證之授權書。
  24. 行政財政部處務規程 第7條 …相關會議之處理。五、國際財政資訊之蒐集及制度之研究。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有關前五款業務之辦理。七、其他有關國際財政事項。
  25.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5條 …住宅社區位置得位於不同直轄市、縣(市),並兼顧不同開發潛力之地區。
  26. 行政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第8條 監察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各地區國稅局監察業務之指揮、監督及考核。二、其他有關監察事項。
  27.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申請認定及發放辦法 第9條 …他人領取:一、行動不便,經公立醫院或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之私立醫院出具證明。二、居住國外。依前項但書規定委託他人領取時,受託人除應檢具前項所定受領權人領款應備文件外,並應出具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領款委…
  28. 行政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第5條 …腦設備管理、登錄站作業及列印作業(含各項課稅資料建檔)。六、地區性營業稅進銷項登錄作業。七、各稅稅款劃解及退稅管理。八、單照管理。九、全功能櫃檯作業(不含營業稅)。十、其他有關服務管理事項。
  29.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2條 本條例所稱戒嚴時期,臺灣地區係指自民國三十八年五月二十日起至七十六年七月十四日止宣告戒嚴之時期;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係指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十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宣告戒嚴之時期。本條例所稱受裁判者,係指人民在戒…
  30.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5條 …得超過六十個基數。但受裁判者死亡或受裁判者申請後死亡,由大陸地區之受裁判者家屬申領者,補償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超過部分之申領權,得由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受裁判者家屬主張之;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受裁判之家屬,得由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