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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版本) 第17條 …間交易事項亦須揭露: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一)資金貸與他人。(二)為他人背書保證。(三)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四)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2.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9條 …:一、變更公司章程。二、停業或復業。三、解散。四、讓與或受讓他人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財產。五、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或其他營業場所。六、轉投資。七、變更保管處所。八、其他經本會規定應經核准之事項。
  3.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16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自有資金不得貸予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除經營業務所需者外,其資金運用以下列為限:一、銀行存款或郵政儲金。二、購買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三、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四、其他經本會核准之用途。
  4.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25條 …、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三、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四、其他經本會規定之事項。
  5. 行政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28條 …證券帳簿劃撥、保管或登錄,有虛偽、詐欺、隱匿、遺漏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四、其他違反法令情事。
  6.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4-3條 …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三、涉及董事或監察人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四、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五、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
  7.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4-5條 …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七、…
  8.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20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
  9.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22-2條 …之一為之。第一項之人持有之股票,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10.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28-2條 …項所定不得賣出之人所持有之股份,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11.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36-1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其適用範圍、作業程序、應公告、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理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43-1條 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五之股份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亦同。有關申報取得股份之股數、目的、資金來源、變動事項、公告、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
  13.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10條 …則、受託契約準則或其他章則者。三、交易行為違背誠實信用,足致他人受損害者。前項規定,應於章程中訂定之。
  14.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16條 …代表人,非會員董事或其他職員,不得為自己用任何名義自行或委託他人在證券交易所買賣有價證券。前項人員,不得對該證券交易所之會員供給資金,分擔盈虧或發生營業上之利害關係。但會員董事或監事之代表人,對於其所代表之會員為此項行為…
  15.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27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發行之股票,不得於自己或他人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上市交易。
  16.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55條 …除)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四、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
  17.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57-1條 …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一、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二、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三、基於職…
  18.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74條 …報告上簽章之經理人或會計主管,為財務報告內容虛偽之記載。但經他人檢舉、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進行調查前,已提出更正意見並提供證據向主管機關報告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七、就發行人或特定有價證券之交易,依據不實之資料,作投資上之判…
  19.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74-4條 …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製作專供犯前項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亦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前三項情形致損及證券交易市場穩定…
  20. 行政證券交易法 第178條 …該條所定準則有關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揭露財務預測資訊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適用範圍、作業程序、應公告或申報之規定。十二、違反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一項、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
  21.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係由稽核人員、監察人(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董(理)事會等其他人員進行評估。對於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應向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溝通,並及時改善。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
  22.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7條 …程中之例行評估;個別評估係由內部稽核人員、監察人或董事會等其他人員進行評估。對於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應向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董事會及監察人溝通,並及時改善。各服務事業於設計及執行,或自行評估,或會計師受託專案審查公…
  23.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8條 …之虞等)處理及通報機制之管理。十七、檢舉制度。十八、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之管理。十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股票公開發行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各服務事業,除應包括前項作業之控制外,尚應包括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及股務作業之管理。…
  24. 行政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14條 …規章遵循事項。二、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為他人背書保證之管理及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等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控制作業。三、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四、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計專業…
  25.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2條 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五之股份時,單獨或共同取得人(以下簡稱取得人)均應依本辦法之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亦同。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26.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3條 …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其取得股份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27.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與他人共同取得股份,指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取得人間如有書面合意,應將該書面合意併同向主管機關申報。
  28. 行政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第6條 …、有無下列股權之行使計畫,如有,其計畫內容:(一)自行或與其他人共同推動召集股東臨時會之計畫。(二)自行或支持其他人競選董事或監察人之計畫。(三)對於所取得股份之公司,處分其資產或變更財務、業務之計畫。取得人屬公開發行公…
  29.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4條 …由內部稽核人員、監察人(監事)或審計委員會、董(理)事會等其他人員進行評估。對於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應向適當層級之管理階層、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或審計委員會溝通,並及時改善。
  30.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務:一、濫用職權,從事不正當之活動,或假借權力,以圖謀本身或他人之利益,或利用職務上機會,損害保險業或他人。二、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對執行職務無關之人員洩漏、交付或公開保險檢查報告全部或其中任一部分內容。三、對保險業財務及…